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2016年,我透過一個網站釋出了一條徵婚資訊,結果本地的一個騙子很快就聯絡上我了,我也是沒結過婚老了想找個伴,能說說話,做飯洗衣服什麼的。她提出要求讓給她買了退休,我也是頭腦簡單,四肢不發達,我想的是如果能真心在一起生活將來也是有點生活來源的也是好事,就花了五萬給她買了退休,等結了婚才知道她是一個吃喝吸賭樣樣佔的人,還找各種理由要錢,她兒也三番五次的要錢,一共要了十來萬,她感覺騙的也不少了,就找我媽的毛病鬧事,找藉口回去,叫她回來就要一萬塊錢說她兒過春節借別人的車撞人了不給一萬不回來,回來沒多久又找我媽的麻煩再回去,回去就不回來,叫她回來還要一萬塊錢說打麻將看病欠外面一萬,在一起一共生活有一個多月,沒給她到現在三年多都沒回來過,給她要錢她不離婚,不要錢同意離婚,一看沒法過了去鶴壁山城區法院離婚吧,結果鶴壁山城區法院的法官梁現學與書記員田丹,不按法律辦事,判決說我們還有感情存在不準離婚,三年多沒見過了,不知道兩位法院說的感情存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