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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給大家送上《新郎》一文,來自聊齋。

01

故事是這樣的,說江南有個孝廉,名叫梅耦長,他說他同鄉有個孫翁,在山東德州當官的時候,審問了一樁奇案。

案件說,有個村民為兒子娶媳婦。

新媳婦過了門,莊裡的鄉親都來賀喜。喜酒喝到一更多天,新郎出房,看到新娘子穿著耀眼的衣服走向屋後。新郎好生懷疑,就跟在後面看是怎麼回事。宅子後面有一條長長的小河,上面有一座小橋可以透過。他看見新娘子過了橋一直往前走,就在後面喊她。新娘也不答應,只是遠遠招手。新郎急忙趕過去,相距也就有尺多遠,但手卻一直捉不到她。

走了幾里路,進了一個村子。新娘站住了,對女婿說:“你家寂寞,我住不慣,請郎君暫住我家幾天,咱們再一起回家看望二老。”說罷,抽出簪子敲門,門吱呀一下就開了。

有個女僮出來迎接。新娘先進去,新郎不得已也跟著進去。一進門,岳父岳母都在堂上坐著,對女婿說:“我女兒從小嬌慣,沒有一時離開過我。一旦離開家,心裡總是不痛快。今日與你一起回來,我們很放心,住幾天就送你們回去。”

於是就叫丫鬟掃屋子、鋪被褥,兩人就住下了。

新郎家中的客人,見新郎出去多時不回來,到處尋找。找了很久,一點訊息也沒有。公公、婆婆都哭得很傷心,以為必死無疑。

過了半年,媳婦孃家怕女兒守寡,就與新郎家父母商量,打算給女兒另找婆家。新郎父母越發悲傷,說:“屍骨遺物,都還沒有找到,怎麼知道我兒一定死了呢?就算死了,過一年再另嫁也不晚,為什麼這麼急呢?”

新娘父親更加怨恨,於是告了官府。

孫公受理了這個案子,他覺得十分奇怪,但又沒有頭緒,於是暫判女家等待三年。案卷存檔,人們先各自回家。

再說新郎住在另一個新娘家,全家人都對他很好。他時常與媳婦商量回家,媳婦也滿口答應,就是遲遲不動身。

住了半年多,新郎心裡就犯了嘀咕,整天焦慮不安。想自己單獨回家,但媳婦堅決要他留下。一天,她們全家惶惶不安,似乎有大難臨頭。

新娘父母急匆匆地對女婿說:“本來打算三兩日內叫你們夫婦一起回家,沒想到行李用具還沒有準備齊全,忽然碰到點麻煩事。不得已,就先送你一人回去吧。”

說罷就把新郎送出門來,轉身急忙回去了,雖周旋了幾句話,也很匆忙草率。

新郎出了大門,剛想找路行走,回頭一看房子、院子都沒有了,只有—個高大的墳墓,心裡非常害怕,急急忙忙找路回家。到了家裡,從頭到尾說了他的經過,併到官府與孫公說明情況。孫公傳新娘的父親到案,令他送女兒回婆家,於是才正式合婚。

02

這個故事,當然可以當作一個鬼故事來看,但這麼看就沒什麼意思了。

我們不妨開一下腦洞,那就是如果是新郎在撒謊,那背後又有什麼隱情呢?

我覺得是這樣的,新郎在娶媳婦之前,已經是心有所屬,換句話說,和別人早就已經好上了,可新婚之夜,蓋上紅蓋頭的,卻不是他心儀的女人,於是,新郎自導自演了這一出“被鬼擄走”的好戲,為的是找一僻靜之處,與真正心愛的女人長相廝守。

沒料到自己家和親家竟然鬧到對簿公堂,於是他們擔心事情敗露,男方有辱門第,女方損了名節,只得忍痛分開。

回家為了不讓家人起疑,才編了這樣一個撞鬼的謊言。

荒唐麼?

很荒唐。

但荒唐的原因是為什麼?

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一套古代的婚姻禮節。

夫妻雙方在沒見過面的情況下,就被定了終身,素未謀面的兩個人,新婚之夜掀開紅蓋頭才算第一次見面,然後就要開始漫長的夫妻生活。

這種毫無感情基礎的婚姻,就容易催生這種“撞鬼”的荒唐事。

因為,沒有愛的人最荒唐。

父母總是覺得門當戶對,卻從沒問過孩子的想法。

這幾乎是中國長輩的通病,總是給孩子設計自己認為最好的,卻沒有在意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這個學霸名叫潘超,碩士學歷,發表過6篇SCI論文。

他演唱完後,三位評委,無論是王珮瑜也好,甄子丹也好,楊冪也好,都對這位學霸走職業歌手這條路頗有微詞。

王珮瑜說,她“好心痛”,更指出潘超沒有成為一個職業歌手應當具備的條件。

甄子丹說他“太自我了”,本來可以用專業為國家、為世界做多少事情!他也“心疼”,直言潘超“對不起好多人”

楊冪指出:“五年十年以後,你覺得還會是你現在以為的樣子嗎?”(言下之意,你總有一天會後悔的)

這三大評委你一言我一語,把潘超弄得渾身不自在。

我就想說潘超到底做錯了什麼了?

清華學霸、條件普通,就沒有權利選擇做職業歌手麼?

憑什麼清華碩士畢業就一定要搞科研?就一定要做和專業相關的事情?

你們覺得他“應該”怎樣怎樣,問過他的感受麼?

潘超是這麼說的:

在清華搞科研,他其實不快樂,他很焦慮。

這種感受,就像和自己不愛的人當夫妻過一生一樣。

誰能好過?

我相信潘超身邊一定有不少人持著和這三個老師差不多的看法(我知道很多觀眾也是)。

這種看法不是“心疼”而是自私,他們認為他就應該犧牲掉自己唱歌的愛好,去為科研做貢獻,去為科學發光發熱,憑什麼?

任何人都有忠於自我,都有“自私”的權利。

不能因為他天賦高,就要求他要付出更多。

強行將自己的價值觀加諸於他人身上,其實是一種暴力。

在職業選擇這一點上,我完全支援潘超走自己想走的路。

最後,說一句,潘超在陳述裡說,自己小時候其實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只是覺得成績不錯,父母表揚,於是就一口氣考上了清華,讀到了碩士。

其實他心裡,對科研是沒有那麼多“愛”的。

以至於最後,他作出了“離開科研,走上舞臺”的“荒唐”決定。

所以,我又想說那句——不愛的人,最荒唐。

希望各位找到心中所愛,所愛的人,所愛的事,真正地遠離荒唐。

也希望各位家長們,多聽聽孩子的意見,避免孩子做出太多的荒唐事。

好了,鬼狐千古事,秉燭細細談,我們下期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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