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妮,是一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女孩子,在我讀小學4年級的時候媽媽因病去世了。爸爸在媽媽去世的第二個月就娶了新老婆,這個女人很年輕,比我爸爸小10歲。因為我還沉浸在失去媽媽的痛苦之中,他們的事情我沒有做多阻攔。但我很抗拒叫這個女人媽,爸爸提出的這個要求我非常生氣,一氣之下去了外婆家住了兩年。
在這個家唯一讓我掛念的就是奶奶,我是奶奶和媽媽帶大的,感情非常深厚。在這兩年中家裡多了個弟弟,是爸爸和後媽生的。兩年後我升了初中在校寄宿,週六末我回了自己家,奶奶年紀大了我想多陪陪她
經過兩年多的接觸,我發現後媽真的對我很好,每一次我生病或來大姨媽都照顧的無微不至,有一次我發燒是她揹著我走了40分鐘到的診所,這一次我感覺自己又有媽了,我能從她的眼睛裡看到溫暖,所以我決定叫她媽了。
好景不長,後媽向爸爸提出了離婚,爸爸被別人帶上了賭博,辭去了原本安穩小學老師工作。後媽對他很失望便提出離婚。他們離婚後家裡就剩下我和5歲的弟弟加70歲的奶奶相依為命,爸爸負債累累無力顧及家裡,後媽不得不放下5歲的弟弟外出打工賺生活費。
我清楚的記得我送後媽去火車站的時候心情有多難過,我沒有當面對她哭,回來痛哭了一晚上。7年後我大學畢業後,回到了曾經就讀的初中任英語老師,而弟弟正好讀初一被我管教。
現在爸爸還是單身還債,而我工作的薪水要承擔家庭開支,後媽已經再婚了,偶爾還是會回來看看我和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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