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這,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三十歲不結婚的女子,會被人白眼,甚至視為不詳之人,也因為這樣的一個陋俗,我們這的女子幾乎都在三十歲之前嫁出去。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女人不但不在三十歲之前嫁出去,有的還在詮釋“不婚族”的思想,這就是新時代,一切都有可能,只有你想不到的事,沒有你做不到的事。
李敏是一個新時代的女性,她很幸運吧!大多數的人都會這樣想,她大學畢業後,就在一家外企工作,從最初的一個小文員,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行政總裁,不過在我們這,還是有人不認同的,畢竟她已經三十五歲了,仍然孤身一人,功成名就不值得稱讚,嫁個如意郎君才是幸福事,李敏不在乎所謂的世俗眼光,她兢兢業業,把工作做到最好,最起碼在公司裡,她是公司董事長最信任的人,是唯一缺不了的左右手。常言說:“有得必有失。”可她卻不在乎,能好好的活著便是一種幸福,愛情終究是強求不得,愛情更不是工作,你有能力便可以把工作做好,於愛情,你再怎麼努力去經營,結果也不盡如人意,慢慢的,李敏也開始把愛情看淡了,在她的意識裡,愛情是可遇不可求,來了不見得歡喜,去了也不見得悲傷。
這些年的過去,李敏也曾感慨過,畢竟她遇到過有結婚衝動的男人,說起這個男人,她至今也忘不了曾經與他的交往,他是李敏的師哥,高她兩屆,在大學期間,李敏是學校新一批雅舍文學會的會員,而他是現任文學會的會長,李敏是新一屆會員裡,文思最好的人,可能是有著共同的愛好吧!他們在一次又一次的討論文學的過程中,終於延伸出一種微妙的感覺,這種感覺像冰山底下的火種,終於變成大爆發的火山,這樣的愛情,本以為可以一生一世,可事與願違,她哭了,哭了整整三天三夜,他離去得那麼切底,他的離去,是她今生今世永遠也抹不平的傷痛,也因為他的離去,她不再憧憬愛情,於愛情,她倒成了莫可名狀的驚弓之鳥,算算他離去已經有八年之久,在這些年裡,她也遇到過幾個男人,優秀的人從來就不缺乏追求者,這是硬道理,永遠也不會改變,可李敏始終尋覓不到那份安全感,可能在那痛哭的三天三夜裡,她已經回到了原點。
在好多靜思的瞬間,李敏多麼想給愛情一處淨土,可愛情終究不是一次簡簡單單的趕集,愛情於她是神聖,愛情像一杯無色的濃酒,如要醉得不省人事的話,倒不如存放在地窖一角,這是她對愛情的結論,也是她對愛情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