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20年10月份,河南鄭州中院終審判令9歲的陳某“替父還債”55萬元,因陳某沒有辦法還錢,11月25日法院向她發出限制消費令,在這件事情中,陳某的年齡只有9歲就被限制消費,這在國內也是比較少見的。
12月14日,女孩的外公在網路上發聲,向大家描述了女孩揹負55萬債務並被限制高消費的大概過程,在2012年的時候,女孩父親就傷害了女孩的母親,最終被判死刑,家裡房子由於沒有轉賣成功,對方要求退還55萬房款,但房子判在了女孩兒的名下,所以女孩被法院判“替父還債”55萬,最終還被限制消費成為了“老賴”。
最後女孩外公明確表示,房子應該讓孩子繼承,不然自己百年以後,孩子連個家都沒有了。
對於這件事情,有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網友認為法院判得一點錯都沒有,這個判決合情合理合法,雖然大家現在都比較可憐這個9歲的小女孩,大家也可以想一想,難道那個花了55萬買房子沒有拿到房子的買家就不可憐了嗎?55萬也很有可能是他全家一輩子的積蓄,買家也可能同樣有一個9歲的孩子呢,既然法院將房子判給了9歲小女孩,9歲小女孩繼承了財產,也應該包括債務,如果不想承擔債務,可以放棄選擇繼承房產。
其實說白了,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繼承遺產就要繼承債務,這是法律,另外在此次事件中,法官也判了女孩一個緩還款,也是非常人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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