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8年禁賽的結果,孫楊28日晚在微博做出宣告:
“我剛剛訓練完畢,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國際體育仲裁院的裁決結果,我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
“我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為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怎麼就成了我的錯誤?!”
“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
“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事實必定戰勝謊言!”
孫楊仲裁聽證會回溯:我沒有隱瞞任何東西28日下午5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了此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仲裁結果,從今天(28日)開始孫楊被禁賽8年。
根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規定,如果對此次裁決結果不滿,可於30天內就非常有限範圍內的原因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當地時間2019年11月15日,瑞士,孫楊在藥檢聽證會開庭上。視覺中國 圖
2019年11月16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舉行公開聽證會,審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孫楊和國際泳聯的上訴。
聽證會於當地時間上午9點(北京時間16:00)開始,持續到晚上7點(北京時間02:00),全程超過10個小時。
開庭後孫楊首先發言,然後各方證人提供證言並接受律師團及仲裁小組法官提問,最後由各方總結陳詞結束。
案件焦點圍繞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委託的第三方檢測人員資質及檢測當天現場流程展開,而案件所涉三名檢測人員均未出庭。聽證會期間,現場同傳多次出現翻譯錯誤,影響案件審理進展。
孫楊在開場提供證言時說,自2018年9月4日晚發生興奮劑檢查事件,自己受到巨大不公和困擾,直到現在還對當晚發生的事情感到“不可思議”。
正因如此,他決意要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舉行公開聽證會,“把訴訟過程中一直不能說的都說出來”,讓全世界清清楚楚地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孫楊出席聽證會。
還原整個事件,孫楊對備受外界關注的多處細節進行了解釋和澄清,如尿檢官不僅穿著打扮非常隨意,還自稱“粉絲”對著他拍照,這一舉動令他對檢查人員的資質起疑,於是要求他出示相關證件,結果發現尿檢官沒有任何興奮劑檢查資質,他立即致電主管領導和隊醫報告此事。
孫楊確認,請尿檢官離開後,血檢官對他出示了護士證,於是他讓血檢官抽了血;但隊醫趕到後,發現血檢官的證件也不符合興奮劑檢查資質要求;由於血檢官具備興奮劑檢查資質才能採集血樣,因此隊醫表示血檢官之前採集的血樣不能帶走。
孫楊特別澄清,某些媒體大肆報道的“暴力抗檢、砸碎血樣”與事實不符。當時主檢官告之血瓶可以留下,但血瓶外包裝他們要帶走,為此同在現場的母親找來小區保安將血瓶外包裝“分離”,血瓶根本沒有損壞,現在就在他的手上。
孫楊還指出,當晚自己不僅一度配合血檢官抽血,還提議他可以等到天亮,等檢查人員拿來有效證件,或者更換有資質的檢查人員再進行檢查,但主檢官拒絕了這一提議,檢查只能“無果而終”。
由於檢查未能完成,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在訴狀中以“抗檢”為由,要求對孫楊施以最短兩年、最長八年的禁賽處罰;對此孫楊在聽證會上幾度反問:
是否可以隨便找兩個人就去檢查運動員,要求運動員尊重規則自己卻不尊重規則是否公平,乃至“如果有人自稱警察半夜闖入你家卻拿不出證件你會怎樣”?
有意思的是,當在聽證會上被問及接受過多少次興奮劑檢查,孫楊說因為次數太多“都記不清了”,看到律師出示的材料顯示自己接受了至少180次檢查,孫楊驚訝地迴應“這麼多”;他同時表示,2018年9月4日事發之前,他剛結束了亞運會比賽,連續數天在賽內接受檢查,沒有任何問題。
另據新華網此前報道,孫楊案中的三名IDTM測試人員中的一位透露,他不是受過培訓的興奮劑檢測助手(DCA),而是一名建築工人。
孫楊在聽證會結束之際再度上前做總結陳詞——“事發至今已過去430多天,其身心、名譽和團隊都遭受巨大傷害,家庭也度過一段艱難時光;現在站在這裡,就是想通過公開聽證告訴大家事情的真相,告訴大家沒有隱瞞任何東西……相信仲裁法庭一定會做出公正裁決,還我清白。”
會後接受媒體採訪,孫楊又表示,自己受到一些運動員的持續非議,這場公開聽證會也是對他們的迴應,“現在詆譭我的那些人應該短時間內超越不了我,所以不用太在意他們說什麼;我會繼續做好自己,勇往直前,用更多的成績和榮譽回擊他們”。
隨後裁決小組主席弗朗哥·弗拉蒂尼法官也表示,在聽證會期間給予了孫楊更多時間來提供證言,公開聽證會顯示了對運動員各項權利的尊重,所有證據證言都會被充分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