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有一個艾先生接到了一個訂單,說孩子生病需要上醫院。艾先生是網約車司機。到了客戶門口。上了車客人上了車。過一會發現小孩出現了情況緊急,口吐白沫的情況。於是他就加快的開車速度,中間碰到幾個紅燈,乘客說闖闖,快點,結果連續違章。
事後交警他跟警察聯絡,解釋像短期連續違章事出有因,三個違章18分,處罰是非常重的,搞不好要吊銷執照。他把這個情況反映給交警大隊。有交警大隊說你可以請乘客幫你作證。
他就聯絡到乘客,結果乘客給他的回答叫他出乎意料。
乘客說,你拉你的車,我坐我的車,你闖紅燈跟我沒關係。當時艾先生想要不是為了叫你孩子快速到醫院去,我怎麼能連續闖紅燈呢?正常網約車怎麼能這樣做呢?這隻有緊急情況才能採取的措施。
所以司機說為了你而我這樣做,你給我做個證也沒有什麼損失。
我們調整監控,不露你的臉也行了,結果這個乘客仍然拒絕作證。
乘客拒絕作證的原因解釋一下。
首先是乘客的冷漠。面對艾先生義舉,不感謝,不幫助,可恨,可氣。
其次是原因不明。乘客不作證是擔心賠償,還是有沒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是身份不希望被暴露。還是中間對某些服務不滿意等等。但是不管怎麼說,艾先生救人的義舉是值得讚揚的。有人提出來,碰到這種情況,應該迅速打120安排車去接送,但可能來不及。
總之,人們的互助精神是需要鼓勵。
聯想到前幾天,有老人倒地無人救助。我想這件事兒如果被充分炒作以後,以後再坐網約車,你再怎麼困難,你需要四級幫助,司機也會無動於衷。因為你的無動於衷,傷害了善良的心。
這個社會應該對別人救助了保持敬意。需要對不做證的人給予極大的譴責。
社會就是必須明白一個東西,今天善良受到傷害,如果沒有人伸張正義,明天就會有更多的人受到傷害,這是基本的道理,大家應該不會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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