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閨密,從幼兒園,小學,初中到高中,一直都是同學。
小的時候,她的家境非常不錯,爸爸在城裡工作還是個領導,她吃的穿的都是班裡最出眾的,夏天她穿著漂亮的花裙子,腳上穿著塑膠涼鞋,因為我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媽媽親手縫製的,所以特別羨慕她穿著涼鞋在水裡趟來趟去,有時她也會讓我穿上她的涼鞋在水裡趟一會兒,我就特別滿足,她手裡還經常有花零花錢,買一些糖果零食啥的。上高中的時候,學校離家遠了,我騎著破舊的笨重的二八腳踏車,而她騎著爸爸給買的嶄新的二六女式腳踏車,這在80年代初整個學校都是獨一無二的。
閨密家有姐妹兩個,姐姐結婚後生了兩個女兒,她結婚以後生了個兒子,兩輩人終於見到了個男孩兒,這讓她的父母有些揚眉吐氣,因為在農村家裡如果沒有男孩會被人瞧不起,跟別人吵架時會被罵成絕戶。這時閨蜜的老爸也退了休,退休工資也很高,只要閨密的兒子想吃啥,玩啥,穿啥一一滿足,只要孩子高興就行,在此期間,閨密也離婚住在了孃家,長期的無底線的溺愛,導致孩子養成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惡習,不愛學習,好吃懶作,把大人的話當耳邊風,初中沒上完就輟學了,整天跟一幫小混混吃喝玩樂,後來發展到開車去碰瓷兒,經過幾進幾齣後,終於有一天碰瓷失手把命搭進去了,多麼的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