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丙出身貧寒,父母俱因病早逝。十三歲那年,李丙帶著妹妹李婉流落到了京城,摸爬滾打十幾年,後來誤打誤撞學成了一門做金銀首飾的手藝。
李丙很有天分,師傅領進門後,通過後天的努力很快成了京城知名的金銀器匠人。以至於後來,京城裡王公貴胄家的婦人、小姐,都以佩戴李丙做的金銀首飾為“驕傲”,說千金難求一點也不誇張。因此後來李丙就成了腰纏萬貫的金銀器商人。錢是賺了不少,但李丙卻越來越忙了。
李丙的妹妹李婉,和她的名字一樣美麗,後來出落的亭亭玉立,一點不輸王公大臣家的千金。父母去世前已經將李婉許配給了老家的孫某。孫某的父親早逝,與老母親相依為命,家中也不富裕。但李婉長到了出閣的年紀,李丙還是想履行婚約為妹妹完婚。只是由於生意繁忙,一直沒能抽出空送妹妹回老家。
眼看著李婉的年齡越來越大,李丙甚是著急。恰巧這一年,李丙的表弟劉某來京城趕考,住在了李丙家裡。李丙盛情招待了劉某,後來考試結果出來,劉某落了榜。心情不悅的劉某想立馬返回老家,臨行前李丙置辦了豐盛的酒菜為他送行。
送行宴上,兩人聊著聊著就聊到了李婉的婚事。劉某覺得,如今李丙成了大老闆,應該為李婉尋個好人家。怎奈李丙是個一諾千金的人,劉某隻能讚揚表哥品德好,沒有再多說什麼。李丙拿出了一袋子銀子放在桌子上,說他事務繁忙,想讓劉某護送妹妹回老家完婚。
畢竟是表兄弟,劉某想都沒想就答應了。李丙說,一點銀子當作路上的盤纏,劉某說什麼也不肯要。但是李丙堅決要給,劉某無法推辭只好接受了。劉某護送李婉走了一千多里,耗時十多天才回到老家。後來擇了個良辰吉日,李婉就和孫某完婚了。
李婉完婚也算是了了李丙的一樁心事。怎奈新婚夜過完,第二天醒來,孫某和他的母親都死在了家中。李婉一看嚇得放聲大哭,招來了周圍的鄰居。鄰居們趕到一看,孫某母子皆死於非命,於是集體告到了官府。
縣令是個十幾歲的少年,非常自以為是。他帶著人驗屍後,認為李婉和劉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後來縣令打聽到,劉某護送表妹走了一千多里路,孤男寡女相處了十多天。於是他推測,定是李婉和劉某有了姦情,這才害死了新婚丈夫和婆婆。
縣令為自己天才的推理沾沾自喜,後來他讓婆子檢驗,李婉已經不是處女之身。這下更加篤定,是李婉和劉某害死了孫某母子。李婉知書達理,一向遵守禮法。劉某已經有了家室,也是個本分的讀書人。起初李婉和劉某抵死不認,但是在嚴刑的逼迫下,後來還是屈從。
縣令小小年紀就做了父母官,百姓都覺得他是個有本事的,所以對李婉的冤案都拍手稱快。行刑那天,百姓們都說,這對狗男女該死。後來訊息傳到京城,李丙得知後也甚為惱火,沒想到自己的表弟是那樣的人。
不過後來李丙冷靜下來,覺得妹妹和表弟不可能幹出那樣的事,認為其中必有冤情。於是把生意交給了管家,然後收拾金銀細軟回了老家。李丙要查明事實,為自己冤死的妹子和表弟洗脫冤屈。
李丙的生意做得很大,與全國各地的珠寶商、當鋪都有往來。所以回老家的途中,他沒有住旅店,而是住到了熟識的商號裡。走到汝州時,李丙正與一家當鋪的老闆聊天,這時一位夥計急急忙忙走了進來。夥計手中拿著一把金簪,說是典當的人要價很高。他拿不定主意,故而來請示老闆。
李丙打眼一看,那件簪子正是出自他的手,而且是他送給妹妹的嫁妝之一。李丙很是吃驚,於是說明了緣由,然後請老闆留住那個人,他則去了當地官府。縣令接案後,便將那個人抓捕起來。未經動刑,那個人全都招了。
原來那個人是京城的一名慣偷,不知聽誰說李丙的妹妹要回老家完婚,而且李丙送給了妹妹不少金銀首飾。於是就起了歹心,一路跟隨李婉和劉某。路上有劉某的保護,一直沒有得逞。李婉完婚後,由於孫某家實在困難,所以拜完了天地,親朋好友沒有留下吃飯就各自回家了。
那個慣偷趁人多之際,藏到了孫某家的廚房裡。等親朋好友都離開,孫某的母親去廚房時,先被慣偷殺死。後來孫某聽到了動靜,去廚房檢視,也不幸被他殺害。慣偷後來換上孫某的衣服,假扮成新郎,和李婉行了夫妻之事。等到半夜,李婉熟睡之際,慣偷則席捲財物而去。
一樁冤案,沒費多大力氣就這麼被平反了。後來慣偷被判處死刑,年輕的縣令因為判了冤案害死兩人,後來也被殺了。謙受益,滿招損,年輕的縣令死得不冤。不過縣令被殺後,依舊有不少百姓相信他是對的,這才真是心都被矇蔽了呢。
耳聽為虛,眼見也未必為實。人間諸事,總是真真假假錯綜複雜,很少有人會透過現象看本質。結果都如年輕的縣令一樣,害人終是也把自己推向了黃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