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要從上半年開始講起:
剛和我零零後的女朋友分手、我也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她只告訴我“我們兩個不合適,你對我很好,你做我哥哥”多麼可笑的話呀。和電視劇上一樣的狗血。那幾天心情特別失落,怎麼也忘不了她。我當時想起了一句話,也不記得誰告訴我的“忘記一個人最快的辦法,就是愛另一個人”看來我又要重蹈覆轍啦。說起來也怪,冥冥之中好像有什麼東西控制著我們一樣,二十五歲之前我根本不知道談戀愛是什麼感覺。但是運氣要是來了檔也擋不住。沒過幾天我就碰到了那個她。至於和她怎麼認識的,我先保密。咱只講我是怎麼成功的從舔狗逆襲過來的第一次見她其實也沒太在意,因為我先看上的是她閨蜜,回家後她閨蜜的身影我無法忘懷、我感覺這是我想要的,如果能把這麼漂亮一個女人娶回家此生無憾(我承認我只是喜歡她的外表,不過真的很漂亮呀)。揮之不去怎麼辦吶。追唄。怎麼追?“不知道”想辦法唄。沒事睡大覺,有事找兄弟“本人膽子不敢和不熟的女孩子說話,只能找我哥們傳話表白了”《我第一次寫文章如果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如果有朋友感興趣想看我就繼續寫下去。沒有的話我也不必費這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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