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不多說,先上圖。
如圖所示,哈登雙手合球之後,雙腳同時落地,此時應以任意一隻腳為中軸腳,然後哈登抬起右腳向後邁了一步,即預設以左腳為中軸腳,但是哈登又將左腳抬起並跟隨右腳收回落地,再起跳投籃。
也就是說哈登在中軸腳抬起後,並沒有出手投籃,而是在中軸腳落地之後再進行的投籃動作。
根據規則:
雙腳站在地面上時:──開始運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樞腳不得抬起。──傳球或投籃,隊員可跳起中樞腳,但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腳不得落回地面。移動時:──傳球或投籃,隊員可跳起中樞腳並一腳或雙腳同時落地,但一腳或雙腳抬起後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腳不得落回地面。
哈登違反了傳球或投籃時的中軸腳相關規則,應視為走步。
然而裁判並沒有對此進行判罰,在比賽的最後階段裁判不會對這一些細節吹毛求疵,這樣雖然保證了比賽的觀賞性,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比賽的公平。
你覺得哈登這一球是走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