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親身經歷的事,某個朋友A ,他爺爺已經去世20多年,還有一個奶奶,父親,一個叔叔4個姑姑,屬於上世紀家族裡的基本配置,A 得父親是是老大,跟所有的老大一樣要照顧弟弟妹妹,總排行老四上面3姐姐下面一個姐姐還有一個最小的弟弟,由於上個世紀80年代要照顧家裡沒有去當成兵,你們懂得80年的兵現在什麼待遇,頂替了了老人進工廠上班30年,後來弟弟去當兵了,復原回來考取了第一批公務員,故事開始了。
哥哥幾十年如一日幫助幾個姐姐,妹妹,弟弟,被呼來喝去,理所應當,出錢處理,也算是好人有好報吧09年拆遷,一下沒了壓力,小家庭也不錯,兒子也算正幹,沒什麼不良嗜好,比較努力,不知道什麼時候弟弟跟之前的二爺爺有過什麼交集,拆遷的時候想著把人家那一份吃掉,可以對方有兒有女,開始各種官司,本來已經有協商的一樣給一套房子,結果對方也是拖關係,行賄,更改拆遷協議簽字等一系列打下來勝訴了,賠了夫人又折兵律師費就幾十萬,弟弟包括家人的心境一下變了,那時候正好趕上哥哥孩子結婚,父母都同意,結果叔叔姑姑奶奶在婚禮邀請親戚方面各種阻撓,美其名曰在弟弟的官司中沒起好作用,結果婚禮還是按照原計劃舉行了,這時候出現了一件可笑可悲可恥的事,弟弟要求哥哥籤一份老人的贍養協議,也正是這份協議,讓這個還算和諧的家庭出現了巨大的變故,事情比較囉嗦我儘量把協議原件要過來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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