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慣例,將別人的故事整理成了第一人稱形式,方便大家閱讀。
我的原生家庭並不好,準確說是我媽不太好,害得我現在都不能娶妻生子。
小時候,我爸媽就當著我的面吵架。他們摔東西時,我就躲在自己屋裡哭。
我爸是唯唯諾諾的性格,他吵不過我媽,就採取和稀泥的態度。
我媽呢,嗓門大,愛計較,喜怒無常.....符合所有潑婦的形象。
我一直以為理解為我媽是生下我妹產後抑鬱了,再後來就是進入更年期了,等度過那段日子就好了。
但我長大後才意識到我想錯了,她的發瘋,沒有緣由,且從不會輕易改變。
我媽,大概就是恨我爸,恨我,恨我妹,恨這個家裡所有人。這麼多年來我也猜不出原因,反正就是不愛我們,怎麼看怎麼不順眼吧。
我和我妹小時候淘氣時,沒少捱揍。我爸外出打工時,我媽就更厲害了,她掐我們胳膊,擰後背,打巴掌,現在回想起來都疼。
我和我妹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更像是我媽的情緒發洩工具。
那些童年的日子都不知道是怎麼熬出來的,都是成長的血淚史。
我妹高中畢業後就不念書了,跟著我小姨去了外地打工,一年也不回家兩次。尤其是去年嫁人後,和家裡的往來更少了。
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我媽沒法折磨我妹了,就把心思都盯在了我身上。
我還羨慕過,如果我也是個女兒就好了,可以脫離我媽的魔爪。
我這邊呢,努力好好學習,也考上了不錯的大學。大學的時光是我最快樂的,因為我再也不需要看我媽的臉色了。
但畢業後,我爸媽讓我回老家發展!我不願意,覺得小地方發展空間不大。在大城市,也是我能“搏一搏,單車變摩托”。
但我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躲開我媽這個壞女人。
參加工作後,我對家裡仁至義盡,3個月給家裡1萬塊,次次不落。
還會問我有沒有回老家發展的想法,要不要幫忙介紹物件。
我是摸不清她心思的,難道是圖我給她養老,所以這樣虛情假意?還是說她年紀大了想開了,想要為以前犯的錯贖罪?
但是身上那些疤,以及她早些年打我的記憶,讓我永生難忘。
我就該相信自己的直覺的,她一點沒變!
今年年初,我談了一個女朋友,在老家的幼兒園當老師。
女友是那種霸氣的性格,但是性子很直,說話辦事都不喜歡拐彎抹角。
我領回家見了一次爸媽,我爸沒說什麼,倒是我媽非常不樂意。她可能是怕我娶回個女人和她唱反調吧!
我絲毫沒有把我媽的意見當作一回事,反正又不是她兩結婚,我喜歡就行。
說說女友的家境吧,是家裡最小的孩子。結婚不會和要我買房買車,只是她說自己爸媽把她養大,不能白白送人,所以和我要10萬彩禮錢。
聽起來很高,但實際上拿這個數能娶到女友這樣的老婆,我是心滿意足。
再說了,10萬彩禮也是替她爸媽要的。她願意和我一起奮鬥再買房,這樣的女孩去哪裡找。
但這些年給家裡也拿回去不少錢,我手上只有3萬能週轉的資金。
當我提出家裡幫我提供一部分彩禮後,我媽完全變了個人,說我是在買老婆。
第二天再和她說話,我發現她已經把我直接拉黑了。我求我爸時,我爸也直嘆氣。
攤上這樣的爸媽,我真是氣壞了。我有孝心,但他們沒良心啊!
不知道走法律程式,能不能把我當初給家裡的錢要出來?
再或者,讓我先用了,以後再還我媽也行啊!
女友知道這事後,和我說:“沒事的,你攢吧,什麼時候攢到我什麼時候嫁給你!你的家庭我知道,咱就只有自力更生了!你的家庭靠不住!”
女友這樣說,我挺感動的,但這樣的話,婚期又要推遲2年了,我真的不願意讓我女友等。
難道我真的沒有權利和我爸媽要彩禮錢嗎?是我錯了嗎?
本質上來說,那就是我自己的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