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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青年大志剛剛28歲,頭上已經冒出不少白髮,因為在大志15歲的時候,父親突然病故,這讓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窮困,處理完父親的喪事以後,大志毅然放棄了上學的機會,儘管他的成績那麼優秀,但是相比較養家來說,學習並不重要。輟學以後的大志便跟著遠房親戚進了城,因為年紀太小,只能幹一些雜活,掙的錢也是寥寥無幾,可大志全都攢了下來寄回了家。

經過幾年的打拼,大志也換了幾次工作,錢也掙得多了。前幾年大志回家的時候,有鄰居給他提親,可當女方知道他的情況後斷然拒絕了,隨後大志也沒了相親的念頭,一門心思地想著掙錢,後來大志瞅準機會盤了一個店鋪做起了生意,雖然比打工辛苦,但收入還是比較可觀的。

又過了幾年,大志的生意越來越好,手裡也存下不少積蓄。在遠方親戚的介紹下認識了姑娘玲玲,兩個人見了幾次面,覺得彼此都還可以。只不過在商量婚事的時候,兩人差點談崩。主要是因為玲玲還有個弟弟,所以她父母想多要點彩禮,張口就是20萬彩禮,大志自然不幹,扭頭就離開了。

此後,在媒人的好心勸說下,女方把20萬彩禮降到15萬,大志還是不願意,這時大志的母親說道:“兒啊,你就別犟了,你年紀也不小了,趕緊結婚吧,也省的娘操心了。”在母親的勸說下大志才同意拿15萬彩禮,就這樣婚事才算定下來。

結婚那天,大志領著車隊前去迎親,在迎親的過程中發生了一點小衝突,不過被大志強勢的態度給壓了下來。然後就是到了兩人拜天地和敬父母的時候,這時一對新人來到母親面前,大志滿含熱淚地朝母親下跪,可旁邊的新娘卻無動於衷,大志衝新娘使了一個眼色,不過新娘依舊不下跪。

這時,大志也站了起來問道:“你怎麼回事?”新娘冷冷地說道:“不給我三萬改口費,我就不下跪。”大志壓著火氣說道:“這大喜的日子,你怎麼能臨時變卦要錢,而且我之前已經拿十五萬彩禮了,還有完沒完。”

不管大志怎麼說,新娘就非得堅持要三萬改口費。在盛怒之下大志給了新娘一巴掌,然後指著新娘吼道:“真是給你臉了,今天你要願意我就娶你,你如果還非要三萬改口費,我立馬送你回孃家。”最後新娘捂著臉,婚禮繼續往下進行。

看完這個事情,強叔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這事肯定是新娘有錯在先,不過大志打人也不對,不管怎麼樣,打女人都是一種無能的表現,嚴重地話還涉及到家暴行為,屬於違法。在這裡,強叔要說新娘幾句,且不說之前已經給了十五萬彩禮,就單論結婚當天臨時要錢這種行為也是錯誤的,如果真的想要這錢,就應該在結婚前提出,而不是在婚禮當天。

寫到這裡,強叔想要多說一句,很多古時候傳下的風俗不一定全部適合當下,我們應該秉承著“取其精華,去其糟泊”的原則來理性地對待。至於彩禮一說,強叔一直認為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們要注重彩禮的儀式感,而不是彩禮的金額,這一點非常重要。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做人得厚道。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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