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停擺後的第九天,新冠肺炎疫情正在NBA愈發蔓延。截止到北京時間3月21日,包括爵士、籃網、湖人等在內,NBA已經有多支球隊有球員確診感染。只不過與停擺之初相比,後續有確診病例的湖人、76人等隊都沒有公開受感染球員身份,其中湖人則已經表示,隊內兩名受感染球員是否要公開身份完全由他們自己決定,球隊不會進行干涉。
所以,這在未來幾周,甚至幾個月內會是一種趨勢嗎?NBA大概率還會陸續有球員確診的訊息傳來,但我們卻很可能越來越多不知道他們是誰。像目前,已知的是:NBA已經有7支球隊,總計14名球員感染。可具體到人頭,我們則只知道爵士隊魯迪·戈貝爾、多諾萬·米切爾,活塞隊克里斯蒂安·伍德,凱爾特人隊馬庫斯·斯馬特跟籃網隊凱文·杜蘭特5人,其餘9名球員身份始終未對外透露。
在這裡,我們就需要了解一下——1974年,為保護公民個人資訊隱私權,美國通過了《隱私權法》;1996年,又通過了《健康保險攜帶與責任法》;2003年,《健康保險攜帶與責任法》中的隱私規則和安全規則生效,隨後幾年,相關補充法案進一步釋出,美國就此形成一整套針對個人健康資訊的隱私安全法律保護體系。而在NBA球隊中,儘管球員是球隊一員,日常受球隊集中管理,但感染新冠疫情又屬於個人隱私,因此球隊其實是無權決定是否公佈的,權利都在球員自己手中。
而不久前,當得知自己確診後,米切爾曾經說:“對戈貝爾此前的一些行為感到無比沮喪。”我們還看得出來,球隊公佈確診球員名單,還很可能會影響到更衣室氛圍,這點似乎更加重要。且雖說不對外公佈,紙終究也包不住火,同一支球隊間早晚都會知道。可少了媒體或公眾干擾,隊內關起門來解決問題,一定比在媒體這塊放大鏡下解決問題簡單得多。
最後,從確診球員個人角度出發,公開病情對他們來說又意味著什麼呢?畢竟,NBA是場生意,這裡的球員相比起“運動員”這一身份,其實更多還像是“體育明星”。他們中很多人都有球鞋合同、廣告代言,而“明星”本身就是“品牌”,球員作為合同承諾人,理應遵守契約精神,維護自身名譽,規避一切有損名譽的行為。現在,公佈確診情況這件事,顯然和他們的名譽是直接掛鉤的。
因此,選擇不公佈病情,終究是利大於弊,這是一種保護,可以最大限度減小對球員名譽、公眾形象、球隊利益的影響。就像亞里士多德所說:“放縱自己的慾望是最大的禍害;談論別人的隱私則是最大的罪惡;而不知自己的過失,其實是最大的病痛。”(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