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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

餘杭法院依法進行了立案審查,在審查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通知自訴人補充提交證據材料,並由餘杭法院依職權調取了與本案有關的行政處罰材料。同年12月11日,訴訟代理人向餘杭法院補充提交了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經審查,本案符合刑事自訴案件的受理條件,餘杭法院於12月14日立案受理。

新民快評|造謠致人“社會性死亡”,“狂歡”參與者都要反思

一次尋常的取快遞,卻成了四個多月“噩夢”的開始。今年7月,吳女士取快遞時被郎某偷拍。隨後,郎某與朋友何某分飾“快遞小哥”與“女業主”身份,捏造了曖昧微信聊天內容,並將偷拍的影片與聊天內容截圖發至微信群。“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這一謠言遂被傳開。日前,這兩名男子因誹謗他人已被行政拘留。

事情到此並沒有告一段落,誹謗和謠言的“餘威”仍舊困擾著吳女士。她被公司勸退離職,還出現了抑鬱症狀。近日,吳女士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誹謗罪的刑事自訴。

網路世界的熱點會轉移迅速,幾個月前的熱門話題很快會被當時的圍觀者遺忘。然而,對當事人來說,卻可能是長久的苦痛,陰影難以消散。吳女士的遭遇,就是典型例子。出軌謠言傳開之後,從吳女士小區業主,到其領導、同事、朋友都在說三道四,她被勸退離職本就不幸,但還有國外網友發信息罵她,她的現實生活受到極大影響,感覺自己已經“社會性死亡”。

兩名涉事男子雖然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但吳女士無辜遭殃,不僅名譽受損,還承受了經濟損失和精神打擊,正常生活被擾亂,與之相比,造謠者付出的代價顯然過於輕微。

如今,吳女士委託律師提起刑事自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侵權者追責到底。期待法律為吳女士討回公道,也對各類胡編亂造的造謠者形成震懾。網路時代,每一個網路使用者都有“麥克風”,但這支“麥克風”絕不能被用來造謠生事、毀人名譽。與此同時,即使自己不造謠,也不能什麼都信,不論真假、不做思考就按下“轉發鍵”。還有些人,沒搞清事實如何就留下尖酸刻薄的評論,與造謠者、傳謠者一起,給當事人留下難以磨滅的傷痛。雖然在造謠導致的“社會性死亡”事件中,法律難以懲罰每一個推波助瀾的人,但這類“網路狂歡”的參與者,都需要自我反思,其他人也要引以為戒。

網路時代,尤其在這個社交媒體繁榮的時代,一個人在釋出資訊時的輕率舉動,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社會性死亡”,即使只是暫時的,也會給人帶來巨大打擊。比如前段時間某高校一女生懷疑被學弟性騷擾,在未確證情況下將其個人資訊曝光在朋友圈內,揚言要讓其“社會性死亡”。雖然監控還了學弟清白,女生也道了歉,但相關資訊已經被搬運到社交媒體上,事情失控。事件前期是男生資訊洩露、名譽受損,後期則是女生被“人肉”、被網暴,經歷“社會性死亡”。

有時,“社會性死亡”是一個人尷尬時的自嘲,但有時,卻是實實在在的苦痛。對於無端造謠的違法行為,要令其付出足夠成本,維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同時,發言與圍觀也要理性、慎重,不要做讓無辜者“社會性死亡”的助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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