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預賽輸給敘利亞,裡皮“撂挑子”,這讓中國足協有點“慌了神”。痛定思痛拿出的方案是,重申了去年就提過的“限薪令”:中超俱樂部球員薪酬不能超過1000萬人民幣。有意思的是,媒體對今年限薪令的最熱新聞標題是:限薪一千萬元,能提高中國足球的水平嗎?
而去年的最熱標題是:最高1000萬!足協“限薪令”會影響國足成績嗎?我們來回顧一下。
年限薪令的目的,一是給俱樂部減負,降低運營成本,二是促進球員出國留洋,不要耽於國內的高薪而荒廢了技術。足協期望有潛力的球員能夠“向日本學習,出去闖蕩”。
政策一出,博得了許多球迷的讚賞。很多球迷甚至直言1000萬元頂薪太高了,再降低90%也無妨——要知道,中敘之戰攻破國足球門的敘球員奧馬裡的月薪據稱只有10萬敘利亞磅,換算過來只有1600元人民幣不到。這實在太刺激國人了。
足協的“限薪令”,並不是拍腦袋獨創的。就在上個月,籃球世界盃遭遇慘痛失利後,CBA聯盟通過一項決定,20-21賽季時設定工資帽,並且國內球員年薪將不能超過900萬元,否則不予註冊。
籃球領域有“工資帽”和“頂薪”,說來不少人甚為熟悉,因為世界最頂尖的聯賽NBA就是這麼做的,但NBA這麼做,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強聯賽的競爭性,防止某些球隊一家獨大。而那些最頂級的球員,是可以從代言收入等方面獲得補償的。總之,其目的本身不在於限制詹姆斯等頂尖球員獲取高薪(實際上工資帽和頂薪也在年年增長)。而CBA搞工資帽的時候,外援薪水是不封頂的,明顯帶有“國內球員不配高薪”的意思。
而足球領域搞工資帽、頂薪,就極少聽說了。世界頂級的五大聯賽,都沒有這種做法,梅西、C羅、內馬爾等世界頂級球員,都拿著數千萬歐元的超高年薪,從沒有哪個老闆、甚至球迷覺得不值。
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對中央企業發出高管“限薪令”,規定高管年薪應限制在60萬元左右,國有銀行董事長、行長、監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的薪酬均按此標準執行。其目的很大程度在於迴應民眾對國企央企高管天價薪酬的不滿。但這次的限薪令,效果並不好,不少研究指出,國企高管薪酬不但沒有下降,還引發了更大程度的在職消費行為。
於是2014年,中央又出臺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加強了限薪令。據學界研究,這次的限薪令得到了較好的執行。
娛樂行業去年的“限薪令”則更為令人矚目。先是中央宣傳部等多部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等問題的治理;隨後綜藝節目的限薪令也出爐,廣電總局要求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嘉賓總片酬的70%。這些政策出臺之後,都博得了絕大部分網友的稱讚。
很顯然,足協的“限薪令”是有樣學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