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下班半途。
張靜的電動車前輪被一輛逆行疾馳的三輪撞倒,整個人帶車摔下去。
這一摔,張靜的左手肘先著地,而後,一陣陣鑽心的痛傳來。
張靜意識到,可能骨折了,掙扎著想站起來。怎麼說,也得先把眼前的人“料理”再說。
然而,電動車主經過短暫的思考後,做出決定:溜掉。
張靜氣得大罵,想將車扶起,自然是扶不動的。
情急之下,張靜唯有給丈夫李偉傑打電話。
但李偉傑表示,他正在做一份講義,今晚上課要用到,急得很。讓張靜自個車去醫院。
不過是皮肉傷,別大驚小怪。他說。
路上,車來車往,張靜滿身塵土,內心裡,被三輪車主激起的憤怒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陣陣寒意。
02、張靜在醫院折騰到晚上九點才回家。
到家時,李偉傑已在,正入迷地玩手機。
對妻子的狼狽,他抬頭瞟了一眼,簡單說了句,去洗洗吧,早點睡。
張靜想哭,又覺著眼淚是多餘的。她木然指著自己手上的石膏,對他說,我想洗個頭,不方便,能麻煩你幫個忙嗎?
許是這聲“麻煩”,讓李偉傑聽出不尋常,終於抬頭正視張靜,而後,似是大度地點頭,好啊。
關於李偉傑不愛自己,張靜很早便知。
剛結婚那會,除了過夫妻生活,另外的時間,兩人在一起,她的手或身體若碰到他的,他必然躲開。
她一開始大大咧咧的,沒覺著有什麼。
倒是她媽看出來了,跟她說:“你老公不喜歡你。”
張靜不服。兩人雖然透過相親相識而結婚,但他對她,實在算不上壞。
他會將家務攬下來,基本每天根據她的口味做飯,會給她買喜歡的東西,會在每個與愛情有關的節日裡,送禮物給她。
不過,老媽的提醒,多少讓她有了些許警惕。他有些奇怪的所為,她開始隱隱感到有些不對勁。
比如,他送她的禮物,有書、字畫、真絲長裙、香水、話劇的票子,玫瑰花,等等。
這份情意,定當是下了心思的。
她抵擋不了,滿心歡喜。
但這些,除了花,她其實並不太喜歡。
她是個平凡得很俗氣的女人,平時也就看看電影,煲劇,至於書畫、話劇這些,基本不碰,她關心得比較多的不過是哪間超市在打折,單位裡誰的工資又升了,哪部狗血劇即將上映……
而他送的禮物,物件應該是那種曼妙美好的女子。
思及此,張靜的不安逐漸擴大。
03、謎底是在不知不覺中揭開的。
她婆婆,信佛,每逢初一十五或傳統節日,總要吃齋唸佛,到村頭廟裡拜神上香。
有次中秋節,準確地說,是結婚第三年的中秋節,張靜和李偉傑回婆婆那裡吃飯。
飯前,拜祖宗拜觀音咅薩也是儀式之一。
儀式開始前,婆婆突然說香紙少了,讓張靜到一旁房間拿點出來。
“媽,都叫你不要再把亂七八糟的東西塞進我房間裡了。”李偉傑不滿嘀咕。
“好,好,下次不了。”婆婆隨口答應,但李偉傑知道,下次她依然如此。
張靜結婚後,和李偉傑有自己的小窩,這裡只是客場。每次回來,也就坐坐,幾乎沒進過李偉傑以前住的房間。
婆婆竟大大咧咧地把一小袋香紙塞進舊書架裡。
張靜取出來時,不小心將一本本子和裡面夾著的東西也順帶拉了出來,“啪”一聲掉在地上。
張靜匆忙撿起來,然後發覺這是一本日記,裡面夾著的是一張張話劇或電影票根。
張靜沒想要翻看,但無意瞟到被開啟的一頁裡,有一行加大號的字:愛你就像愛生命。
出於女人的直覺本能和好奇,張靜不禁翻了幾頁。
日記記的是李偉傑與前女友相處點滴。但張靜卻發現裡面記載了幾樣熟悉的東西:畫冊,真絲長裙,話劇,玫瑰。
很明顯,都是前女友喜歡的。
但是,她也有。
不同的是,她收到的是紅玫瑰,而對方,是白玫瑰。
一股涼意從心底湧出來,迅速流竄四肢百骸。
送與前女友一模一樣的東西,你該說他是專一還是殘忍呢?
張靜氣得腦袋發脹,那頓飯也吃得神思恍惚,引來婆婆不滿,罵她中了邪。
而李偉傑充聞不耳,只顧扒飯。
那天,回到家,張靜到底沒忍住,將事情攤開來。
李偉傑對此卻反應冷淡,“女人不都喜歡這些東西嗎?每次送你,你不也喜歡得很?”
張靜委屈,想鬧一場,又不知從何鬧起,加上她嘴笨,吵架這事,根本不是巧舌如簧的李偉傑的對手。
最後的最後,李偉傑給了她最重一擊:選擇你,不過是因為你適合過日子。
04、從此,婚姻於張靜而言,就像風雨中顛簸的船隻,而且,似乎永遠抵達不了幸福靜謐的港灣。
前女友事件,像根微小的刺,無形,卻時刻扎人。
所謂的禮物,她是不能再收的了,他也不肯在別的禮物上面花心思,便也不再送。
張靜逐漸的明白,李偉傑所表現出來的好,不過是他被那個初戀前女友訓練出來的習慣而已,與她無關。
張靜總控制不住為這事,找李偉傑吵架,但每吵一次,就遭到李偉傑更為深刻的打壓。
李偉傑也不是沒勸她放下,“我和她畢竟已經過去,屬於有緣無份。跟我結婚過日子的是你,還想怎麼樣?”
張靜不是容不下一個無形的前女友。她和他,有女兒,有一紙證書,有看上去最深刻和牢固的牽絆。
他的問題是,不肯給她一份心安。面對指責,他大多沉默,一旦抵不過,就反唇相譏,語言成了刀,殺傷力超強。
他曾說過:“你別想了,你比不上她!”
張靜恨不得上去撕了他。
最讓她恨得牙癢癢的,是他家暴。
十多年來,他家暴過她三次。前兩次,都是在激烈的語言中,情急之下,動了手。
傷倒是不大,就是姿態不好看。尤其是女兒,當時在場,親眼目睹自己的爸媽像兩頭憤怒的獅子,撲向彼此。
兩次都是張靜先求饒示弱,因為她先窺到女兒驚恐的雙眼,像只瑟瑟發抖的小兔子。她慌了神,立刻敗下陣來。
第三次發生在去年,女兒不在場。她不打算退讓了。
結果,她的尾椎骨被打斷,額頭撞到桌角上,開了個大口子,最後縫了六針。
那刻,她心如死灰。對婚姻,對自己,對這人生。
05、這麼些年,她不是沒想過離婚。
但每次一旦有這個念頭,這樣那樣的阻力和理由,就像城市中突然崩塌的建築,朝她壓下來。
有時是女兒太小,需要爸爸媽媽都在身邊的生活。
有時是來自兩家父母兄弟姐妹的“好心”勸阻,意圖讓她清醒:
房子車子是李偉傑的,李偉傑掙得錢比你多兩倍,甚至連你現在的單位都是他幫忙才進去的,離婚了你還有什麼?
他們跟李偉傑一樣,覺得她大多時候都“沒什麼用”——讀到大學,拿了文憑沒多大用處,連份像樣的工作都沒找到;老實寡言沒什麼用,在單位十年如一日,不上不下,吃虧的時候多;掙的那點錢沒多大用,養家都不夠;生了個女兒也不好,跟她雖然也親,但在女兒眼裡,好像爸爸總是比媽媽好一點,厲害一些。
李偉傑就不用說了,他只拿一個分手多年的前女友,就能將她打擊得如沒骨頭的軟體動物:你看,你怎麼跟她比?拿什麼跟她比?
那些“無用”的指責,逐年堆積,成了她難以跨越的一道山牆。
但現在,張靜站在鏡子前,看著鏡中淨是傷痕和紋路的臉龐,彷彿將近二十年來所經歷的委屈、苦悶和黑暗一一鋪陳開來,形成斟詞酌句的控訴:我為什麼要遭受這些?我做錯了什麼?
是的,在漫長的歲月河流中,要找出她“無用”軟弱的證據,一捋一大把。但若要說她何錯之有?則大多數找不到答案。
沒有答案,就意味著曾經的遭遇是不公的,命運的等式不成立。
是該為這份不公,做點什麼。
張靜提出離婚的訊息在新年後即傳出來,如以往一樣,在親友圈中並沒激起多大的水花。加上離婚冷靜期,還得等至少一個月。
張靜倒也不在乎,既然已經做出抉擇,就有面對的決心。
而且,在這次離婚訴求中,有一個人,出乎意料地支援了她。
是她的女兒。
她沒想到,但似乎又順理成章。她知道,女兒一向討厭她的軟弱。
可是,自己的媽媽,做女兒的不心疼,誰還心疼?
這麼多年,女兒將一切看在眼裡,更知道,得益於媽媽的隱忍和愛,換來自己尚算幸福溫暖的家庭生活。
女兒為了支援她,第一次與爸爸李偉傑大吵一場,雙方都不示弱,說了好些過份的話。
但對張靜而言,女兒像一道光,給了她溫暖及希望。
原本對未來還忐忑的她,確切自己會看到勝利的曙光。
甚至,她已做好準備,一次離不成,那就再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