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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我去美國時,是在一月份。一月份在美國屬於深冬,在紐約機場候機時,看到許多女士完全是夏季的裝束:超短裙,光腿、光腳,下面著一雙拖鞋。仔細觀察一下,不管男女老少,大部分人都只穿一件短袖,然後外面裹一件大厚外套。我們穿的很厚也不覺得暖和,卻有小孩們穿著短袖T恤和短褲在跑,有些小女孩只是一件沒袖子的連衣裙。

許多女孩子,腳下都赤足穿著拖鞋。雖然那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拖鞋,而是價格遠遠超過拖鞋的時裝鞋。但那鞋無面、無幫、無跟,不是“拖鞋”又是什麼呢?她們不涼嗎?穿這鞋搞不好要“坐病”的啊!

我見過一位五十多歲的老太太,光腳丫子穿一雙人字拖,露著幾個塗成藍色的腳趾甲,顯得不拘一格。

那天,我在路邊等人的時候,看見一個人。下面是淺藍色稠一樣的薄褲,上面是粉嘟嘟稠一樣的上衣,單薄地在寒風中抖動,像是我們這裡唱戲的小丫環。但是人家照樣在外面走,沒什麼不自在。唉……什麼世道……我有些驚詫,導遊鄙夷不屑地說:“他們美國人哪懂得冷熱!”

美國人穿著的最大特點是“亂”。我去華盛頓的時候,正處在二十四節氣的“大寒”之中,這時多數中國人都裹在棉花包中。但在這裡,並排走著三個人,穿啥的都有。看外觀,誰也不會想到是一個季節,倒像是三個季節。

在美國,大公司男職員冬天上班的時候,也普遍是淺色的短袖襯衣、T恤和牛仔褲,女職員大多光腿穿著裙子。鞋子呢,男的基本全是旅遊鞋或運動鞋,女的一年四季全是拖鞋或者涼鞋。也許他們比中國人抗寒?在中國如果這樣穿,一定會有人過來摸你的額部,問你是否病了,是否需要去精神病院看看。

有人說,美國人的亂穿衣,源於美國人的居室與工作場所,常年都設有中央空調,轎車內也有空調裝置。因此,即使是嚴冬,人們只穿單衣即可對付。可我覺得辦公室裡絕對沒有暖和到可以穿短袖的程度。

就算屋裡有空調,難道外面不冷麼?雖然他們外出時會加件夾克、大衣類,但有些婦女照樣穿著裙子逛市場。很多男士,外出時上面穿羽絨服,下面只是一條短褲,而且大多不穿襪子,就連穿皮鞋也是,你說穿皮鞋不穿襪子該有多難受呢?

美國幅員遼闊,國土縱深。我從東北的波士頓到西南的洛杉磯;從美加交界的尼亞加拉到沙漠中的賭城拉斯維加斯;從寒冷的北方到四季炎熱的南方,發現他們穿衣服不分長短厚薄,逮著什麼穿什麼。在尼亞加拉,有人上身穿羽絨服,卻光腳、涼鞋、大褲衩子。你說他不冷吧,頭上還扣著帽子。在夏威夷海濱,一邊是比基尼三點式,渾身暴露在Sunny下;一邊卻有人身著高筒皮靴、長大衣。

筆者曾經在一個寒冬的晚上,見到一對美國學生夫婦,每人身上披著一條大毛毯。他們在毛毯的中間剪了一個孔,讓腦袋剛好從那裡鑽出來。那長及腳踝的毯子分別披在兩個二百多磅的美國人身上,下身卻是短褲和拖鞋。當他們就象兩個蓬鬆的巨大的粽子,排山倒海地走進超市的一瞬間,我的腦海裡不由地浮現出在國內逛商場時經常見到的一句標語:衣冠不整,謝絕入內。

舊金山人在穿衣這個問題上,更是“亂”得令人大開眼界。無論是在高樓林立的聯合廣場周邊,還是在遊人如織的漁人碼頭內外,短袖短褲者有之、長袖長裙者有之、襯衫T恤者有之、羊絨呢料者有之……如果在著名的百貨商場梅森周邊的街道上,看見穿無袖上裝配短褲的妙齡女郎與捂著羽絨服或者大衣的女士擦肩而過,就更令人咂舌了。

在舊金山,服裝最鮮豔奪目的季節也許要數夏天了。在燦爛的Sunny下,姑娘們身著各色花裙,令人眼花繚亂;小夥子們穿上圖案繁多的T恤衫和襯衣,競尚新奇;許多老年婦女的衣服比年輕人更豔麗。身著泳裝在海濱度假的遊客們,起身上影院、去餐館時也不更衣,絕無人對他們側目而視。

在舊金山,大熱天也能看見一絲不苟地穿西裝打領帶的人士,他們是誰?估計是那些銀行、政府辦公大樓裡的僱員。他們都是那樣精緻典雅,噴著不同款的香水,髮型一絲不亂,即便在雨中也邁著穩健的步伐,臉上保持著永恆的微笑。

難道他們不怕熱嗎?沒關係,美國的辦公大樓裡處處都通著強烈的冷氣。令人稱奇的是,美國鬼子還喜歡把室溫調到最低。盛夏時節,從室外40多度的高溫環境,一下進入到四五度的低溫環境時,能把人活活凍死!

在舊金山,即便三伏天乘坐公車,一上車你也會凍得直打哆嗦。儘管車窗上早已結了一層寒冷的霧氣,司機還把冷氣開得大大的。許多白領,盛夏也要在辦公室的椅背上搭一件毛衣,必要時披上,否則坐久了,會凍出關節炎的。

雖然美國人喜歡標新立異,但除了真正正式的場合他們很少衣冠楚楚。商務會談時絕對不會有人戴著棒球帽,打Golf時你也不會看到誰穿著西裝。在社群、商場、運動場、公園、醫院,我沒見過穿西裝的美國人。

學校是一個嚴肅場合,對在校師生的著裝要求嚴格。不連續兩天穿同一套衣服。這在國內是無法可想,因為許多孩子幾個冬天始終穿同一件棉衣。但在美國,連續兩天穿同一套衣服有兩個含義:1、昨晚你夜不歸宿,2、你生活邋遢。

還有,美國不怕穿破、就怕穿錯。打赤膊可以,穿睡衣出門絕對不行。即使晚上有客人來,也必須在睡衣外面套上睡袍才能開門見客。去年上海世博會,曾有女人穿睡衣上街,笑倒一片歐美人。

總之在美國,只要是非正式場合,你想咋穿,就咋穿。哪怕里長外短,哪怕你上面穿著皮襖,下面光著大腿,都沒有任何人會覺得奇怪。只要是衣服,不管款式、不管顏色,咋穿都成,沒人說、沒人笑。這完全體現了美國人自由奔放的個性。

有人對美國鬼子吃冷飯、喝涼水,卻用滾燙的水洗手,很不感冒。我則覺得,鬼哥鬼妹們一年四季天天把冰塊當零食嚼著吃,如果連天天吞冰塊都能適應,天氣冷熱又算得了什麼?

臨出國前上網看赴美攜帶物品清單,有人說秋褲帶兩條就好,用不著太多。當時腦子比較單純,沒考慮到有車和沒車的差別。在美國汽車的普及率和中國單車差不多,出門上車、下車進屋,禦寒工具的確可以忽略。可我們多半時間在景區觀光,許多時候靠走。成天零距離感受北美的寒冬,這秋褲,還是必須的。有一天醒來,發現自己的一條秋褲在歲月的磨礪下,悄然破了。遂決定,在美國買條秋褲。誰能知道,美國鬼子根本不穿秋褲,在美國竟然買不到秋褲!

看美國情色片,他們脫衣沒個過渡,就白花花兩片肉了,不給我留下窺探秋褲的機會……我不由得想:漂泊在其他國家的、我的親愛的同胞們,你們買得著秋褲嗎?在沒有秋褲的日子裡,你們還好嗎?

後記:

就連養孩子,好像美國人也沒什麼講究。大大咧咧,孩子剛出生三兩天就有可能抱著出門,孩子媽媽也是照樣喝冰水,照樣出門做禮拜,生個孩子好像休息兩天就夠。有天在超市看到一個小不點兒的嬰兒,頭戴蝴蝶結,問她媽媽,說剛剛十天,感覺他們不大在意著涼著風這些我們非常在意的說法。我認識的一個美國朋友,孩子剛一週零一個星期,肉什麼的都往嘴裡塞。六個月他們就讓孩子喝超市裡買的奶,十個月就跟大人吃的基本一樣了。然後從小到大,都是在吃涼飯、喝冰水中度過(不等於從不吃熱飯)的。

許多人崇尚的美國人生活,我卻不以為然。老婆孩子熱炕頭,才符合中國特色。家裡冷點可以忍,想暖和可以上炕,但吃冷飯喝冰水,才叫人不堪忍受。

深冬我在呼和浩特時,頓頓熱飯熱菜熱茶;你說美國鬼子在空調房裡吃冷飯、喝冰水,優越性在哪?我因此對美國朋友說:你先做到在半年內不吃冷飯,不喝冰水,再來和我討論生活的品質問題。

在內蒙古,覺得冷了就披上白茬子皮襖,把雙手插進袖子裡。生活雖然枯燥,但能吃上熱乎乎的豬肉粉條燉豆腐,油炸糕、二莜麵、現溜羊肉臊子,就是神仙的生活。若再能泡上個小妹,生活品質就鐵定比紐約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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