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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決定不參加NBA選秀,但感覺有些失落。那年王治郅去了NBA,成了第一個進NBA的中國球員,他是在1999年選秀中以第36名被達拉斯小牛隊選中的。那是我想去NBA的真正原因:因為王治郅是憑他在2000-2001賽季最後幾場的表現,最終得以加入小牛隊的。但我想,“一切並未結束。我仍然有機會。我只有21歲,明年還可以去。”

這不是我第一次考慮這個問題。整個夏天我都在問自己。但那時,我相信一切都會迎刃而解,所以我開玩笑說,“那又怎麼樣?是不是這意味著明年我會在第二輪被選中?”

我相信我也可以像王治郅那樣,在無人贊同的情況下參加2001年選秀,但我不想以那樣的方式去NBA或離開中國。我還覺得在第一輪選秀中排名前列很重要,我的目標是排名第一。

那時我必須自己作決定,我不知道哪個隊會選中我,排幾號,得第一的希望看來不是很大。

在選秀的幾周甚至幾個月前,大多數球員都有球隊告訴他們,“你參加選秀的話,我們會選你。”要不是考慮到這樣一些問題:誰來當我的代理、CBA和大鯊魚會不會放我(當時誰都沒表示同意),本來我是可以去的。我會像王治郅那樣,在第二輪被選中。

我也相信,再等一年也不會失掉入選的機會。記得章明基對我和媽媽說:“在美國,大家已經聽說你了。”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我,他心裡也沒數,但他說如果我不參加下次選秀,大鯊魚將意味著難以應付無數球迷的詰問。所以我們決定利用那一年時間跟球隊和CBA談,讓大家取得一致意見:我去NBA的時候到了。王非(國家隊前主教練):我相信姚明去NBA的那一年時機是對的,無論從身體、技術還是心理上他已經成熟。我知道他2001年沒能去很沮喪,但他從2001到2002年有長足進步,看他那個CBA賽季的統計數字,就可以看到他比上賽季進步很大。不能說他沒有長進,浪費了一年。

我本來也是可以和王治郅一樣參加1999年選秀的。大鯊魚球隊一位重要官員———我不想說出他的名字,我們稱他X先生吧———鼓動我參加1999年的選秀。我現在幾乎可以肯定,那是X先生一個人的意願,而不是大鯊魚的老闆———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的意願。

說實話,那時我也不想去。我的夢想是加入國家隊,跟王治郅一起打球,拿亞錦賽冠軍,在CBA打球,如果可能的話,在那兒也拿一個冠軍。

但X先生說,常青公司(美國俄亥俄州的一家體育經紀公司)花了很多錢在機票、酒店食宿上,派了一個人飛來上海跟我籤合同。所以我們就在上海的金茂大廈會了面。我們談了很長時間,在場的有常青公司的人X先生、我父母和我。他們談了很多關於錢的事情,經理給我看了一份合同。現在我知道一份普通的NBA合同有很多頁紙,NBA規定經紀人不能拿超過4%的佣金。常青經紀公司給我的合同只有一頁半紙。合同中說,常青公司將從我收入中拿走33%———包括NBA合同收入、廣告及所有其他收入。當時我無法了解到,這不是一份正常的合同。

我們談了4個小時。一回到家,X先生的電話就來了,問我覺得合同怎麼樣。我說我不想籤。他說:“這對你可是個好機會。你會在選秀第一輪被挑中的!”三天裡,他們幾乎每個小時給我打電話。我關了手機他就打到家裡來。你們要知道,我那時才19歲,又是隊裡的重要領導要我簽約。我不知道將會發生什麼。我那時不想跟常青公司簽約,也不想去NBA,但我也不想損害自己在中國的前途,我不知道X先生會做出些什麼。我那時有這種感覺,上海大鯊魚隊可以控制住我,我像是他們手中可以出售的物品。因為是X先生說話,我以為大鯊魚隊的意思也是這樣。直到很久以後我才發現這只是X先生個人的意願。

常青公司和X先生一直讓我去該公司的經紀人下榻的酒店,“我們談談吧。”他們說,我就跟父母一塊去了。他們留住我直到凌晨3點,我一直坐在那兒聽他們說。我覺得自己沒有選擇———要麼簽約,不然他們不會讓我走。如果不簽約,我不知道我的籃球生涯會怎樣。於是我就簽了。當我們離開酒店的時候,我媽說,“我覺得我們剛把自己賣了。”後來發現NBA可以中止這份合同,我馬上就這麼做了。

比爾·達菲(姚明經紀人):在99年姚明被迫簽約的第二天,耐克的一位官員打電話給我,他們非常沮喪、憤怒、煩躁。“讓我先看一下合同,”我說。我看了合同,告訴他們讓NBA球員聯盟參與此事,因為姚明有自己的權利。球員工會的主席比利·亨特看了合同說,這太荒謬了———姚明不必上繳那麼多錢,有相關的條例和規定,等等。然後他們讓我徵詢法律意見,我找了兩個律師看這份合同,他們都認為合同無論從球員工會角度,還是作為法律檔案本身都是無效的。那是一份個人服務合約,姚明有權終止它,於是姚明這樣做了。

整個事件實在太荒謬了,有兩點。一是如何代表姚明跟大鯊魚談條件,同時又代表大鯊魚談賠償金?太說不通了,可常青公司就是試圖把兩件事混在一起。第二,我一直很清楚,經紀人制度,是與運動員建立一種關係,而他們出於自己的意願讓你代表他們。

這裡牽涉的不是產品,而是人。

98年姚明在聖地亞哥和泰森·錢德勒打球后,我第一次聽說他。1999年冬季在上海我見到姚明,我去看他打球,還跟他一起打了一會。對他很感興趣。我們真的做好了準備讓姚明參加2001年選秀,但出了常青公司的事情。儘管姚明撤回了合同,他們還是宣稱與他還另有一份合同。這樣,把大家都嚇跑了,大鯊魚又不放他———那是姚明的低潮,一切都準備好 了,他興致勃勃地準備去美國,但又惹上常青合同這樣的麻煩,讓他未能成行。

我還記得常青公司合約的內容。說他們會帶姚明去美國,保證給他提供食宿、汽車、英文課、駕駛證、公寓和手提電腦,而他們提取33%的收入。我後來發現他們連NBA經紀人資格都沒有。

章明基(姚明經紀人):2000-2001年的冬季,姚明家讓我給他物色經紀人。當時我覺得邁克爾·喬丹的經紀人戴維·福爾克是最好的人選。我還不認識達菲,不知道姚明和他父母認識他。所以我建議他們從福爾克開始,我安排了一次電話會議,由我逐字翻譯。進行得還不錯,只是他們覺得福爾克太公事公辦了。我私下覺得福爾克的言詞還是不錯的,但他講話很快。如果你不懂英文,而喜歡福爾克的某些方面的話,他聽上去很自信。如果你對他有不好的感覺,他聽上去就很粗魯。他不像達菲那樣講話總是很柔和。我開玩笑說,達菲講話就像我家死了人他試圖安慰我一樣。他非常能讓人平靜,非常溫和真誠,達菲就是那樣的。

福爾克逼我作決定,我就去逼姚明父母。那時他們才說,“我們覺得達菲更合適。”我說,“到底誰是達菲?”我其實生氣了。姚明的父母說他們不想影響我物色的工作,所以沒把達菲的事跟我說。不知是怎麼回事,我和達菲一見面,兩人就很投緣,所以也就萬事大吉了。

那時在中國體育經紀人還是新事物。有些足球運動員可能有經紀人,但籃球界還沒有———沒有足夠的錢,沒有CBA選秀,球隊擁有一切權利。我去NBA的事情確定後,政府出臺了新規定———中國球員必須有一箇中國經紀人,即使是他出國打球。另外,經紀人必須考試取得執照。

在常青公司找我的三、四個月前我就已經認識比爾·達菲了。更早的時候,我從別人那裡聽說過他,所以我感覺,在他開始幫我之前,我對他還是有所了解的。X先生說他會幫我找一個經紀人,一週後,我就見到了常青公司的那個人。跟常青公司談,總是關於如果去選秀我可以賺多少錢,他們可以賺多少,大鯊魚可以賺多少,只是談錢。而跟達菲談,他總是告訴我NBA是什麼樣的,我需要做些什麼,比如力量訓練,更好地搶籃板球,所以我相信他。這些年來,我們長談過許多個晚上,我對他很有好感。我現在也了解經紀人的工作之一是為你的錢操心,因為這樣他們才能提取佣金,但我不想我的經紀人只關心錢。不管發生什麼,達菲幫助我實現夢想,我永遠把他當朋友。

比爾·達菲(姚明經紀人):我父親1965到1966年被派駐臺灣,我在那裡上幼兒園和小學一年級。我的妹妹是父母收養的,一半黑人、一半臺灣血統。所以我的個性形成時期是在亞洲度過的。我熱愛亞洲的文化、美食,一切的一切。那麼早就經過東方思維、思想和哲學的薰陶,回到美國後我很喜歡看電視劇裡的“功夫”(KongFu)。裡面的主人公在任何情況下總有辦法,我很喜歡。他很冷靜沉著,我學會了那種舉止。老實說,我是受他的影響,才形成人們對我的這種印象。我欣賞東方的觀念:答案在於平衡。所以處理中國的事情我還是比較自如的,但我是不是參與姚明的事情我開始並沒有打保票。由於時差,我從半夜到凌晨4點都在電話上,而且問題一個接著一個。我聽到又一個障礙,又一個挫折,開始想這一切是不是值得呢?然後我跟姚明談話,他問:“嗨,比爾,家裡人都怎麼樣?”我當時就想,“我不能放棄這個孩子。我得抓好這件事。”

章明基(姚明經紀人):2002年賽季末,也就是4月份的時候,我們開始遇到障礙,我決定做兩件事情———一是說我是姚明的表哥,二是為他在美國安排一次測試。說我們是親戚的原因是為了對付大鯊魚和CBA反對我代表姚明進行協商。中國人還是尊重家庭觀念的,俱樂部可以說他們比美國商學院的學生更在乎姚明的利益,但對家庭成員又能說什麼呢? 所以,我自稱是姚明的表哥。我們上網看聊天室和留言板上的內容,以了解公眾的情緒,發現公眾很贊成姚明的親戚代表他。在另一個時間和地點,這個善意的小謊言也許根本不需要,但有了常青公司事件的先例,我們可不敢肯定。大鯊魚很明顯有優勢,可以通過幾個媒體把他們的意見公之於眾,所以我們覺得要竭盡全力來與之抗衡。

不管發生什麼,我找不到理由繼續在CBA打一個賽季了。如果我留在國內,我可能還會打國家隊,但不打CBA了。我在CBA做了我能做到的一切,常規賽季平均得分30,最後對八一隊的決賽中我21投全中,我是籃板王、得分王和蓋帽王,連續兩年常規賽和一年季後賽最有價值球員。

雖然個人紀錄、獎盃不是我最看重的,我還是贏得了各種獎項。我的最高單場紀錄是48分,CBA的紀錄是70分,是北方來的一個球員孫軍創造的。他的綽號是“虎王”。他很慢,彈跳不行,但非常聰明。他投籃很難看,像排球運動員,越過頭頂用兩隻拇指,但總是投中。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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