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訊息稱CBA公司將在國慶節過後進行投票,是否要學習NBA採取對國內球員的限薪制度。之前蘇群老師就爆料稱國內的俱樂部每年對球隊的投入差點的都是接近一個億,高的甚至有3個億左右。雖然資料無法證實,但是大部分的開支都用於支付球員的工資是事實,但是部分球員拿到高薪,作出的貢獻卻並非成正比。
比如像周琦這種球員,在NBA連15人名單都混不到,回到就可以拿到2千萬年薪,他在NBA的資料可是很差的。這個年薪相當於剛剛加盟遼寧隊的史蒂芬森一樣,但是他上個賽季在NBA場均可以得到7分,是比較重要的輪換球員。這個賽季來到CBA打的三場熱身賽砍下91分23個籃板的資料,這些都可以力證他是匹配這個年薪的。
周琦在去NBA之前在CBA的資料是16分、10籃板,據說易建聯的年薪也是2千萬,而他在廣東隊的資料是場均22.1分9.8個籃板,從得分方面比周琦多6分,假設按照2個籃板換算成2分算,周琦的總得分是26分,易建聯是32分,用2千萬除以32乘以26,周琦的年薪最多就是1600萬元。上個賽季也是因為易建聯打養生籃球,資料有一定下滑,他在前一個賽季的資料是23.9分12.4個籃板,按照周琦的標準真的是物超所值了。
一旦投票通過,針對球員已經生效的合同又該如何處理呢?一種辦法就是硬生生的執行生效,如果在法律程式上不存在問題當然可以這樣操作,球員可能會不滿,但是也沒有更好的選擇,只能乖乖的服從。
還有一種情況比較溫和的採取時間來過渡,比如目前已經生效的合同不影響,從規定生效之日起新簽訂的合同開始執行,這種辦法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阻力相對會小很多。
不管哪種方式,對於中國籃球水平的提升都是有幫助的,可以刺激球員更加刻苦訓練,從要我練變成我要練,將來國家隊選材的範圍就可以放大,硬實力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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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邏輯?籃球講究攻防等諸多戰術,用資料分析球員優劣甚至到薪資分配,有傷防守積極性。管的寬,會讓俱樂部更煩,這明擺著是操控俱樂部(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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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外援限制,國內球員工資自然降下來了,同樣的錢可以找到實力更強的你願意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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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歐洲球隊給他報價30萬 很公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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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 不吹不黑 如果能積極打球 磨練心智 未來600萬不是不可以 中國目前只有阿聯值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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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5000加得1分100元
明碼標價,底薪多少,得一分多少錢,一個籃板,一個蓋帽,各項資料都明碼標價,一個失誤或者犯錯誤扣多少錢,根據球隊成績得到相應獎金,這樣的絕對會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