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和大哥二哥關係都挺好的,但是自從大哥結婚後把我爸媽的老房子佔為己有後,我和二哥就不怎麼和他來往了。
我現在從事的是銀行工作,待遇各方面都挺不錯。老公也是我的同事,他家條件挺不錯的,公公是一家企業的副總。
決定結婚的時候,婆家給了我30萬的彩禮,婚房也是早就提前買好的。結婚畢竟是大事,平時不怎麼和大哥來往也就罷了,但是結婚這樣的事總是要告訴大哥的吧。
當大哥得知我嫁給了一家有錢人家的時候,感覺他比我還要高興。尤其是得知我公公的公司時,直接在電話裡讓我幫忙引薦,說可以從我公公公司裡進低價貨。
我是很不樂意的,這種求人的事我是最不喜歡,更何況又是那麼有心機的大哥。我當時就拒絕了大哥的要求,不過還是禮貌的請他來參加我的婚禮。
出嫁當天,二哥大哥都來了。大哥直接給我一個小包,說裡面是十萬的現金,讓我自己拿著用。二哥看了看大哥,沒有說話,只是拿出了一個紅包遞給了我,說:“哥也沒什麼本事,給不了你大錢,這是一千元,你收好。”
大哥輕蔑的看了看二哥,說:“就知道你這性格混不出什麼名堂。”我聽的真的好氣,我二哥本本分分靠自己的辛苦勞作賺錢,憑什麼看不起他。
本來就對大哥一肚子氣,再加上剛才對二哥的羞辱,我氣的當場就把大哥轟走了。有錢了不起啊?你還不是獨佔了爸媽的家產才有今天的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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