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簡稱:CAS)就國際反興奮劑機構起訴國際泳聯及孫楊一案做出判決:孫楊因為在2018年9月的興奮劑檢測中存在違規行為,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孫楊也將無緣東京奧運會。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祕書長表示,他們決定支援WADA孫楊和國際泳聯的上訴,孫楊將被處以八年禁賽。仲裁員一致認為,孫楊在2018年9月的藥檢中違反規則,並且未能解釋摧毀藥檢瓶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聽證會裁決並不是最終結果,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進行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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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18時,孫楊發微博迴應:"我剛剛訓練完畢,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國際體育仲裁院的裁決結果,我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我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為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怎麼就成了我的錯誤?!
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事實必定戰勝謊言!再次感謝大家的支援與幫助!感謝國家體育總局,中國游泳協會和各級領導的關心,感謝國內外體育愛好者的支援!我要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奮戰到底!"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就孫楊藥檢案作出裁決:孫楊禁賽8年。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就該決定作出三點解釋:1.檢測人員未違規:2.孫楊沒有充分的正據證明砸碎樣本容器是合理的;3.不應由運動員一人來決定測試無效樣本容器應被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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