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體育>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就孫楊抗檢案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上訴時,曾援引Laura Dutra de Abreu Mancini de Azevedo v. Fina (CAS 2005/A/925)的判例。這種案件關於一名巴西遊泳運動員,案件也與拒檢有關,當事運動員最終被判決終身禁賽。該案件中文可稱為“阿澤維多訴國際泳聯案”。

WADA試圖援引此案,證明運動員拒檢需要接受相應懲罰。在孫楊案件仍餘波不止的當下,回顧這一宗案件,也許能為當下的討論者提供更多理解孫楊案控辯雙方角力的角度。

“阿澤維多訴國際泳聯案”關注點

1. 本案為受罰運動員的上訴案,阿澤維多(封面圖中人物)要求CAS推翻國際泳聯關於阿澤維多終身禁賽的裁定。

2. 本案為“案中案”,涉及到阿澤維多的兩次禁藥檢測。2003年的檢測中,阿澤維多的樣本被檢出違禁成分;2004年的檢測中,阿澤維多拒檢。有以下事情在期間及之後發生:

2.1 因2003年檢測未通過,阿澤維多被巴西泳聯判以兩年禁賽。

2.2 阿澤維多向巴西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巴西泳聯撤回禁賽令,巴西法院確認訴訟期間,禁賽令暫緩執行,所以阿澤維多繼續參加巴西國內賽事。

2.3 巴西泳聯以不承認阿澤維多當時的正式參賽資格為由,不處理阿澤維多的2004年拒檢事件。

2.4 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負責處理2004年拒檢事件,處罰阿澤維多的主體也從巴西泳聯變為國際泳聯。

里約奧運會游泳比賽

3. 國際泳聯判處阿澤維多的終身禁賽的主要依據為:阿澤維多第二次觸犯禁藥相關規定。第一次違例為2003年檢測未通過。

4. 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在阿澤維多或其代表未到場的情況下判決。未到場原因為阿澤維多無力承擔相關差旅費和律師費。

5. 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指出,阿澤維多若能證明本人在事件中無重大錯誤和過失,處罰程度可酌減。但阿澤維多未出席相關聽證,因此無提交這類證明。

6. CAS的總部位於瑞士。按照瑞士的相關法律,假如同樣的原被告雙方就同一事件在其他國家發生訴訟,且訴訟結果預計會在合適的時間內產生,瑞士法院將暫緩審理這一案件。然而巴西法院審理的案件中,涉案者為阿澤維多與巴西泳聯;CAS審理的案件中,涉案者為阿澤維多與國際泳聯。因此,“同樣的原被告”這一條件不成立,CAS可審理這一案件。

7. 阿澤維多提出兩點上訴理由:

7.1 2004年檢測的程式和工具不符合規範。

7.2 2004年檢測有2003年檢測的樣本化驗機構參與,阿澤維多認為2003年檢測之所以未通過,是因為樣本被汙染或替換,化驗機構要為此負責。

8. 在CAS上訴中,阿澤維多提交了一些專業人士證詞,指出2003年檢測的樣本有可疑。但在CAS的結論和判決中,CAS並未考慮這些證詞,因此有關2003年檢測的案件已經結案。

興奮劑檢測

9. CAS的判決中,指出了以下對阿澤維多不利的因素:

9.1:阿澤維多承認拒檢。

9.2:阿澤維多是巴西泳聯的成員,有義務接受國際泳聯的相關規定,包括反興奮劑規定。

9.3:巴西泳聯就阿澤維多2003年檢測失敗的裁決,已經得到CAS認可。而阿澤維多承諾承認該裁決的效力。

9.4:阿澤維多未以正式程式表達對2004年檢測的質疑。

9.5:阿澤維多未提供2004年檢測程式和工具不符合規範的證據,尤其是沒在2004年檢測當天的個人宣告中提出有關不規範的情況。

尿樣違規被禁賽,希望之星發起民事訴訟

2003年5月1日,21歲的巴西姑娘勞拉·阿澤維多參加了在巴西舉行的泛美運動會游泳預賽,並接受了巴西泳聯的興奮劑尿檢。尿樣檢測由巴西的一家實驗室負責。實驗室名稱的縮寫為LADATEC,擁有WADA認可的資質。

阿澤維多被視為巴西的游泳新星,她主要參與蝶泳專案,曾南美洲錦標賽上收穫100米蝶泳亞軍,有望參加2004年雅典奧運會。

5月25日,阿澤維多遭遇晴天霹靂。LADATEC分析了其A瓶和B瓶尿樣,結果顯示其中存在三種違禁成分。

珊瑚泉俱樂部學員

阿澤維多聲稱無辜。她當時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留學,在布勞沃德社群學院就讀二年級。她的訓練基地則是當地一家名為“珊瑚泉”的游泳俱樂部。巴西奧委會當即暫停阿澤維多參與各類賽事的資格。阿澤維多的俱樂部教練、隊友則聲援同伴。

其後,阿澤維多被巴西泳聯正式禁賽兩年,禁賽期從2003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

向巴西里約熱內盧的一家民事法院(以下簡稱“巴西法院”)申請解除禁賽令。理由是她的尿液在被分析前,已被調包或者被動過手腳。2003年9月8日,巴西法院要求臨時解除對阿澤維多的禁賽令。於是巴西泳聯於2003年9月16日解除了對阿澤維多的禁賽令。

上訴CAS失敗,執意參賽反留禍根

為徹底解除兩年禁賽期,阿澤維多向CAS提起對於巴西泳聯的上訴。2003年12月11日,CAS與包括阿澤維多、國際泳聯、巴西泳聯在內的涉事各方簽署協議,無論作出任何判決,各方將無條件遵從並執行。2004年1月15日,CAS對編號CAS 2003/A/510的訴訟作出判決,阿澤維多上訴被駁回,在2005年禁賽期滿前不得參加任何正式比賽。

但在巴西法院的民事訴訟仍在進行。阿澤維多以臨時撤銷禁令為擋箭牌,繼續參加在巴西舉辦的各項游泳賽事。

2004年6月,阿澤維多在參加巴西冬季國家游泳錦標賽時,再被選中參與反興奮劑測試,檢測機構同為LADATEC。

國際泳聯總部

阿澤維多選擇拒絕接受檢測,聲稱本人並非不願意接受檢測,只是不接受LADATEC的檢測。

隨後巴西泳聯將此事上報國際泳聯。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開始著手處理拒檢事件,並要求阿澤維多參加2005年4月21日在瑞士洛桑舉行的聽證會。2005年3月26日,阿澤維多以經濟能力有限為由拒絕出席聽證會,同時稱負擔不起代理律師費用。

聽證會最終如期舉行,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最終裁定,阿澤維多第二次違反禁藥相關條例,依例判以終身禁賽。

終身禁賽理由:二次違規,無權拒絕檢測

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在聽證會的裁決中指出:

根據國際泳聯規則DC 2.3和DC 5.1,阿澤維多違反了反興奮劑規則。作為國際泳聯下屬參賽選手, 阿澤維多沒有權利拒絕興奮劑檢測。LADATEC實驗室是WADA認可的檢測機構。

同時,阿澤維多此前沒有在有關2003年檢測的案件審理過程中,正式提交質疑LADATEC分析結果的證據。尿樣被掉包或被做手腳,只是阿澤維多的辯解之詞。

此外,在CAS之前的聽證會上,阿澤維多同意接受CAS作出的任何判決並簽署協議。這其中既應該包括履行為期兩年的禁賽期,也應包括接受LADATEC實驗室的分析結果。但當CAS駁回她的上訴後,阿澤維多仍繼續參加巴西國內游泳比賽。

CAS總部

如果選手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則適用國際泳聯規則DC 10.2規則(國際泳聯規則DC 10.4.1)。根據國際泳聯規則DC 10.2,對於首次出現藥檢問題,禁賽期為兩年,而第二次違規,則應終身禁賽。2004年6月6日,阿澤維多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這是她第二次違反反興奮劑規定。第一次違反反興奮劑規定是在2003年5月1日,其尿檢經巴西泳聯和CAS確認為違禁物陽性。

國際泳聯規則DC 10.5.2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可以減少對未提交樣品收集的處罰。如果阿澤維多能夠證明她沒有重大過錯或疏忽,那麼她的禁賽期可能會被縮短。然而恰恰相反,阿澤維多在同意簽署CAS體育仲裁協議後,繼續無視巴西泳聯的禁賽令,繼而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

綜上所述,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裁定,從判決日期(2005年4月21日)開始,該游泳運動員被強制執行終身禁賽。

CAS再駁上訴:新星最終遠離賽場

2005年7月14日,阿澤維多再次上訴CAS,要求撤銷國際泳聯的終身禁賽決定。她提交了一些材料,例如弗盧米嫩塞州立大學生物科學和生物技術中心分子鑑定和診斷股調查組組長阿科斯塔博士認為,2003年尿檢樣本與DNA測試基因不符。

因阿澤維多與國際泳聯均拒絕出席上訴相關的聽證會,CAS根據從雙方收集的書面材料來判決此案。

作為本案的上訴方,阿澤維多的主要論點有:

1. 首先,由於2003年5月AB瓶尿樣與DNA測試不符,禁賽兩年的判決並不成立;其次,2004年6月她並沒有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測,只是要求更換一家LADATEC之外的實驗室。因此,二次違例並不成立。

2. 2004年6月6的興奮劑檢測不符合規則,主要原因是該醫生沒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沒有使用標準的官方採集試劑盒,而且她從未得到過興奮劑檢測表格。

3. 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作出判決前,她由於經濟原因無法出席或派代表出席聽證會。

4. 終身禁賽違反了巴西法律賦予她的個人權利。

5. 由於巴西法院正在審理該案件期間,CAS不應該在此時作出最終判決。

作為應訴方的國際泳聯,主要觀點如下:

1. 阿澤維多在2004年6月拒絕提交尿樣的事實不可否認。

2. 運動員無權選擇樣檢實驗室,LADATEC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認可的實驗室。

3. 正如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所指出,上訴人並未給出質疑LADATEC檢測能力的證據。

4、上訴人此前曾與CAS簽署相關協議但並未遵守,這是一種侮蔑行為。

5、上訴人故意拒絕提交樣本採集違反了DC 2.4,已構成二次違規。第一次違規是2003年檢測尿樣含違禁物。

巴西遊泳運動員

阿澤維多雖然提供了有關2003年檢測無效的證詞,但由於程式上有關2003年檢測的訴訟已經結束,CAS未在本案中討論相關證詞。參考巴西法院判決的要求也被CAS駁回,理由主要有:CAS適用瑞士法律;巴西法院的訴訟雙方(阿澤維多與巴西泳聯)與CAS的訴訟雙方(阿澤維多與國際泳聯)不同。

還有一個關鍵點在於阿澤維多聲稱2004年檢測中,檢測人員違例。然而,阿澤維多當時拒檢時,曾寫過一份拒檢宣告,宣告中卻未提出有關違例的質疑。這是CAS不採納阿澤維多在上訴中的相關宣告的重要原因。

2006年1月24日,CAS作出最終判決:駁回阿澤維多上訴。

阿澤維多最終再未重返國際泳聯認證的賽事。她一直留在美國擔任游泳教練,服務的機構包括她曾經加入的“珊瑚泉”俱樂部。

最新評論
  • 1 #

    孫楊可以了 沒沒收以前的金牌。錢也撈夠了

  • 2 #

    沒想到呀,孫楊子女已經遍佈大江南北了!

  • 3 #

    就算對檢驗人員的資格提出質疑,可以向國際泳聯提出抗議,孫楊為什麼要毀壞樣本,抗拒提交樣本呢?這個真的是違規了。

  • 4 #

    西方並不象我們一樣看重各種體育金牌,他們看重的是契約精神,是誠信,是遵守規則,這是文明的標誌。

  • 5 #

    這案例跟孫楊能一樣嗎,孫楊不存在抗檢一說,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6 #

    肯定西方國家害怕巴西大豆氾濫,打壓巴西運動員。

  • 7 #

    孫楊不是拒檢,而且檢完再想辦法摔瓶子

  • 8 #

    誰認定合不合規矩,孫楊認定?你認定物業不能對你測體溫,你試試砸體溫計,噴子敢試試嗎?

  • 9 #

    請問世界上只有兩個拒絕藥檢的嗎?

  • 10 #

    支援孫楊上訴,想看第二次打臉

  • 11 #

    孫楊再次上訴只會自取其辱,如果翻過來、這不告訴全世界運動員可以隨意摔碎血樣嗎,還不亂套了,所以翻案可能性幾乎為零

  • 12 #

    原來帝國主義亡巴西之心也沒有死

  • 13 #

    禁賽8年,自己玩去

  • 14 #

    可惜孫不是拒檢,是拒絕不正規的檢測

  • 15 #

    看清楚,這個禁賽是國際泳聯開的罰單。而國際泳聯在孫楊事件中是支援孫楊的,認為藥檢違法不予承認

  • 16 #

    先入為主孫楊拒檢,面對無資質人員,拒在何來

  • 17 #

    很明顯是反華勢力做的一個局,故意用不合規的手段來整孫揚的

  • 18 #

    那麼問題來了,巴西人民為她喊冤沒有呢?說其他國家羨慕她成績好故意打壓她沒有呢?

  • 19 #

    兩回事,孫楊是拒絕不合規程的檢測

  • 為了抗癌,男子堅持吃下為狗驅蟲的“芬苯達唑”,後來如何了?
  • 深度|球迷販賣球星落場球衣,這也是一套完整的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