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為救人3闖紅燈,重點不是闖紅燈,而是被救小孩父親拒絕出面為網約車師傅證明,爭論最大的也在於此。
家屬隨即更改了目的地
去最近的醫院
艾師傅馬上掉頭,中途闖了三次紅燈
事後,艾師傅聯絡交警
交警表示
艾師傅需提供相關醫院證明來處理他的違章
於是艾先生馬上聯絡家屬
但“患者家屬拒絕接電話,也拒絕配合”。
我以為該家屬這種態度及行為固然不對,應該受到指責。但網約車為救人3闖紅燈,還有時看到計程車等客運車為救人闖紅燈,那麼這類救人車輛闖紅燈有沒有更好且更安全的方式?有人說可以報警,讓交警帶路,這應是方法之一。不過象今天這種這類情況,特殊服務類車可不可以配備一種有別於(火)警車及救護車之類的警報器,我以為闖紅燈扣分及罰款倒是其次,重要的是萬一出現安全事故怎麼辦?本來救人是好事,如果再發生事故,不但浪費了救人時間,還造成其他傷亡,那才叫得不償失。在救人等持殊情況下其可以拉起警報,其它車輛也能避讓一下,喊少事故的發生,起到救人的效果。有人會擔心一些司機會動不動拉起警報。我認為這不是重點,因為其闖了紅燈,要拿(家屬)醫院證明及車內錄音錄影去取消扣分罰款紅燈,那不也正好證明了其為什麼拉警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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