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與國際泳聯(FINA)一案的仲裁結果:孫楊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儘管孫楊已經上訴,但翻盤機會渺茫。
除了孫楊一案,中國體育此前沒少吃相關行業規則和法律法規的虧,比如中國足協與卡馬喬的合同糾紛、中國女子短跑接力隊里約奧運決賽名額被對手擠掉、舉重選手黎雅君因“無視”規則丟掉奧運金牌。而國安和恆大之所以能打贏“國際官司”,無外乎他們吃透規則、應對專業,掌握了於己有利的完整“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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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在聽證會上。
案例1
孫楊收“教科書般國際體育仲裁裁決書”2月28日,CAS宣佈WADA訴孫楊與國際泳聯聽證會的結果:孫楊被禁賽8年。得知判決結果後,孫楊決定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3月5日,CAS公佈了長達78頁的判決書全文,仔細分析判決書後,不少專業人士都分析認為孫楊翻盤的成功率極低。
2018年9月4日晚,孫楊在住處接受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賽外檢測,因對檢測人員身份存在質疑,孫楊方與對方發生爭執,檢測未能完成。同年11月19日,接到IDTM相關報告的國際泳聯在瑞士洛桑召開聽證會,並於2019年1月3日做出裁決,認為孫楊無責。
不滿國際泳聯裁決的WADA向CAS上訴,後者在2019年11月15日召開聽證會,2020年2月28日公佈了孫楊被禁賽8年的裁決結果。
CAS公佈的裁決書被專業人士稱為“一份教科書般的國際體育仲裁裁決書”,外界從其中看到了本案更多細節,此前諸如“孫楊方認為WADA逾期提交訴狀、導致該仲裁不具有可受理性的請求為何被駁回”、“理查德•楊(曾在國際泳聯任職)作為WADA的代理律師是否涉嫌利益衝突”等疑問均在判決書中予以解答。
已公佈的判決書、聽證會視訊等官方素材顯示,理查德•楊確實將規則運用到了極致,而孫楊一方對相關規則的理解、掌握和運用則並不理想,乃至他們所提出的主要論點幾乎均未被認可。儘管孫楊雖已提出上訴,但撤銷判決只存在於在極為有限的範圍內,因此被認為缺乏能翻案的堅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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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足前主帥卡馬喬。圖/Osports
中國足協為卡馬喬賠付天價違約金案例2
作為中國男足國家隊第26任主帥,卡馬喬留給中國足球並不僅僅是20場正式比賽7勝2平11負、熱身賽1比5慘敗給泰國青年軍這些“慘案”,這位西班牙主帥贏下與中國足協的“合同糾紛”,更是留給中國足球乃至中國體育更多反思。
2011年8月,卡馬喬正式出任國足主教練,其團隊年薪合計約為稅後450萬歐元,其個人年薪為稅後280萬歐元。因戰績不佳,屢次率隊吞下恥辱紀錄,2013年6月,中國足協單方面與卡馬喬解約,之所以被稱作單方面,是因為足協與卡馬喬律師在解約談判中未能就賠償金問題達成一致。
當時,卡馬喬在委託律師釋出的宣告中表示:“將向國際足聯和位於瑞士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申請援助。”雙方的這一官司直到2016年年底才畫上句號——國際足聯做出了要求中國足協向卡馬喬支付違約金的裁決,西班牙教頭得到了高達5000萬元的賠償。
這場曠日持久的糾紛給中國足球帶來的並不僅是高額賠償,甚至一度被認為會影響國足2015年的世預賽前景。在專業人士看來,中國足協輸掉“卡馬喬合同糾紛”的最根本原因在於當初雙方所簽訂合同中存在巨大漏洞,合同中沒有成績指標作為約束條款,且合同在沒有經過專業稽核後就生效了,內容與程式均極不職業。風波發生後,相關部門專門到足協調查,但合同漏洞已無法彌補、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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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約奧運會,美國女子接力隊掉棒申訴重跑成功。 圖/Osports
案例3
中國女子接力隊里約吃“啞巴虧”對中國女子短跑來說,2016年裡約奧運會無疑是一次不願提起的回憶,袁琦琦、韋永麗、葛曼棋、樑小靜4位中國姑娘原本已經創造歷史,時隔16年再度闖進奧運會百米接力決賽,但美國隊的單獨重賽讓姑娘們無功而返,決賽名額最終被對手擠掉。
當時的女子百米接力預賽結束後,中國隊跑出42秒70,現場大螢幕也打出“第8位、中國隊、42秒70、晉級”的資訊,4位姑娘已經開始慶祝,蘇炳添、謝震業等男隊隊員也前來祝賀,慶祝男隊、女隊共同闖入決賽的歷史時刻。
然而,現場很快傳來壞訊息,預賽中因掉棒失誤沒有成績的美國隊提出申訴,稱受到了巴西隊的干擾並要求重賽,經過組委會裁定,美國隊申訴成功,被允許單獨重跑。得知此訊息的中國田徑隊曾第一時間申訴,中國田協也就美國隊的重賽提出抗議,不過最終被駁回。
時任總局田管中心副主任馮樹勇當時在社交媒體上言辭激烈地稱:“裁判判巴西隊在女子4×100米接力預賽中犯規影響了美國隊,完全可以根據規則取消巴西隊的資格,但判美國隊可以單獨重跑則是一個聞所未聞的大笑話。”
在美國隊完成重賽成功晉級後,被擠出決賽的中國隊再次提出申訴,希望允許原本晉級的8支隊伍和美國隊一起晉級決賽,成績最好的5支隊伍分成一組,成績靠後的4支隊伍在另外一組,但最終也沒有被採納。
事後,韋永麗、葛曼棋、樑小靜等隊員都在社交媒體發聲,為決賽名額被擠掉表達不甘,國內媒體甚至部分外媒也紛紛譴責組委會的判罰。
但從結果來看,中國田徑在奧運賽場吃了一次“啞巴虧”,這其實和我們對規則的理解、重視程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而反觀美國隊,他們對規則研究的細緻程度,值得我們反思。據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律師、有國際體育仲裁經驗的劉馳介紹,美國田徑隊配備了專門的隨隊律師,這對他們吃透並運用規則及時上訴,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案例4
黎雅君丟掉“吃到嘴”的奧運金牌4年前有過一次改寫命運的機會,但卻離奇地錯失了。
2016年8月8日,里約奧運會舉重女子53公斤級比賽,黎雅君是金牌最有力的爭奪者。
抓舉比賽,黎雅君以打破奧運會紀錄的101公斤成績位列第一,中國臺北選手許淑淨以100公斤緊隨其後。
挺舉開始後,許淑淨第一把舉起了112公斤。黎雅君開把就要出123公斤併成功舉起。從現場裁判顯示看,一個紅燈、兩個白燈,這意味著試舉成功。但幾秒鐘後,仲裁更改判罰,黎雅君的成績變為兩個紅燈、一個白燈,第一把挺舉失敗。
但就是這幾秒鐘的變化,黎雅君和中國隊教練組都沒注意到,他們第一時間就回到後臺準備後兩把挺舉。之後兩把,黎雅君把重量加到了126公斤,但均試舉失敗。
即便這樣,黎雅君和教練組仍以為憑藉第一把挺舉已穩拿金牌,他們在後臺開始合影慶祝。直到看到許淑淨開始慶祝時,他們才發現金牌已旁落他人。中國隊丟掉了這枚幾乎已經吃到嘴裡的金牌,黎雅君也錯失了改寫人生的機會。
按照國際舉聯相關規則,如果對裁判判罰有質疑,可在該次試舉結束後立刻申訴。等到中國隊意識到不對勁準備申訴時,整場比賽已經結束,早已錯失了申訴時間。最終,中國隊放棄了申訴。
比賽舉重,運動員即便舉起也不一定成功,裁判會根據運動員是否有曲肘、身體是否晃動等動作做出最終判罰。這個時候,需要有一名教練在場邊等待裁判的最終判罰。一旦有問題,馬上申請仲裁。這樣的規則和流程,中國隊並非不知道。但即便在奧運會這樣的頂級舞臺上,這樣的小細節仍會被疏忽掉,只能說明我們對規則的研究和使用還不夠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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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昔日奪冠功臣巴里奧斯(右)。圖/Osports
國安打贏“中國足壇第一案”案例5
中國足球聯賽職業化至今,俱樂部遇到國際官司時往往“負多勝少”,但並非沒有勝訴案例。2006年北京國安贏下與外援阿萊克斯的官司正是其中經典,當時被外界稱作“中國俱樂部史上第一例”。
2006年1月,北京國安的羅馬尼亞外援阿萊克斯以家人身體原因向國安俱樂部請假回國,但他剛回國不久,布加勒斯特迪納摩就為其舉行了加盟儀式,此時他與國安還有一年合同。單方面違約的阿萊克斯率先發難,聘請了國際足聯球員權益保護委員會前主席吉安•保羅為律師,向國際足聯狀告國安,稱被國安限制了球員的自由身份。在外界看來,國安的這一官司勝面並不大。有訊息稱,如果國安敗訴,不僅面臨著高額罰款,還將在兩年內被禁止進行國際球員轉會。
一位專業人士的介入成為轉機——國安當時的合作伙伴皇馬推薦了俱樂部“御用律師”胡安•克雷斯波來幫助國安。時任國安俱樂部總經理李小明透露,面對這類官司,胡安的經驗非常豐富,並且“很了解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提供什麼樣的證據、適用何種規則”。在胡安的指點下,國安俱樂部向國際足聯提供了長達80頁的各種材料和證據。最終,阿萊克斯一方主動求和,並向國安支付了違約金。
李小明後來總結說,導致國內俱樂部敗訴的原因往往是細節,如俱樂部與球員簽訂的合同是每月支付工資、獎金,由於各種原因,有時俱樂部會兩個月結算一次。一旦雙方涉及官司,這就成為對方律師所能抓住的漏洞,因為俱樂部所提供的銀行單據無法證明薪資是按合同規定的每月一付。
2013年,廣州恆大遭遇了與北京國安當年的類似情況。巴拉圭外援巴里奧斯在間歇期回國後就與俱樂部“失聯”。此後,其經紀人公開表示,由於恆大欠薪,巴里奧斯將以自由身離隊。恆大對此迅速做出反應,聘請了歐洲的頂尖律師代理此案,向國際足聯提出申訴,並在決定上訴後就備齊了超過100頁的相關證據和申訴材料。國際足聯對此案的判決為不受理巴里奧斯轉會,巴拉圭人此後主動向恆大公開道歉。
2013年8月,恆大宣佈將巴里奧斯出售給俄超俱樂部莫斯科斯巴達克,以並不吃虧的價格(恆大引進巴里奧斯花費850萬歐元)將其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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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孫楊落井下石的人,已經不配做中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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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重賽,有規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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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提前解約跑了的澳洲籍教練乾淨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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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的性格弱點被敵對勢力惡意利用並且無限放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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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硬起來?
規則都是人家定的,能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