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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乾隆年間的大學士紀曉嵐,在他的代表作《閱微草堂筆記》裡面記載了一個女子復仇的故事。紀曉嵐說,在距離他家三四十里的地方,有一個財主,將家中的僕人兩口子虐待致死,然後又霸佔了僕人夫婦的女兒為妻。

按理說,殺害父母之仇,不共戴天,但是這個女孩卻好像不怎麼傷心,她做了財主的妻子之後,把財主家中事務打理得井井有條,財主的飲食起居都由女孩來負責,財主對女孩的表現非常滿意。

不僅如此,凡是財主喜歡的事情,比如喝酒賭錢,女孩不但不反對,還鼓勵財主去做,就連財主留戀青樓,女孩也不生氣,還說:“世界上哪有不偷腥的貓兒呢?男人難免在外應酬,這個有什麼好說的。”

時間一長,人們都覺得女孩貪圖在財主家享樂,忘記了父母被殺的血海深仇,女孩對旁人的指責置若罔,依然和財主很親密。時間一長 財主覺得女孩是真心對自己好,於是對女孩放鬆了戒心,從此女孩言聽計從。

女孩在取得財主信任之後,慢慢地開始誘導財主奢侈浪費,財主的財產因此損失了十之七八,接著女孩又挑撥財主和兄們的關係,讓財主和兄弟族人反目成仇,徹底斷絕了來往。

這還不止,女孩沒事就在家給財主講述《水滸傳》裡面梁山好漢的故事,將宋江、柴進等人稱之為大英雄,慫恿財主效法宋江和柴進,交結綠林好漢,強盜匪徒。

財主被女孩忽悠得信以為真,開始和這些強盜們密切往來,時間一長,財主覺得自己也成了替天行道的好漢,越來越無視法度,最終因為當街揮刀殺人,鋃鐺入獄,被官府砍頭示眾。

財主被砍頭的那一天,女孩並沒有為丈夫的被殺而哭泣,而是帶著一罈酒,來到父母的墳前,哭著跪下磕頭祭奠父母說:“爹孃,自從我成了仇人的妻子之後,您二老經常在夢中責罵我,還想要打我這個不孝女。現在你們知道我為何要冒著罵名,嫁給害死你們的仇人為妻了吧?

女孩在墳前的話語,被路過看熱鬧的人聽到了,人們這才知道,女孩之所以含羞忍恥地嫁給殺害父母的財主,目的就是為了報復對方,找機會為父母報仇雪恨。

女孩手無縛雞之力,父母被財主虐待致死之後,如果和財主硬拼,只能是以卵擊石,把自己也搭進去;所以女孩改變策略,不能硬拼那就智取,最終女孩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對此紀曉嵐評價說:這個女孩的所作所為,“非惟人不測,鬼亦不測也,心機真是深不可測!但是不能用陰險來形容女孩,因為她是為了替父母報仇,所以她所做的一切是可以理解的。”

參考資料:《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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