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很多小夥伴,都遇到過這種事情?明明自己借給了好友錢,結果對方翻臉不認人。數額小的話也就自認倒黴了,要是數額比較大自己不想放棄的話,只能透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一旦被法院判定還錢,但超過一定的期限,卻不能及時將錢還給對方的話,法院可能會將其列為“老賴”。
眾所周知,老賴是比較不好的身份,不止自己的消費會受到限制,出門的時候也相當不方便。不過最近一個9歲女童居然成了“老賴”,正常來說,這個年紀的女生還不知道老賴是什麼意思,怎麼會成為老賴呢?原來都是她父親留下來的債務。
隨後女童外公也發聲,稱沒想到孩子會接到限制消費令。畢竟孩子今年才9歲,並不知道高消費是什麼意思。而且房子沒給買家,也是因為想把房子給孩子,好歹以後能有個保障,畢竟她的父母已經全部去世,現在是處於被收養狀態的。
雖說9歲女童成老賴,確實是有點讓人難以接受。但是女童父親收了買家的錢,現在外公又不把房子給對方,這在法律上確實是不正確的。而且買家也是無辜的,總不能因為這些事情,導致55萬錢財不翼而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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