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5日訊息,CAS官網公佈孫楊案仲裁報告,指出孫楊在接受藥檢的過程中,保安用錘子砸碎了檢測瓶,而且孫楊還撕毀了興奮劑檢測表。此外,孫楊和國際泳聯還要各自賠付WADA(世界反興奮劑組織)15000瑞士法郎(近10萬人民幣)。
孫楊暴力抗檢的聽證會,於2019年11月15日進行,當時歷時近12個小時的漫長辯論,再加上聽證會後長達三個多月的審判過程,產生了一些費用。根據條例,本次仲裁的執行成本和收費標準,也在報告中公佈。相關條例顯示,本次上訴是一則純粹關於紀律性的決定所提出的訴訟,因此不涉及反興奮劑相關事宜,仲裁報告的結果沒有產生任何費用,世界反興奮劑組織只需拿出1000瑞士法郎的上訴費給CAS即可,無需承擔上訴的其他費用。但孫楊和國際泳聯兩方,則需分別向WADA支付15000瑞士法郎(近10萬人民幣)作為與仲裁程式有關的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
此次賠償不包括孫楊提出上訴時的律師費用和訴訟費,因此孫楊僅在與WADA的鬥法中就要損失超過10萬元人民幣。此前澳洲泳聯向國際泳聯提出建議,希望孫楊剝奪在2019年游泳世錦賽男子400米自由泳的金牌,遞補第二名霍頓獲得金牌。
孫楊仲裁事件回顧:
2018年9月4日晚,三名自稱興奮劑檢查官的人員在未攜帶授權文書及有效證件的前提下,要求對孫楊進行興奮劑檢查。因資質存疑,孫楊拒絕提供檢測樣本,最終經過簽字確認,檢查人員放棄此次檢查。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FINA)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孫楊本人出席聽證會。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FINA)做出裁決: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
2019年3月12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orld Anti-Doping Agency,簡稱WADA)就FINA裁決,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簡稱CAS)提出上訴。
2019年7月,光州游泳世錦賽期間,部分外國媒體就此事件進行失實報道和臆測。7月19日,孫楊及律師團隊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宣告,要求舉行公開聽證會,以求公開透明。
2019年8月20日(洛桑時間),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官方公告,原定於今年9月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FINA)的聽證會,應其中一方的要求推遲,最早將於10月底召開。孫楊代理律師張起淮表示,推遲的申請不是孫楊方提出的。
2019年11月15日(洛桑時間),CAS在瑞士蒙特勒舉行公開聽證會。孫楊出席此次聽證會,並與其律師團隊提供了大量證據,試圖還原2018年9月檢查當晚的事件真相,並指出當天檢查人員的多項涉嫌違規做法。
2019年12月10日(洛桑時間),CAS釋出公告稱,各方目前正在準備議定的仲裁書面筆錄,其中包括孫楊在聽證會上證詞的完整翻譯內容。仲裁結果預計不會在2020年1月中旬之前公佈。
2020年2月28日(洛桑時間),曠日持久的孫楊抗檢案終於塵埃落定,CAS在官網宣佈聽證會結果,正式裁定WADA勝訴,孫楊遭禁賽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