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4日,江蘇阜寧警方通報,17歲男生與母親發生衝突後致母親死亡。
2016年北大學子吳謝宇與母親爭執後,失手殺死母親,並偽裝潛逃多年。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為人父母也成了一份高危職業。
我國從西周正式提出‘孝’文化開始,我國的‘孝文化’已有三千多年的歷史。
之後‘孝道’成為百家研究的題目。
孔子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
孔子認為的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孔子認為的孝,最基本的要做到事奉、尊敬雙親,如果父母有病,需要照顧,那麼作為子女必須盡孝,如果做不到,那就如同畜牲。
其次,如果你不能親自侍奉父母,那麼除非你是為國家出力,比如在朝廷做官,那麼不親自事奉父母還可以被社會原諒。
反觀現在的社會——三千多年後今天,我們對孝的認識已經發生變化。
雖然大多數人還是認可,百善孝為先,我們在嘲諷一些不孝行為的同時,也在心裡深深鄙視一些人的愚孝。
而為人父母者一些不當行事方法,價值觀念差異,道德綁架、財產分配等一系列現今社會的典型事件,造成了父母與兒女間的矛盾不斷,社會上‘不孝’之事頻出。
其實按照孔子的孝,現代人能做到之人少之又少。
首先,孔子認為身體、頭髮和面板是父母給的,不好好保護好這些,就是不孝。
今天的人們,紋身、打耳洞、整容甚至變性等,如此這些如按孔子看來,都是違逆父母,是不孝。
其次,現如今又有多少兒女能做到親自事奉父母,直到善終?
又有多少兒女能夠恭恭敬敬地事奉父母到善終?
俗話說,久病床前無孝子,要做到恭恭敬敬簡直難上加難。
近日,北京一老夫妻將自己的兒子一家告上法庭,原因就是兒子一家長期賴在老人家不走,70多歲的老人要照顧兒子一家三口,無奈之下,老人將兒子告上法庭,在法庭的強制執行下,老人兒子一家才搬出去。
可見,兒女的此種行為,到底是兒女孝敬老人,還是老人孝敬兒子了?
如文章開篇所說的兩起殺害自己母親的極端例子,無論為人母者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都不應該行為至此。
孟子曾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裡說的無後是指舜不事先告訴父母就娶了親。
雖然這句話被多數人誤解成傳宗接代,更有甚者解讀成必須生到男孩才算有後。並以此執著地繁衍著我們的後代。
然而我們在生孩子一事上守著祖宗的孝,卻在養育的環節上,將祖宗所提倡的‘孝’全部丟掉。
以至於我們現在家庭中出現太多錦衣玉食的‘小祖宗’,一句不敢說,一下不敢碰,到底是我們進步了呢,還是我們倒退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