趙女士和她的小姐妹都五十多歲了。兩個人一起去了一家醫院做整形。兩個人分別都給了醫院三萬九千八。但是做完之後趙女士和小姐妹覺得沒有什麼效果。趙女士和小姐妹做的是微雕。說完之後並沒有覺得自己變得年輕了。
她們覺得沒有效果就去找了這家美容醫院,醫院倒是挺好說話的。說可以再分別給趙女士和她的小姐妹送六次定格。這六次定格的費用也是39800。相當於趙女士她們是買一送一了。趙女士和小姐妹也同意了,並且跟醫院簽訂了協議。兩個人以後不再以任何理由來找醫院。
送的六次定格,趙女士的小姐妹在後來去做了六次。但是趙女士由於人在外地。一直都沒有去做這兩次定格。而且趙女士說,看到她的小姐妹做的這四次定格也是一點效果都沒有。趙女士就不想做了。要求醫院直接退錢。但是醫院的負責人表示不能退錢。趙女士兩人的狀態就可以看得出比同齡人要年輕多了。而且他們做的也是抗衰的專案,並不是一下子就能讓你年輕個十幾歲。他們後來還送趙女士定格了,只不過趙女士是自身的原因沒有來做。並不是不給趙女士做。趙女士要求退錢他們是沒有辦法退的。並且他們建議趙女士可以透過法律的渠道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