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因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其禁賽8年。孫楊隨後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認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審理本案時存在一系列程式性錯誤。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是唯一可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行使撤銷權的機構。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針對此事的宣告如下: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已獲悉,瑞士聯邦最高法庭決定支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揚的改判申請並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其作出的禁賽裁決。
在CAS裁決中,WADA顯然佔了上風,能夠證明國際泳聯(FINA)最初裁決的許多方面在《世界反興奮劑規則》和相關檢測標準下均不正確,在案件回到CAS由其他主席主持的仲裁小組時,WADA將繼續陳述其立場。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之所以會撤銷孫楊的禁賽處罰,是因為孫楊的律師出示了經過核實以及對方無法否認的證據。該證據顯示,擔任孫楊案的仲裁主席弗朗科·弗拉蒂尼發表過歧視性言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撤銷制裁”的決定,也意味著他們認可了孫楊律師對弗朗科·弗拉蒂尼中立身份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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