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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佈了“孫楊案”的裁決結果,孫楊因觸犯反興奮劑條例而被禁賽8年,即日生效,但此前的比賽成績仍然有效。這一裁決備受中外關注,“Sun Yang”的標籤在結果公佈後登上了推特的全球熱搜榜。

結果公佈後,中國泳協迴應稱,“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就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上訴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小組和孫楊一案做出的裁決,我們深表遺憾。我們支援孫楊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希望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體育組織、興奮劑檢查代理機構改進、完善規則,嚴格執行規則包括興奮劑檢查人員資證要求,不能忽視運動員個人合法權利,不能讓任何人都可以去從事與運動員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興奮劑檢查工作。”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結果。

在此之前,孫楊很長時間以來都是中國商業價值最高的現役運動員之一。在ESPN公佈的2019年百大運動員排行榜中,孫楊排名第43位,為中國運動員和游泳第一人。

隨著仲裁結果釋出,這起歷時近一年半的訴訟接近尾聲,儘管最終的結果已經很難更改,但整個事件的過程,對於整個中國體育界如何應對國際訴訟爭端,依然有著重要的借鑑意義。

在CAS仲裁庭審過程中,交鋒最激烈的一個分歧即是控辯雙方對現有規則解讀的不同,從結果上看,孫楊團隊沒能成功說服仲裁官員認可自己的理由,事實上,同作為規則制定方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去比拼對規則的理解,這恐怕也不是一個理智的方向。

孫楊事件起源於2018年9月4日晚至9月5日凌晨的一次飛行藥檢。因為尿檢官的授權資質和血檢官非法跨區域採血的問題,孫楊與興奮劑檢測人員出現分歧,最終負責檢測的主檢官沒能帶走孫楊的血液樣本,尿液樣本也沒有進行採集。事後,負責收集樣本的IDTM公司向國際泳聯反映了這一事件,而孫楊也向國際泳聯發去了解釋以及針對檢測人員的投訴。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這位主檢官同樣曾對孫楊進行過興奮劑檢測的取樣活動。當時孫楊就因為這位主檢官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而進行過投訴。

在對IDTM公司和孫楊方面提供的報告和解釋說明進行評估後,國際泳聯認為孫楊的行為可能違反了反興奮劑條例中的2.3(拒絕提交或提交失敗)和2.5(蓄意破壞或蓄意破壞未遂),並決定在2018年11月19日舉行閉門聽證會。

隨後在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公佈裁決結果,認定孫楊並沒有違反反興奮劑條例,敗訴方可以在收到判決後的21天內決定是否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當上訴限期過去,大家認為此事就此完結時,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卻認為無論事件起因如何,孫楊的行為都構成了抗檢,不認可國際泳聯興奮劑委員會對孫楊無過錯的裁定結果,並在2019年3月13日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和國際泳聯提出上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後來決定在瑞士舉行公開聽證會。

而根據美聯社在2020年2月25日的報道,孫楊的律師團隊和國際泳聯曾向瑞士聯邦法庭申訴,認為上訴限期已過,WADA的上訴不應該被受理。此外,國際泳聯方面還指出,WADA的代表律師理查德·楊(Richard Young)曾為國際泳聯工作,不適合出席聽證會。但瑞士聯邦法庭最終駁回了這兩項申訴,聽證會照常舉行,楊也代表WADA出席了聽證會。

▲孫楊與斯科特的場下“交鋒”。

2019年11月15日下午至11月16日凌晨,這場馬拉松式聽證會在瑞士蒙特勒的費爾蒙特萊蒙特勒宮酒店會議中心舉行,有近200名媒體人員及公眾到場旁聽。(延展閱讀:孫楊聽證會結束了,控辯過程到底聊了些什麼?

▲孫楊出席聽證會。

在孫楊“我希望讓全世界清清楚楚地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的開篇下,WADA方和孫楊方在聽證會現場進行了多次交鋒和質詢。質詢過程中,幾項事實被確認:2018年9月4日,IDTM代表國際泳聯抽取了孫楊的血液,但放置血液的密封箱被破壞,血液也未被帶走;據孫楊方透露(且WADA未明確反對),該份血液仍然存在;當晚尿檢程式因孫楊方的反對沒有進行。

控辯過程中的焦點問題集中於,孫楊是否有權以IDTM人員資質不合規的理由,拒絕接受其檢查。

WADA副主任斯圖爾特·肯普(Stuart Kemp)認為:“與DCO一同參與檢測的人員都需要接受專業訓練,包括了解自己不能做什麼,同行人員在興奮劑檢測站拍照是不被允許的。如果真的發生了,同行人員需要刪除照片,在這種情況下,運動員也可以表達他們所有的顧慮,但最終運動員還是得配合完成檢測。”但孫楊、孫楊的母親、中國游泳隊隊醫巴震以及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韓照岐都多次提及:“未經授權無資質的人抽取的血液,不能算作興奮劑檢測需要的血樣。”

經過三個多月的等待,仲裁裁決終於公佈,但孫楊沒能等來自己想要的結果。儘管可以繼續向瑞士聯邦法庭提出上訴,但在奧運會臨近的時候來走各項法律流程,孫楊很可能會因此無緣東京奧運會。

與此同時,無法出戰奧運會也意味著孫楊的曝光度將大受影響。如果孫楊無緣東京奧運會,同他合作的品牌將錯過四年一度的宣傳良機,這是一筆不小的損失。甚至,如果孫楊上訴失敗,高達8年的禁賽期將使他的整個職業生涯都很難再登上正式比賽的賽場。

除了各項商業代言之外,孫楊近些年來也成為各檔訪談節目以及體育綜藝的“常客”。如果禁令最終生效,通過熒幕亮相或許是孫楊保持曝光度,維護品牌方權益的一個辦法。但節目方是否會因為禁賽對繼續邀請他作為嘉賓有所顧慮,目前也是未知數。

不管最終結果如何,此次風波也暴露出IDTM公司在興奮劑檢測中存在的規則漏洞及具體的執行嚴謹度等問題,值得規則制定者們好好思考。但同時也是對中國運動員和體育界的一次提醒,如何正確指導運動員接受興奮劑檢測,合法合規地保障運動員權益;如何在發生國際訴訟糾紛時更好地把握規則,贏得主動等,都是今後需要反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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