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體育>

繼北京時間2月28日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裁定敗訴並被處以禁賽八年的處罰之後,北京時間3月4日,CAS公佈了本次聽證會長達78頁的仲裁書全文,全文多達385款裁決意見和仲裁考量細節,可謂是乾貨滿滿、條分縷析,甚至還委婉地通過多個細節暗示孫楊方面有多次威逼證人之嫌。這和前兩日某篇只喊口號不講乾貨的律師宣告(有體育法學家斥責其更像大字報)形成鮮明對比,雙方高下立判之餘,外界對孫楊繼續上訴的前景更是不容樂觀。

鑑於孫楊抗檢疑雲充斥著大量的疑點和雙方證詞並不一致的爭議,這份仲裁書雖然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了全面覆盤,但很明顯,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迴應輿論層面的質疑。比如,CAS裁定,令孫楊藥檢當晚耿耿於懷的那位建築工臨時客串的尿檢官其實完全符合規定,並且他此前就曾執行過尿檢任務。再比如,針對孫楊不滿的為什麼三位藥檢官人員未能出庭作證,本次仲裁書也披露,其實早在檢2019年9月5日雙方律師就對主藥檢官和血檢官進行了交叉提問和視訊提問,並且這些證詞都對孫楊極為不利。

比較罕見的是,孫楊方面的證人證言表現也遭到了仲裁書的明確否定甚至是一定程度的揶揄。仲裁書有12處提及孫楊母親,但最終的結論是一句非常直白的“孫楊母親在整個事件中扮演了最大的幫倒忙角色”。而孫楊隊醫巴震出庭時的表現則是被仲裁書形容為迴避問題,對方律師還強調其犯過錯誤。仲裁書的這種“直言不諱”在一向講究客觀冷靜、措辭精準的CAS是難得一見的,箇中意味耐人尋味。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孫楊曾在敗訴後連續在微博上晒出大量他精心準備卻未被允許公佈的證據,但在仲裁書全文公佈同日,孫楊也火速刪除了四條含有證人證言的微博。除了網友猜測的網際網路新規禁止網路暴力和人肉外,恐怕更重要的一點就在於,這卷仲裁書多次暗示孫楊方面涉嫌在網際網路和現實生活中去“威逼”證人,而這點也屬於明顯的違規,孫楊近期的微博所為無疑相當於是對自己的實錘。鑑於孫楊方面一直指責藥檢官程式不正義,並且後續還將向瑞士最高法院上訴,孫楊刪掉微博無疑也是為了避免自行矛盾,授人話柄。

從某種意義上,從2019年11月的聽證會到現在的仲裁書全文公佈,這對於中國體育從業者而言不啻於是一場國際體育仲裁掃盲課,對於某些從業者更是猶如當頭棒喝。而對於近年來爭議日多的WADA和CAS而言,此番CAS能夠公佈仲裁書全文,顯然是希望回擊質疑,進而將此案辦成一個里程碑式的經典案例和維護反興奮劑事業權威的鐵案。

從近幾日國際媒體的報道口徑來看,唯有孫楊抗檢風波鐵案如山,那麼,不僅未來可以成為遇到類似情形即可援例的鐵案,而且還有可能推動諸如國際泳聯自身進行機構改革甚至高層更迭,畢竟,這一案件的全稱是“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此前裁定孫楊勝訴現在被卻CAS推翻裁決的國際泳聯同樣也是一個敗訴者。

證詞矛盾但CAS全部採信WADA?孫楊被指涉嫌威逼證人

回顧整個孫楊抗檢風波,孫楊方面堅定地選擇用程式不正義來作為辯論策略,在其丟擲的具體理由中,最能攪動外界神經的當推其中兩點:第一、藥檢官一行三人資質不完整,不符合ISTI(WADA使用的檢測與調查國際標準)規定,其中,血檢官不具有在浙江行醫的資質,更離譜的是,尿檢官居然是一名承認自己對藥檢工作一無所知的建築工;第二,砸瓶時主藥檢官已同意由孫楊來分離血樣和容器,並且簽字為證,但事後卻指控孫楊抗檢。而現在仲裁書也花了大量筆墨來重點回擊這兩點爭議。

孫楊方的辯護策略是:由於藥檢人員不符合ISTI(藥檢官使用的檢測與調查國際標準),未能出示相關檔案,程式從一開始就不正規,因此整個活動不足以稱作一次檢查,所以自己不屬於抗檢。孫楊方面最耿耿於懷的就是,堂堂尿檢官居然可以是臨時拉來的建築工,萬一尿樣出現問題,這一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需要指出的是,這一辯護策略也正是孫楊在國際泳聯聽證會上勝出的關鍵原因。

具體而言,孫楊團隊認為穩操勝券的ISTI(藥檢官使用的檢測與調查國際標準,由WADA制訂)是日常藥檢官的行為準則,這是一個長達幾百頁的厚重檔案,被下發給藥檢人員和運動員機構作為日常指導性檔案,在實操層面具有顯著的實踐約束性,所以孫楊團隊才堅定地選擇了程式不正義的辯護策略。但與此同時,孫楊方面卻忘了最重要的一點,WADA才是世界反興奮劑規則的制定者和規則解讀者。

所以,在聽證會上,WADA請來的證人是WADA負責標準與協調的副主任 Stewart Kemp,此人直接表示,自己就是相關規定的制訂者。雖然藥檢官一行三人確實沒有如ISTI所規定的那樣做到資質完整,但在自己看來,ISTI並非強制標準,而WADA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才是具有更高地位和強制性的規定,只要藥檢官沒有違背《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即可,而未能如ISTI所規定的那樣做到資質完整隻是瑕疵,無關大局,所以合乎規定。針對WADA的規則解釋,CAS選擇支援並採信,畢竟WADA才是規則制定者,他們擁有對含糊不清或者互有牴觸的規則進行解釋的終極權利。

在大策略擊敗孫楊後,WADA在具體分析藥檢官一行三人的資質時,則進一步闡述稱三人證件完全合規。比如針對因為像粉絲追星一樣拍照而引起孫楊警惕的尿檢官武某,雙方就有互相矛盾的證詞。在孫楊方面提供的武某於2019年10月21日寫的中文證詞中明確稱,自己只是臨時被身為主藥檢官的楊某某拉來幫忙,自己“只是一名建築工人,不是任何公司派遣進行測試的興奮劑檢測助理,從來沒有人教我怎樣進行興奮劑檢查,我也沒必要接受相關訓練”。

但與此同時,WADA卻提供了他在事發之前簽署的保密協議(Statement of Confidentiality)上的確認簽字,而該保密條款中闡述了尿檢官應知的一些準則。在聽證會上,主藥檢官楊某某的直接上司、IDTM專案經理波帕(Popa)的證詞提及,這位尿檢官此前就參加2018年1月的樣本收集,而楊某某提交的證詞更是稱自己曾對武某進行培訓,她曾帶武某進行過10到20次檢查。

雖然圍繞武某的證詞雙方有矛盾之處,但CAS最終選擇採信WADA。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圍繞主藥檢官是否在當晚同意孫楊砸瓶並放棄帶走血樣的證詞中。孫楊一方主張,在事件發生的整晚,主藥檢官查官從未向他解釋過或告知過孫楊已構成抗檢行為並且要面臨某些嚴重處罰後果。而WADA則通過主藥檢官楊某某和其直接上司、IDTM專案經理波帕(Popa)兩人的證詞證明楊某某當晚已明確向運動員警告過拒檢後果。

由於當晚波帕只是通過電話發號施令,所以在聽證會上波帕提供證詞時明顯有遲疑之處,他只是表示自己當晚要求楊某某堅持帶走血樣,並告知對方拒檢後果。言下之意,他不能百分百確定楊某某當面說了什麼。考慮到當晚雙方劍拔弩張的場景,楊某某的確存在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的可能性。儘管如此,但CAS裁定採信WADA證言,原因就是,必須確保WADA的藥檢權威,而造成當晚混亂場面的原因就是孫楊方面擅自懷疑藥檢官資質,即便這是一筆糊塗賬,也必須由孫楊來負責。

據不完全統計,仲裁書全文中類似證詞衝突的地方大約有六處,但CAS無一例外全部採信WADA。除了WADA確實擁有無可撼動的規則解釋權優勢之外,孫楊方面需要反思:為什麼所有兩相矛盾的會出現這種一邊倒的局面。

原因或許有很多,從大層面而言,除了WADA律師確實能言善辯、辯論策略選擇高人一籌之外,CAS自身也有顧慮。畢竟在CAS目前裁決的四千多個體育案件中,興奮劑案件佔據了絕大多數,如果此番允許孫楊以程式不正義而逃脫懲罰,那麼CAS此前判決的那些案件恐怕也會被要求逐一重審,畢竟藥檢程式長期以來就存在孫楊指控的漏洞。CAS絕對不可能為了一個孫楊而為自身埋下被大量翻案的隱患。

但上述的這一原因並非是主要的,更重要的實操層面恐怕是,孫楊團隊在CAS發出禁止私下接觸藥檢官後依舊我行我素,在聽證會召開前還過於高調地曝光過藥檢官三人的資訊,這些都是減分行為甚至給CAS留下了不值得信賴、威逼證人的不良印象。比如,WADA曾要求CAS多次下達禁止對證人進行任何恐嚇或接觸。但此後,WADA指出,孫楊母親在網上公佈過一段當晚的錄影,他們得知有人代表運動員聯絡了血檢官所在醫院的監管機構,並要求與血檢官會面。

類似種種質疑,仲裁書中有多處可見。試問,CAS在三令五申後依然有人私自試圖接觸證人,CAS如何能再信任孫楊團隊?中國自古奉行“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最粗鄙但直白的諺語也有“會咬人的狗不叫喚”,可為什麼孫楊團隊卻在聽證會前就大肆宣揚所謂的證據?退一萬步,私自違規聯絡藥檢官和尿檢官可以理解為求勝心切,但為什麼每次聯絡都被WADA和CAS精準掌握呢?回顧孫楊過往的諸多爭議,令人不禁生出“成也高調,敗也高調”之嘆。

專家支招可窮盡司法援助,孫楊仍有理論上的機會

而在國內,同樣也有律師希望孫楊案可以成為捍衛運動員利益的里程碑。比如著名律師範銘超就認為,儘管WADA的戰術非常成功,但仲裁庭其實仍然有可能被說服,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不挑戰的制度和做法就一定是正確的制度和做法,它同樣有可能是因為對手過於強大而導致誰都不敢挑戰而已,就像數十年前歐洲足球的博斯曼案那樣。

“孫楊方本有機會把孫楊塑造成像博斯曼一樣代表所有運動員勇敢挑戰錯誤制度的英雄,從而使仲裁庭腦海中形成的畫面是孫楊面對著WADA,而非WADA所描繪的其他所有運動員,WADA所描繪的其他所有的運動員恰恰站到了孫楊這一邊。”範銘超認為,“這並不是天方夜譚,相反,仲裁庭可能確實曾經期待孫楊方作出這樣的論述。”

事實上,在2019年11月23日,FINA法律委員會主席Darren Kane就曾在澳洲《悉尼先驅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發表專欄文章。認為《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及ISTI“必須得到公平、冷靜和普遍的執行……這是游泳運動應得的,這是所有運動員應得的” ,從而維護運動員權利。作為FINA的法律委員會主席,雖然他宣告觀點僅代表個人,但這種發聲也是極不尋常的。他顯然是在聲援孫楊,希望WADA能夠尊重運動員的權利。

範銘超解釋說,儘管依據反興奮劑制度嚴格執法已經成為全世界的共識,但WADA權力幾近無限的擴張和運動員基本權利的保障之間的失衡狀態也由於反興奮劑制度的設計和執行顯得日益嚴重。要求運動員嚴格執行反興奮劑制度的同時,同樣應當要求反興奮劑機構嚴格依法執法。如果連確保檢測人員具有相應資質並向運動員證明完整的檢測授權和資格都不能不折不扣地執行的話,運動員必將陷入對反興奮劑機構可能出現的黑箱執法的恐懼之中。這既不符合運動員人權保護的基本要求,也不利於團結包括運動員在內的各界力量支援世界反興奮劑的努力。

“遺憾的是,孫楊方在庭審中儘管觸及到了這一點,但似乎因為沒有充分準備從而並沒有對此展開詳盡的論述,同時又無法對WADA關於支援孫楊將動搖反興奮劑制度穩定性的觀點進行有效的迴應。”範銘超認為,本案是有可能做成一例運動員基本權利保護經典案件的,但這個機會被錯失了。隨著現在孫楊有意上訴,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抓住這1%的機會從而創造驚天大逆襲呢?但在此之前,孫楊必須重新建立一支擁有超級戰鬥力且沒有豬隊友的團隊,但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最新評論
  • 為了抗癌,男子堅持吃下為狗驅蟲的“芬苯達唑”,後來如何了?
  • 米蘭內訌愈演愈烈,管理層之間竟然都不互相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