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已經懷孕了,婚禮是在生完孩子後舉辦的。當時已經算是很超前了。因為已經確定老房子要拆遷,所以也沒有置辦什麼傢俱,就買了一個大床。
彩禮呢,一分沒有,壓根我這公婆就沒提過這事。後公公不想拿,婆婆聽人家的。我家也沒在意這個事情。結婚的時候,我爸媽過來了,我那後公公還問我媽,說陪送什麼。我媽一聽就火了,我媽說:你們彩禮一分沒拿,還給你們陪送。我閨女是嫁不出去了,還得倒貼?我後公公趕忙陪笑說:我不是說qq(我)。我媽媽說:不管是誰都一樣。
從我懷孕到生,我這沒主意的婆婆就沒給我做過什麼花樣的飯,更別提補個營養什麼的。生完孩子,人家更是一天月子也沒有給我伺候。哄一下孩子,那是不可能的。每天回家,人家會提前跟你說我今天太累了,晚上不幫你看孩子了。不但如此,我在家哄孩子,還得幫他們燒水做飯。孩子不可能老老實實地等你幹活啊。有時候,爐子上燒著水,孩子就著急往外走,玩去。等你想起水來,趕緊往家趕的時候,到家水只剩下一半了。很多次,我都以為水壺會被我燒漏了。慶幸從來沒有過。有時候,一手抱孩子一手炒菜。這些,別人沒有感激過。甚至還想讓我不僅洗我們三口的衣服,連公婆的衣服都洗了。我沒應,也沒洗。
孩子六個月的時候,我們三口第一次回孃家,感覺到了家的溫暖。那才是能夠心疼我的地方。從家回來之後,又過了半年,我就帶著孩子徹底回了孃家。走的時候跟公婆說回孃家住幾天,但是住下就沒回去。老公回家把東西打包了一下,快遞過來,我們三口就在我媽家住下了。
媽媽心疼我,就辭職了在家看孩子,我和老公出去上班了。媽媽說:哪有年輕人在家看孩子的,都不接觸社會。就這樣,我媽一天24小時幫我看孩子,我自由了,也買衣服也打扮。又回到了少女時代一般。
孩子正在懵懂的時候,姥姥帶著,所以孩子的印象中只有姥姥,沒有奶奶。別人問她,你想你奶奶嗎?孩子乾脆地回答:不想。回家後,我媽媽就跟孩子說:別人再問你想奶奶嗎?你就說想。孩子還急了,衝姥姥說:我不想就是不想,你為什麼還讓我撒謊呢。後來她的回答也一直是不想。
到了孩子三歲,該上幼兒園了。老公就想回婆婆這了。主要原因還是鄰居家的閨女說了閒話,說他是上門女婿。因為我家屬於一線城市,而婆家屬於四線城市,差距不是一般大。所以別人就以為他是上門女婿,自尊心作祟,所以想回家了。既然這樣,我們三口就又回到老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