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先同居再結婚是上策,”頓了頓,蘇婉解釋道,“很多人鬧離婚都是因為先結婚造成的,因為在沒有同居的前提下,你其實很難知道對方的缺點。在交往過程中,對方都會盡量隱瞞,只有在同居之後才會慢慢發現。所以如果你先談戀愛再結婚再同居的話,你很可能接受不了對方的缺點,那就開始吵架,之後鬧離婚。與其如此,還不如先同居。如果能夠接納對方的缺點,他也能接納你的缺點的話,再談婚論嫁也不遲。”
“那你跟李健呢?”
“有先同居一陣子,後面我不小心懷孕,我就跟他結婚了。”
“那如果沒有懷孕,你會不會跟他結婚?”
“當然會了,”回答得很果斷的蘇婉道,“他是個好男人,但就是偶爾脾氣暴躁了點。不過在我看來,哪怕你做錯事,他都不會發一點脾氣的男人是最可怕的。沉默的羔羊,你聽說過吧?就是指那種老實得讓人豎起大拇指的人,他們就像羔羊一樣任勞任怨,可當他們再也不法承受壓力時,他們就會歇斯底里的爆發。毆打算是最低限度,最可怕的是拿刀扎人。如果真的扎人的話,那基本上會把人扎死。”
“好可怕的感覺,那我還是不找男人了,我還是找個女人得了。小婉,我知道你受傷一定是因為李健回家罵你或者打你了,所以你跟我玩百合得了。”
颳了下張潔鼻尖,眼神溫柔的蘇婉道:“玩你個頭,趕緊給我找個男人去。”
“我想找個老實聽話的,但我又怕是沉默的羔羊。要是找個會跟我吵架的,我又受不了。所以呢,我真覺得我找個女人更適合。”
“一點都不適合,”看了眼敞開著的房門,蘇婉小聲道,“張姐,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跟男人做過那個。但在我看來,那事真的必不可少。所以你如果找了個女人,你根本沒辦法做那事。”
“我可以用假的。”
“假的終究比不過真的。”
“對了小婉,你除了李健以外,你還有其他男人嗎?”
“當然沒有了,”蘇婉回答得非常利落,“我不是那種水性楊花的女人,所以自從我跟他結婚了,我就恪守婦道。雖說現在這社會風氣不怎麼樣,很多結了婚的女人都在外面亂來,但我不希望成為她們中的一份子。”
“她們大部分是得不到滿足才出軌的,那是不是說你跟李健哥的性生活很美滿?”
“你這是怎麼了?淨問些色色的話。”
“還不是小婉你先提到什麼找男朋友的。”
笑出聲,蘇婉道:“呵呵,行,行,算是我的錯,行了吧?”
“對了,小婉,我去年好像有看到你跟一個男人擁抱,他是誰?”
皺了下眉頭,蘇婉問道:“什麼時候的事?”
“去年十月還是十一月份的事吧,那天我在錄入一份名單,所以忙到快十二點才下班。我站在窗戶的時候看到你跟一個男人聊天,後面我搭電梯下到一樓的時候,我還看到他抱了你一下。因為那時候跟小婉你不是很熟,我也不敢貿然問。”
“哦,”臉上重新出現笑容後,蘇婉道,“你說的那個是一個華僑,認識也有幾年了。他人是在美國舊金山定居,然後他很多習慣都很西方式。西方人見面的時候不是有擁抱甚至是親對方的臉嗎?然後那天他要趕飛機回去,剛好路過公司就跟我在路邊聊了起來。後面離開的時候,他問能不能抱我。我是說不可以,說如果被熟人看到怎麼辦?但他說這在西方很常見,就像國內的握手一樣。因為他人也挺不錯的,所以我就讓他抱了一下了。反正就是禮貌性的擁抱而已,這個你在電視上應該看過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