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9
故事
那些炸碎三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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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句晚上好~
上學的時候喜歡一個回族女生,雖然長相身材一般,和男人說話就臉紅,口音和龍門鏢局裡那個被蚊子叮的女殺手一樣,不過通情達理,
一種鄰家女孩的感覺,並且我透過她是室友知道她也很喜歡我,只是我們中間一層窗戶紙還沒有捅破,我也是棵含羞草,至今也不會面對女性,
我們就這麼作為普通朋友持續到了畢業什麼都沒發生什麼超友誼的事情,畢業以後我們被分配進了不同車間,我本來以為我有正常收入了,
可以自己負擔自己的生活了就去戳破那層薄薄的窗戶紙,無奈我媽下崗以後做生意賠了錢,一直用我攢下的工資補窟窿,
沒過多久我爸突發腦溢血,半身不遂,我瞬間被套牢,一個月工資只留400,其餘全部供給家裡,其中我還繳著家裡的網費,
能用的錢實際上只有335,勉強夠吃飯,那時候真的是噩夢一樣,上班8小時,下班去醫院替我媽,讓她回家睡覺休息,
她回醫院我回家睡幾個小時然後上班,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三個月,然後我爸的病情穩定可以出院,但是有半身癱瘓,
智商下降到兒童水平,當時我家裡花光了所有積蓄,我爸當時下崗買了輛計程車開,後來車加手續賣了12W,家裡幾萬塊存款也全放在醫院了,
醫院還給我家開了綠色通道,醫保報銷的錢不用等到賬直接辦理出院結算再入院(這個是走了一點人情,但是無利益輸送,可以說),
最後出院的時候只剩下不到4W。我真的很悲觀,不敢做任何事情,每個月還是隻留400塊,同學結婚我都是隻隨份子100不去
(我們這裡隨份子去吃喜宴200,不去100)是為了省錢,更大的心結是怕碰上她沒辦法面對,後來還是出事了,我一個死黨結婚,死活把我弄去,喜宴上還是碰上了她,
現在會打扮了,看起來很漂亮,身材看起來也好了不少,喜宴結束後我們在酒店門口碰到,當她問我能不能送她回去的時候我愣了一下,
然後找了個理由走開了,我當時恨不得立刻就打的送她回家,不過我沒有,第一我自己都是騎腳踏車去的,兜裡的錢不夠打的的,真的沒辦法,第二我確實有想過借朋友錢先送回她去,不過那也是過眼雲煙,
讓她產生任何好感都可能害她吃苦,我太瞭解她了,要讓她知道理由肯定會和我在一起。所以放手是對她最好的方式。我當晚回到家哭了一場,當然是晚上在被窩裡偷偷的哭,絕對不會讓家裡知道。
再後來在朋友的婚宴上偶遇過她當年的同桌兼室友,被責問為什麼不去追她,我死黨結婚的時候她是特意去向我示好,然而我只能用一些有的沒的敷衍過去,根本沒法說自己的境遇,怕被她知道。
再再後來,聽說她結婚了,距離我們最後一次見面都兩年了,她物件對她不錯,去年聽說她生了二胎。
偶爾看到畢業照上的她,我還會愣住,雖然已經畢業14年了,我想我永遠也不會忘記她,直到我死去的那天吧。這是我唯一隱藏在心底不能對任何人說的秘密,估計也只會出現在這裡這一次。
好吧我分了一段,抽空看了下回復我覺得可以吐槽一點啥了,我只是來講個真實的故事,不帶任何目的,
至於你們的感悟感想一概與我無關,有些人思考的時候會多少的帶入自己的境遇和經歷,這不可取,更何況我隱去了巨量資訊的情況下你們根本不知道整個故事的全貌,至於有人問後來的故事和一些細節問題,不可說,這個故事講完了
十二歲的我,被後爸性侵之後長達四、五年。
補:關於我的媽媽,很多人有說到,我補在原文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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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壓在我心裡八年了,一直很想說出來,可能這樣我會好受一些。有些東西我真的記不清了,因為很想忘記,但是痛苦和迷茫依然清晰可見。現在我打字的手都是顫抖的。
2012年,我十二歲,媽媽回了老家去接我兩個同母異父的弟弟,和後爸的女兒來東莞上班。我和後爸兩個人在家裡,那時應該是暑假,因為我記得我沒去上學,天天在家。
媽媽走後,應該是當天晚上,他讓我一起去逛超市,過馬路的時候他拉了我的手,當時我很意外,因為我們的“父女”感情根本沒好到這個程度(我七八歲的時候在姨媽家長大的,十一二歲被我媽接來東莞上五年級下冊)。驚訝之餘又覺得,這個“爸爸”挺好的,也沒有別人說的後爸不好之類的啊。(現在我覺得當時的我真的是可笑)
在超市裡,他一直買我喜歡吃的東西,我最喜歡的就是吃,是的,從小到大很容易被吃的收買。所以我覺得這個“爸爸”是個好人,就對他沒有防範了。
逛完超市回去,他說他一個人睡很孤獨什麼什麼的,讓我陪他一起睡覺。可笑,這個時候我依然覺得沒有任何不妥之處。你們是不是也覺得很可笑?都十二歲的人了,一點防範意識也沒有,哈哈哈哈哈哈!我也覺得很好笑!因為我覺得和“爸爸”睡覺沒什麼!小孩子和爸爸睡覺很正常啊。而且他的語氣和態度是那種不容拒絕的,我就去了。
睡在床上,我下意識的離他遠點,但是他抱著我。開始說話,這麼久了我也不記得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你知不知道男人和女人有什麼不同”???他對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說男人女人???(以至於我至今很噁心男人女人這兩個詞)我自然說不知道。算了我不細節說了,說的我直犯惡心。就是性器官。當然他沒說這麼好聽,他用的是行動+直白粗俗的語言。
為什麼不拒絕為什麼不反抗???是啊,我當時應該奮力反抗的,我當時在幹嘛?我真的不知道,現在想想就和斷片了一樣,或者是我不願意去想,去記起來吧。
我小時候本來就懦弱的像個鵪鶉。
至那之後,他幾乎天天對我做過分的事情,說著噁心的過分的言語。我當然是回回都拒絕,回回都逃不了。只要我一拒絕,他就會變臉的諷刺我刺激我。我大多都忘記他說過什麼了,反正他說出來的話讓我一度想自殺,每一次都深深的紮在我的心裡。
大概是:
一個巴掌拍不響。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你已經是我女人了,你都已經和我睡了,這是事實。反正你以後也會和別的男人搞,你早晚不是處。你以為你很清高嗎。
你看那個誰誰誰被我搞了,現在不也結婚了過的好好的。你身體裡已經有我的精液了,就算你生下來的孩子也是有我的基因。諸如此類,能被我記下來的只是幾萬分之一。
他還拍了照片和影片,給我看了,只有我露臉了的。只要我拒絕,他就發到我班群,讓大家都看看。
一天又一天,一個學期又一個學期,一年又一年。慢慢的,我變得麻木了。他會給我錢,我唯一的快樂就是錢和吃。至少我還有讓我快樂的東西你說是不是。
後來我習慣性的把痛苦的忘掉,去記起我開心的事情。但是每當他要求和我那個,我全部的痛苦又回來了,每次過後我都要緩很久,緩過來之後又要面對,如此迴圈,一直不見天日,看不到希望。
你問我為什麼不告訴媽媽?那個時候我也有很強烈的自卑心,羞恥心。我所受的教育讓我不能開口,也不敢開口。一但被發現,我就會跌入萬丈深淵,我會受到歧視,批評和謾罵。
那個時候,我也知道媽媽的不容易,我當時覺得算了,她好不容易組成了一個家,
告訴她了應該會毀了吧。所以我憋了好久。
直到17年我十七歲了,被媽媽發現了。我很痛苦,面對她的拷問。她以為是16年開始的,我承認了。我沒有告訴她是12年開始的,她如今應該還以為是16年開始的吧。
她知道後的反應,我很震驚也很痛恨。她說你要是不願意,我一定叫他不再糾你。但如果你們是自願的,我也不管你們。
自願?這麼多年了,我問了我內心,我沒有一次是自願的,雖然我那噁心的身體有過反應。她為什麼會覺得我願意呢?她不是應該痛罵我一頓嗎?或者痛罵他一頓。
當然,後來他們吵架了而且很嚴重,因為我住校我不知道,聽兩個弟弟得知。那時他們上小學二年級吧。所以不知道兩個大人為什麼爭吵。但我知道。後來不知道他們怎麼和解的,直到現在,大家像是忘記了這個事情一樣。又在一起和和美美的過日子,彷彿回到了原點。
妙啊,我都捨不得擠進去破壞畫面。我很賤,我知道。當初不忍心看他們家庭破裂,可現在看他們依然和和美美我又有點變態的想,我的事就這麼算了?真的沒發生過嗎?
我從小學六年級到初中,到上專科,這長達五年的心裡糾結,矛盾,痛苦,厭惡,自我懷疑,自暴自棄,憤怒,不甘,又算什麼?跨越了我整個童年和青春。
當被發現時我竟然有被釋放的感覺,我以為我終於可以忘記以前了,終於從不見天日的泥溝裡面走出來了。
可現在想想,從被發現,終於可以斷了到現在,都已經快三年了,我已經19歲快滿20了。我依然沒有解脫。我依然時常想起,我依然痛苦,我依然厭惡自己,討厭自己,噁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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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沒有細講,只是表達了我的情緒,抱歉,我已經盡力的去理性的講述了。
我媽以為17歲了,我也知道很多道理了,所以以為有一部分自願的。但我跟她說了我不是,她就開始說要不要報警,大概是這樣吧,她說大不了離婚,她一個人帶我和兩個弟弟。
我拒絕了,我說單親家庭對小孩不好,畢竟兩個弟弟沒有錯。而且我媽媽也挺可憐的其實,我其實很不願意用可憐形容她。
之前她一直是一個人帶著我,直到七歲吧,大概,後爸就出現了,正是他的出現,改變了我後來的命運。
她已經離過一次了,如果真的把這些全部捅出來,然後她一個人帶三個孩子,這樣真的就好嗎?所以我只能這樣。況且,當時的我很怕被別人知道。
對了,他真的很噁心,他不知道禍害了多少女生。他說他只要給錢,一大把女生願意給他,可是我只愛你,有了你我都沒去找別的女人了。啊,真的是打出來我覺得這字都噁心。
後來我又發現他居然用小號勾搭我班上的女生!太賤了!
有人這麼喜歡他女兒還給她錢,這樣不很好嗎?他還說,像他這樣的人大有人在,別的女人也很開心啊。他還說這很正常。我懷疑他的朋友都不是什麼好人。
我那時一度懷疑是不是我的三觀有問題,而我中途確實有一點點放棄我的三觀,既然反抗不了就去接受,去催眠他真的是愛我。那個時候我拿著錢,去買我所想買的東西,
物質讓我像正常人一樣快樂。這也是我討厭自己的原因。一開始確實是因為被逼迫,久而久之後來,卻是有一半原因是因為被逼迫,但有一半是我已經離不開可笑的物質了。
但是現在我才發現,沒有他給的物質我依然可以過,我就越來越痛恨自己了。算了。不說了。
我會考慮報警,但是這麼多年了,證據實在不知道怎麼蒐集。而且現在他就頂著父親的名號,也不多搭理我,我也不和他講話,他也當我不存在。
我沒有談過戀愛,心裡下意識有點牴觸男性,不是所有,是接近我的男性。班上男性同學、朋友我沒感覺,就是那種想靠近我的我才會下意識的想牴觸他。所以我試著談過一次戀愛,但是一個月後分了,因為真的很不習慣。
對了,我想問你們一個問題,媽媽說了不要把這些告訴別人,特別是男朋友。但是我不想隱瞞我的過去,我應該告訴未來老公嗎?他會不會覺得我噁心,會不會看不起我,或者雖然嘴上說不介意,心裡會有疙瘩?
匿了吧,這件事情有點難以啟齒。
我和我初戀以前被流氓堵過,當時送她回家,當時她家對面是一個正在施工的小區,晚上沒啥人,我們晚自習完一起回家,就遇到了一群流氓,這流氓頭子我認識,是附近比較有名的一位,惡名遠揚。
流氓想非禮她,她拼命抵抗無果,後來我說我可以給你錢,流氓說給錢也不行,還得下跪,我當時就直接跪下了,磕了幾個頭。當時我就想著保我初戀沒事,其他啥都沒想,正好有一隊水泥車路過,我們立刻拼命喊救命,流氓也怕把事情鬧大,拿了錢就跑了。這件事情就我和我初戀知道,還有那幾個混混。
後來的事情才是我最後悔的。
當時17歲,年輕氣盛,場子沒了,就想著找回來。我拿了所有的壓歲錢和零花錢,找了當地一個最大的社會仔,把所有的錢給了他,讓他幫我打那個人一頓,但是別把我說出來,出了事情你們自己扛,他們答應了,我給的錢不少。當天晚上,那個流氓頭子就被打了一頓,後來那個社會仔,我也沒再見過他。我順利高考考上重點大學,然後研究生畢業,工作不錯,後來自己創業,公司也在做強。
最近我換電腦,我去電腦城買電腦,看到了社會仔。社會仔現在幫著電腦城的公司跑貨,他看到了我,讓我過去喝茶。他和我說,你小子自從那天之後都看不到你人了,我說那天到底怎麼樣了。社會仔白了我一眼,跟我說,
那天人打了,但是那天打人是他們打的最重的一次,以前頂多嚇嚇人,扇幾個巴掌,踢幾腳之類的,那天把人牙齒打掉了幾顆,腿也去縫針了,而且蛇皮袋矇住一頓毒打,打的到處都是血,
沒監控,都不知道誰打的,JC局也懶得管這種事情。社會仔自己也傻了,後來自己回去回想,這種日子再過下去,哪天就進監獄了。後來他就和他幾個小弟開始幫人跑貨,慢慢自己也有運輸公司了,他們現在嚴令禁止與人鬥毆,一旦發現,立馬開除。社會仔說,也得感謝你那次僱我們打人,要不是那次,可能我們現在還在社會上當混子吧。
我說,要不晚飯我搓個局,帶兄弟們來吃飯?社會仔擺擺手表示罷了,他說,兄弟們一身汗,不去那種好地方了,你不用覺得有愧,那天你已經把該給的錢都給了,不欠我們,你要覺得虧欠,我覺得你去看看那個被打的人吧,他是真的慘。
我問社會仔要了地址,開車去流氓頭子家附近,他們家住算是城市的貧困區吧,我一眼就認出了他,他腿上那條長長的傷疤赫然可見,頭一轉過來兩顆門牙都沒了。我當時看錢包,一共不到兩千,我想著要不都給他算了,後來一想,算了,有的事情爛在肚子裡,有的人不要有交集,對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