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一週,到了週末,誰都想好好放鬆一下,可自從生了孩子,我的週末,就不是自己的週末,而是帶孩子的週末,有時候除了自己的孩子,還得顧別人的孩子。
就像昨天,星期六,我還以為自己能好好睡個懶覺,可家婆說她想回家撿茶油,我心裡想,一斤七八塊錢,不回去撿也可惜,那就讓她回去吧,我和老公兩個人帶孩子,也是可以的。
家婆一大早就回老家了,老公由於喝酒,睡覺睡到早上十點多才匆匆忙忙起來,因為十一點,他們單位要出發去搞活動,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他才在去搞活動之前,買了菜回來。
家裡5個孩子,我自己的就一個人,2歲半不到,我不想像之前一樣,帶著自己的孩子出去買菜,大包小包,還得揹著一個孩子,回來還得做飯,好吃好喝伺候著。
老公買完菜回來,就去搞活動了,我自己又不得不自己帶孩子。心裡想,等晚上他回來了,給他帶吧,我再去同事家吃飯(前兩天就約好了)。
可到了晚上6點,他還不回來,打電話給他,他說大家都還沒有撤,由於大家是一起坐公交車去的,回來得大家一起坐公交車回來。
我憋著一股氣,終於等到了6點半,可他說晚上他們還有活動,讓奶奶帶孩子。我瞬間就氣得發抖,告訴他,奶奶一大早就回去了,怎麼帶孩子?
我告訴他,就算他們晚上還有活動(無非就是吃夜宵)也不得去,他得回來輪班帶孩子,我要去赴約,去同事家吃飯。
在準備7點鐘的時候,他回來了,告訴我他帶孩子,讓我趕緊過去吃飯吧!於是,我換好衣服就過去了,可更氣人的事,在我出去不到半個小時的情況下發生了。
他打電話給我,讓我回來接孩子,他要去參加活動,他這個是工作,不得缺席,我那個是聚餐,比較隨意。
聽到他這麼說,我差點當著我同事的面跟他吵了起來,感覺特別委屈,我帶了一天的孩子,明明說好了晚上到他帶,可他呢?出爾反爾,為了喝酒,不管不顧。
我告訴他,我不會自己回去接孩子,他有兩個選擇,要麼帶孩子跟他去喝酒,要麼他自己送孩子來給我,並且要送到同事家門口,六樓。
孩子送到我手上,我告訴他,去參加活動可以,但是他別喝醉,因為我不想一個人除了照顧他孩子,還得照顧一幫他那邊親戚的孩子。
吃完飯之後,我們留在同事家看電視,到了10點鐘,孩子困了,我就先回來了。到了樓下,打電話給他,讓他過來接我們。
過了十分鐘,他來了,可是臉色並不好,還打電話給家婆,抱怨家婆回老家,週末不幫忙帶孩子,我覺得簡直不可理喻,自己平時沒錢給家婆零花,竟然週末都還想讓家婆幫忙帶孩子。
我覺得白天他可以去參加活動,但是晚上的活動,不去參加也可以的,可他覺得,這是他的工作,這是他打下“江山”的根基,他的工作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的聚餐對於他來說,去不去是無所謂、無關緊要的。
我很生氣,坐在電車後面,跟他吵了起來,真的有跳電車的衝動,後來想想,不值得為這樣的事情拿生命開玩笑,就忍著怒火,乾脆沉默了。
回到家,我直接回了房間,今早,我也不起床,因為我想讓他嘗一嘗,一個人帶著2歲多的孩子,還得顧著給其他孩子做飯的那種感覺。
感悟:為別人想得太多,別人會把你的付出當做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