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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8日下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簡稱:CAS)就國際反興奮劑機構(簡稱:WADA)起訴國際泳聯(簡稱:FINA)及孫楊一案作出判決,最終孫楊敗訴,被禁賽八年。

但這並非最終判決,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

整起事件起源於2018年9月4日針對孫楊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由於對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存疑,此次檢查最終未完成執行。

當晚,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簡稱:IDTM)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IDTM隨後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而孫楊表示“他全力配合檢查,但過程中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孫楊本人出席聽證會。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作出裁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但其破壞取樣的行為不可取。

2019年1月27日,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道《奧運冠軍孫楊粗暴對待藥檢人員》稱,游泳奧運冠軍孫楊因為與興奮劑檢測人員發生衝突,他的安保人員用錘子砸碎了已經密封的血液樣本瓶,可能面臨終身禁賽。

當天下午,孫楊律師張起淮就此事發布了律師宣告,稱該文章為不實報道,並且公佈部分事件細節。宣告中稱,IDTM的工作人員在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時,整個檢查過程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2019年3月12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就國際泳聯對孫楊興奮劑檢測的裁決,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舉行公開聽證會,審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孫楊和國際泳聯的上訴。聽證會於當地時間上午9點開始,持續到晚上7點,全程超過10個小時。

開庭後孫楊首先發言,然後各方證人提供證言並接受律師團及仲裁小組法官提問,最後由各方總結陳詞結束。

一個月之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因翻譯不準確、雙方需要再度提供筆錄等原因,原定1月初公佈的仲裁結果將推遲公佈。北京時間2月28日,“孫楊案”仲裁結果正式公佈,最終孫楊敗訴,被禁賽八年。

不過,這次聽證會裁決並不是最終的結果,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進行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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