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2813 字,閱讀時間預計 5 分鐘。
本週三,中國足協釋出通知,要求各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暫緩與國內球員簽署個人工作合同,暫緩物件包括但不限於草簽合同、新簽約合同和續約合同等。以德國轉會市場網的資料為依據進行篩選,我們發現,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與現俱樂部合同到期的中超球員共 58 人,可以說,這 58 名球員很可能是足協接下來發布的新版 “限薪令” 或強監管政策下籤訂合同的第一批球員 ……
暫停合同簽約,中超首批受影響球員 58 人
在今年年底前合同到期的 58 名球員中,20 歲以下球員只有 1 人,20 到 25 歲年齡段球員,總計 10 人,25 到 30 歲球員共 22 人,30 歲以上球員年齡人數最多,達到 25 人,佔總人數的 43% 。
這些球員裡,像天津泰達的曹陽、譚望嵩,山東魯能的劉震理、周海濱,武漢卓爾的孫壽博、艾志波,重慶斯威的隋維傑、吳慶,河南建業的隋東陸,上海綠地申花的李帥,廣州富力的肖智,北京人和的張烈,都是征戰職業賽場多年的老兵。
其實,足協未來嚴控薪金標準和監管對這部分球員來說影響不大,他們當中的很多人在自己所在俱樂部的球迷眼中是配得上一份高薪的,只不過隨著年齡增大、運動能力下降,出場時間開始減少。將職業生涯的最後一段時光奉獻給俱樂部和球迷,或是完成從球員到教練的轉型應該是這部分球員的主流想法,再加上職業生涯起起落落已見慣風雨,所以對於薪金的要求也不會過分。而其中對於自己職業生涯仍有追求的那部分球員,或是對現俱樂部開出續約條件不滿意的球員,他們當下的市場行情可能會走低。在今年年底合同到期的 58 名中超球員中,正值當打之年且在所在球隊擔當主力的球員並不多,細細數來其實也就是木熱合買提江、馮勁和元敏誠三人。因為是第一批,所以也可能是受影響最大的,因為他們無論是留隊還是轉會都不可能拿到超越中國足協所劃定頂薪上限的報酬。這三名球員與現俱樂部的合同還剩 40 天左右,之所以此前沒有續約訊息傳出,要麼是續約談判不順利,要麼是隻待恢復自由身簽約其他球隊。那麼在足協未來的強監管之下,同樣與自由身相伴的簽字費還有沒有,接受俱樂部承諾的高薪還能不能兌現,這是一個問題,而如果足協方面下調年薪上限,那作為聯賽參與者他們也只能接受。其實,中國足協真正要打擊的,是像胡睿寶這樣 “出口轉內銷” 的反面典型,23 歲的他在國字號已基本沒有前途,但賺著每年 2700 萬元(按合同簽訂時匯率折算為 2400 萬元)人民幣的高薪。目前他的所屬俱樂部廣州恆大似乎無意在今年年底合同到期後與其續約,眼下效力的河南建業也是態度不明,想必,外界也都想看看胡睿寶的下一份合同年薪是多少,而這個數字與 2700 萬之間的差距就是中國足協要擠掉的 “水”!
德國媒體報道,轉會身價 10 萬歐元的胡睿寶拿到了 350 萬歐元(約 2700 萬元人民幣)的年薪。
足協 “限薪令” 瞄準 2020、2021
從球員合同運作的角度來講,合同還剩 40 天仍不見續約就代表著續約不順或失敗,一般來說,球員合同進入一年倒計時,最遲還剩半年時(到期前半年球員可以與其他俱樂部展開談判)就應該談妥續約問題了。所以,當日歷翻到 2020 年的第一頁時,整個中超將有超百名球員面臨與現效力俱樂部續約,或是需要未雨綢繆、尋找下家的問題!是的,中國足協此次釋出《通知》以及計劃於 12 月 初推出的 “關於進一步推進聯賽發展的若干意見” 完全是有備而來,具體到限薪,這批球員才是主要目標群體,而且其中不乏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的一線主力球員。
目前中超 16 強,2019 年與所屬俱樂部合同到期的球員為 58 人,到了 2020 年,這個數字就將激增到 127 人,2021 年合同到期球員人數為 97 人,此後三年,合同到期球員人數呈聚集大幅下降的趨勢。可以說,控制好未來三年職業聯賽體系中合同到期球員新合同的簽約並加以強有力監管,中國職業足球運動員虛高的年薪就有希望降下來!針對限薪,中國足協需要的是:明確且沒有漏洞的政策、強有力的監督管理以及針對違規行為行之有效的處罰機制,缺一不可!否則,難免還會走上以往 “雨過地皮溼” 的老路。
到期球員與俱樂部經營模式的有趣關係
這一次針對目前中超各隊合同到期年限分析的另外一個發現,是中超俱樂部的資本實力與各自球員到期年限的有趣關係。
根據上圖,中超目前排名前三的球隊,2019 年合同到期的球員總計只有兩人,以實力雄厚著稱的大連一方和江蘇蘇寧,曾經實力雄厚的天津天海和河北華夏幸福都各有一人面臨年底合同到期的情況。這種現象指明的是,這些不差錢或曾經不差錢的俱樂部都不會坐視球員合同進入最後一年的情況發生,因為他們實力雄厚或曾經實力雄厚,所以在和球員續約的問題時不會有太多的討價還價。相較之下,像天津泰達、武漢卓爾、河南建業、重慶斯威則是低成本經營的典型,這些球隊的總身價都不到 2000 萬歐元,隊內老將比較多,主力陣容之外的球員出場機會相對較少,這兩部分球員也是合同即將到期球員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與球員進行續約談判時,上述俱樂部也可能因為給不到球員期望年薪(其他俱樂部可能滿足)而容易處於劣勢。對於此類俱樂部來說,每年冬季轉會市場開放,首先要確保的是自己的核心陣容不被挖角,然後儘可能地以較小代價吸引可用的替補球員,或是集中力量專攻一名心儀球員。其實無論俱樂部採用哪種經營模式,都要面對球員年薪在年度總支出中佔比越來越高的局面,所以,中國足協醞釀中的限薪令其實是可以起到降低俱樂部財務負擔,進而推動聯賽健康發展的。
在中國足壇,人們一談到 “限薪”,往往跟上的後話便是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限薪令流於形式,中國球員的年薪不斷高漲是人所共知的現實。所以,如何把限薪落到實處,才是最重要一點。人們都說,中超球員稅前年薪 1000 萬的上限太高了,可眼下這個太高的上限又會被多少傢俱樂部嚴格遵守。過往經驗,限薪令下,俱樂部和球員聯起手來應對足協規定,也是屢見不鮮,陰陽合同、球員家屬註冊公司和俱樂部母公司展開合作,國腳身份能讓年薪上浮 20%,那就把球員運作進國家隊涮水,甚至於最簡單直接的,將球員轉會到國外關聯俱樂部,隨後租借回國內,薪水大部分由外國俱樂部發放,既符合了限薪令,球員的收入又沒有降低,可以說,五花八門林林總總。
在限制球員收入這件事情上,存在足協監管方、俱樂部投資方和球員三個角色,對於足協來說,希望通過限薪來促使職業聯賽健康發展,初衷是好的,對於球員來說,希望收入提升,也是無可厚非,夾在中間的投資方,其實才是政策能否落地的關鍵,和球員一起打擦邊球、鑽空子應付足協,那是過去的做法,而發自內心的擁護限薪令,和監管方一起做好球員的工作,才是大方向和主流。職業聯盟成立在即,足協將把監管權力下放給這個由投資方聯合組成的職業聯盟,這樣的話,俱樂部高層就同時具備了監管者、投資者的雙重角色,隨著角色的變化,可能投資者們會從內心深處意識到限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進而自願地去推進、監管限薪政策的施行,而這才是限薪令能落到實處的關鍵所在。
如有稿件採用需求或商務合作意向,
請在工作時間(8:00 - 18:00)致電:
(022)23601972 or 13207576205
聯絡我們
相關內容
- 2019中超首輪過後,卓爾和國安將獲得10萬元淨比賽時間獎勵,你怎麼看?
- 足協副主席談五大目標:提升中超影響力,要將中國聯賽辦成世界第六大聯賽,你怎麼看?
- 中超外援新政:無外援球隊對手只能上2外援,你怎麼看足協新政?
- 媒體爆料稱恆大希望足協對規劃球員網開一面,讓他們不算名額參賽,你是怎麼看的?
- 如果足協出臺規定,中超賽場上外援進1球算0.5個,能不能緩解金元足球的影響?
- 足協新政讓中超聯賽更加公平,而所謂的恆大球迷卻說是限制恆大呢?
- 足協副主席:打造中超成世界第六聯賽!球迷:這與足協新政相違背,你認同嗎?
- 多次發生先放訊息,再闢謠,最後成真的事宜!足協:下賽季中超外援名額不變,你信嗎?
- 如果足協安排國家隊踢中超,你怎麼看?
- 足協新政(中超外援只能上3名而且必須有一名U23)對哪個俱樂部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