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美
1
和小周是如何認識的,我已經沒了確切的回憶,我忘了我們是先成為同學,還是先被各自父母帶去飯局吃飯。
忘了說,要論起來我和小周還算得上世交,他爹和我爸是一條褲子混著穿的好友,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竟會到十五歲時才認識。
後來回憶起我們剛認識那會,我們都還是叛逆期的年紀,對對方的第一印象也沒見得有多好,我覺得他是書呆子,他覺得我是乖乖女,都覺得對方是傻子。
結果上學時才發現大家夥兒都是家長面前一套,實際上又是另外一套,慢慢也就關係越來越好,勾肩搭背的,一起做叛逆期少年。
高中那會兒這個城市還沒完全禁摩,學校是住宿學校,週五放學的晚上下了晚修,我便拎著書包晃悠在他後頭,悠哉遊哉爬上他摩托車的後座,指揮著要去吃宵夜。
我倆的叛逆期簡直一模一樣,換個難聽的詞就是臭味相投,一面扮演重點高中的好學生,家長面前的乖孩子,一面貪玩愛鬧不安於成天背書。
那時候我愛吃冰,其實現在也愛吃,但現在年紀大了,吃沒兩口回去準犯胃病,那會舊城區有家草莓冰煞是有名,也不知道他家加了什麼,明明草莓都是一樣的草莓,他家的草莓冰總是比別家好吃些。
草莓總是冬季才上市,冬夜下了晚修,小周將車開得很快,冒著呼嘯的寒風去到舊城區,就著麻辣拌吃那份從舌尖涼到胃裡的草莓冰,冰凍的甜味又從胃裡冒回舌尖,真幸福啊。
也就是那時我倆學會了抽菸,一起學的。
我和小周關係好,家長關係也好,有時我媽燉了湯送到學校也是兩人份,班主任直到我們畢業都以為我倆是兄妹,所以饒是抓早戀那麼嚴的學校也不管我們,當然,我倆除了日常廝混在一起,也沒幹出什麼和早戀沾邊的事。
如今對於高中的冬日印象,只剩下寒冬的冷夜裡,我和小周倚著電線杆等店家做那份草莓冰,就著濃郁的草莓和煉乳氣息點著薄荷味的香菸,氤氳的煙氣和店家的白熾燈混在一起,是所有關於青春的回憶。
2
後來高考都考得還行,沒丟爸媽的臉,和小周又混到一個學校一個學院去,日常娛樂活動從去吃草莓冰變成周末去蹦迪。
反正都是叛逆少年的日常。
本科時小周交過幾個女朋友,他談戀愛時我往往是迴避的,為數不多的聯絡就是幫他女朋友挑禮物,但可惜的是他沒有一次戀愛時長超過半年,總是因為各種原因無疾而終。
有時候幾個要好的朋友開玩笑說他渣男,畢竟他女朋友換得太勤了,面對朋友的吐槽,他總是耷拉著臉委委屈屈,說他也做到十佳男友,分手怪不了他。
我也談戀愛,可惜都沒熬過熱戀期,我總是這樣,熱情來得快去得也快,大概是根本沒有跟人長久的想法,所以永遠和男友交不了心,所以後來我也不喜歡談戀愛了,總覺得自己在浪費別人時間。
小周也問過我,說你怎麼就不好好談戀愛。
我那會兒嚼著啤酒裡泡著的冰塊,嚼得嘩啦嘩啦響,“想到要對著同一個人三年五年的,我就覺得害怕,更別提一輩子了。”
他總是桃花運很旺,或者可能是因為他生來就有一張好看又多情的臉,還看上去就挺有錢。
他也確實是個富二代,對女孩子們也是紳士到極致,不談戀愛時和通訊錄的女孩子聊天,別人提到想喝奶茶時他便一個紅包發過去,說是請小姐姐喝奶茶暖一暖。
有一年過年我和他爸媽吐槽這個事,說他對別人如此如此大方,讓他請我吃頓飯卻摳得要命,非要壓榨我的生活費。
差些被他按著頭壓到湯裡去。
那年過年他翻我相簿,我上大學後沉迷攝影,大把大把錢全投裝置裡去,手機裡幾萬張照片,興致一上來我開始翻他的黑照,一張張翻出來差些把家長們笑岔氣,他感慨道,我手機裡他的黑照比他自個看過的還多。
然後他一本正經地問我,“你現在知道為什麼我不給你發紅包買奶茶了吧。”
我想了想,也很正經地回答,“比起收紅包,還是看你吃癟有趣。”
他翻個白眼,抓起茶几上的草莓塞到我嘴裡,讓我住嘴別說了。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分明想講講那些年的趣事,寫出來卻七零八碎,但大概是這些瑣碎鑄造了我和他的那八年。
3
在多倫多的時候,我反而不怎麼抽菸。
我其實是個很奇怪的人,比如覺得冬天吃冰更有意思,又比如說覺得冬日抽菸更浪漫些,因為冷空氣會將煙氣凍結,然後煙霧顆粒拌著尼古丁和薄荷的氣息,畫面挺美。
但多倫多的冬天太冷了,出於對生命的尊重,我實在沒辦法扛著零下十幾度的溫度在室外抽菸。
我是個懶人,幾乎整個留學生涯都沒自己做過飯,合租公寓的大冰箱被分成兩半,一半是室友屯的食材,一半是我屯的便當。
廚房好像也被分成兩半,室友用鍋,我沉迷微波爐加熱。
不排除我常常不要臉地蹭室友的飯。
小周在大洋彼岸,和我隔著五個小時的時差,在歐洲某個村裡苦哈哈地生存,竟然下了各種廚藝app開始學習,我有時候看著他發的照片感到心酸——好好一個富二代怎麼就被迫下廚了,也不知道他做的東西究竟能不能吃。
於是聊天記錄裡充斥著我對他廚藝的嫌棄,以及他對我懶惰的鄙夷。
我倆的留學生涯其實都不太快樂,周圍中國學生並不多,且都是研究生了,大家都是商業互吹,只能做表面朋友,我開始花大把大把的時間攝影,他開始花大把大把的錢買酒。
偶爾會通個電話,聊聊最近彼此周遭發生的狗血事情,或是簡單地吐槽生活多麼無聊。
在多倫多那年的跨年,我是和一群中國學生一起過的。
草草喝了酒跨了年,實在是玩不動了,我就回了公寓,我還記得那時候是凌晨兩點多,英國時間早晨五點。
他說英國今天下了雪,晚上那瓶gin酒可難喝了,一起跨年也沒有好看的女孩子。
我說多倫多這個鬼天氣冷得要人命,今晚跨年的節目竟然是一起剷雪。
絮絮叨叨地聊,我們聊天總是沒有一個確切的主題,說到後來我反而有了些負面情緒,然後趁著酒勁又趁著深夜的掩護,將那些平日不敢說的小孩子氣的負面情緒說出口,我說這裡飯太難吃了,我說作業太難了,反反覆覆說得最多的還是太孤獨了,我說我沒有朋友,沒人陪我玩。
說來說去還是玩,我真是這麼多年怎麼也長不大,總是需要朋友,總是喜歡玩。
他在電話那頭安靜地聽我講,等到我講完了,他才輕聲地說,“再過小半年就回國了,沒事的,有我在。”
我那時迷迷糊糊地想,他總是這樣,總是這樣安慰我,但偏偏這種安慰真是詭異的有用。
那通電話打了有三四個小時,後來我直接躺在床上睡過去,還是他結束通話的電話。
第二天睜眼我還有些茫然,這時才開始思考,怎麼是“總是”呢,為什麼會覺得他“總是”這樣安慰呢。
我想起高中那會兒,有段時間我成績並不好,面上笑嘻嘻的,其實心理壓力大得要命,出了成績我將成績單揉成一團丟到抽屜裡,過了一會又把那個紙團拿出來,將它撫平開始看,那會小周不知道什麼時候坐到的我隔壁,跟我說“沒事的,會好的。”
本科時和同學出門,然後出了車禍,同學骨折,我倒是什麼事也沒有。通知了醫院又通知了幾個好友,結果第一個趕到醫院的還是小周,共同好友在做手術,他第一反應是抱緊我,然後跟我說,“沒事的,別怕。”
他總是這樣,總是跟我說“沒事”,也真的總是在。
那麼多年的相處留下過多的回憶,以至於一旦仔細回想就有太多浪漫主義,從前一起吃宵夜是浪漫,幾家人一起去吃農家樂,在小院子裡數鴨子是浪漫,連在遊樂場的旋轉木馬旁一起抽菸都是浪漫。
我忽然就覺得我愛上他了,在跨過八年的光景後,因為一通電話以及那些雞零狗碎的回憶,然後不能自拔地愛上他。
4
反思過為什麼會覺得愛他,莫名其妙在一通瑣碎的電話中愛上了他,起初我想,大概是因為在國外太孤獨了,忽然有些溫暖就受不了。
我是個有原則的人,第一條原則就是兔子不吃窩邊草,不衝身邊人下手。
然而還是沒能抵擋得住他發來的訊息,也掛不斷他打來的電話。
留學生涯養成了某種習慣,過個三倆天就打一通電話,聊天內容幾乎都是日常小事,譬如說他說他學了什麼菜,他某個作業寫不出來差點禿頭,周圍哪個同學腳踏幾條船。又譬如說我樓下的超市最近櫻桃打折了,個頭挺大還挺甜的,我測評了好幾個意麵便當最後發現哪個牌子的最好吃……
事實上我對他課程學了什麼興趣不大,大概他對我樓下的進口櫻桃甜不甜也沒什麼瞭解慾望,但仍然保持通話習慣,甚至期待每週週三和週六的電話。
養成的習慣很難改掉,跨著五個小時的時差跨著大西洋,我總想著這次不打電話了,然後仍然在我的晚上七點鐘他的凌晨,又認命地插上耳機開始和他碎碎念,永遠抗拒不了透過聽筒聽見他的聲音,以及他溫和的呼吸。
我畢業稍晚,還沒結課的時候他已經修完了所有課程,我對著電話那頭說“你就好啦,可以回去吃上正宗中國菜了”。
然後他來了多倫多。
我不知道他何時辦的簽證,也不知道他是何時決定要來加拿大,但我知道的時候,他已經落地了。
我被通知接機的時候一臉懵逼,肇事者卻風輕雲淡,“哦,我就是轉個機。”
誰從歐洲飛國內會在加拿大轉機啊?
他呆了沒幾天,不過就是給我煮了幾天的飯,然後和我在多倫多逛了逛順帶幫我寫了點作業。老實說,他煮的飯不僅可以吃,還挺好吃。
送他登機的時候我差點哭了,搞得跟生離死別似的,他無奈地摸摸我的頭,說,“過兩個月你也就回去了,就有我還有其他朋友陪你了。”
我呼嚕呼嚕地用毛衣擦臉,還編了個理由,“我不是捨不得你,是捨不得你的飯。”
他啞然失笑。
後來我想想那幾天的時光,不禁感慨,別說是我,就算了換了任何一個女孩子,有個人千里迢迢坐了十個小時飛機跨越大西洋,只為了來看看你,來給你做幾頓飯,換誰誰不心動啊。
當時我就覺得我完了。
太氣了,這人怎麼回事,撩完就跑。
5
回國開始工作,小周終於成了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小周,主要是太忙了,他幾乎沒時間給通訊錄的姐姐妹妹們發信息,我嘲笑他,別頂著這麼旺的桃花運還找不到結婚物件吧。
他撈起火鍋裡最後一塊牛肉塞到我碗裡,避過這個無奈的話題,開始吐槽老闆無情壓榨員工。
春節的時候又是家庭聚餐,聚完餐又一起去求神算命,他坐在神婆面前一臉虔誠,“我什麼時候能結婚?”
我也沒想明白他才二十三歲的人急著結婚做什麼。
我在旁邊幫腔,“得了吧,去年婆婆都說了,你就是桃花運旺,可惜沒一朵是真愛。”
結果神婆睜開眼,說,“今年就能遇到結婚物件了,好好把握。”
我差點驚出雙下巴。
我沒問婚姻,問了問事業,說是還算順利。
出了門我和他咬耳朵,“看她準不準就看今年你找不找得到物件了。”
6
工作很忙,他很忙我也很忙,有段時間業務高峰期我差點覺得自己要猝死。
等到放了小假期,幾個好友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周邊遊,租了棟小別墅,說是周邊遊,結果大把時間全花在別墅裡打麻將當麥霸。
出門的時候我坐在副駕駛位置,趴著窗戶看風景,問他,“你記不記得我們前兩年去西藏自駕遊,車子顯示胎壓不穩,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差點把我們嚇死,結果是因為高原的原因。”
他笑笑,說當然記得,還說記得那會上了高原,因為太累的原因他直接發了高燒,差點以為要當場歸西。
那次旅遊真是記憶深刻,那會兒膽子大,幾個好友車技也沒見得多好,就敢去高原自駕遊,不過風景確實好看,就是大家回來都黑了好幾個度。
小周自顧自回憶,說那會兒高燒,迷迷糊糊就只知道我把他叫起來喝水吃藥,說我幫他掖被子把他捲成花捲,差點沒把他悶死。
我說得了吧,論起這個事來你不得感恩戴德,除了你親媽誰能像我一樣給你倆小時換一次退熱貼?除非你願意做小受去找個暖心男朋友還有點可能。
7
我實在沒想明白,一群社畜平時累死累活的,怎麼到了假期個個跟打了雞血一樣,連著通宵娛樂完全不在話下。
小周也是,給大夥兒露了一手廚藝後還能無縫銜接打麻將,精神得要命還連著胡了好幾把。
我因為技術太差被趕下場,蹲在旁邊看他們打。盯著小周的側臉我覺得其實這樣就挺好,反正他也不知道我想什麼,等他什麼時候有女朋友了我就避避嫌,他也察覺不出什麼來。
畢竟做朋友還是長久些。
不然萬一在一起後又覺得不合適分手了多尷尬,多浪費這麼多年的死黨情。
如此這般思考後我反而心情舒暢,好像之前一段時間偷偷摸摸覺得喜歡小周是多麼罪惡的事情。
吃飽飯足又不給上場打麻將的結果就是困,別墅挺大,還有個家庭影院房間,我摸摸索索溜達到那個小房間,螢幕上播的啥電影我也沒注意,躺在那張比床還舒服的沙發上開始閉目養神。
一邊閉目養神一邊思考和小周的相處方式,甚至開始思考我是不是應該找個男朋友了,我倒是沒什麼失戀般酸澀感,我是個看得開的人,更是個風險厭惡者,反正錯過了小周,世界上還有千千萬萬個男人等著我。
然而這種想法很快被打破了。
因為小周推門而入,他吻了我。
8
門被推開時我並沒睜眼,以為是哪個好友想進來惡作劇。
結果是小周拿著一席毯子進來蓋我身上,我剛要睜眼,他就吻了我。
嚇得我只能繼續裝睡。
暗戀8年男神趁夜色偷吻我臉,他卻不知我是裝睡的
是的,我忘了說,我不僅是個看得開的人,我還是個慫包。
不過現實和電視劇一點也不一樣,他沒趁著我睡著來一通慷慨激昂淚如雨下的告白,我也沒敢睜眼跟他說其實我是醒著的。
不過他吻我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一件挺重要的事,我們都覺得彼此十分相像,性格像愛好也像,簡直擁有復刻的靈魂。
所以我愛他時,他怎麼會不愛我呢?
我們擁有一個相同的秘密,我們都愛上了一個和自己如此相像的人。
不過我和小周是相像,不是一模一樣,我們倆的不同在於,我是真的懶,他是真的能造。
所以在他離開房間後,我又意識到,他既然敢偷吻我,他就一定敢泡我。
於是我決定先下手為強。
9
下手是需要契機的,我想了想,最好的方法就是喝點酒趁著酒勁逼他就範,我臺詞都想好了——“做我男朋友還是絕交,只能選一個,沒有第三個選擇。”
我賭他選擇和我談戀愛。
劇本寫好了,我就約他週末喝酒去,地點是他定的,反正這個城市能蹦迪的地方我們也去得七七八八了。
那家酒吧推出了不少新酒品,各式各樣的mojito,估計是為了蹭一蹭周董新歌的熱度。
我倆把新品點了個遍,我邊喝邊吐槽那杯草莓mojito一點也不好喝,就不該相信不對季的水果能調出什麼好喝的雞尾酒來。
然而把桌上的酒喝完了,我也沒找到時機耍酒瘋——那天酒吧駐唱樂隊不知道怎麼選的歌單,全程大張偉,我實在沒辦法在這種氛圍下表白。
於是這個作戰計劃暫時擱淺。
他是開車來的,我倆都喝了酒,只能叫個代駕司機。上了車他和我都坐後排,他和我房子租在一個小區,倒是省了繞路的問題。
司機的車技不太行,一會踩油門一會踩剎車,差點晃得我把胃裡的酒吐出來,一時之間竟然有些暈車。
等到了目的地司機走了,我也癱在後座不想動,頭抵著玻璃窗戶,想緩一緩才下車。
小周也不叫我,他估計以為我睡過去了,其實我是睜著眼的,不過車裡太暗了,他那個角度也看不到我的臉。
小周自顧自下車抽菸去了,開門聲還挺輕,輕手輕腳下車又輕手輕腳回來。
上車後他盯著我後腦勺看,看了一會兒又靠近來看我,問我為什麼知道他在看我?因為我能感受到他溫熱的呼吸,於是在他靠近時頭腦發熱,輕笑了一聲,問他,“怎麼,又想偷親我?”
說完他愣住了,我也愣住了,血液被凍結,四肢開始發冷,我這時想我真沒喝多,但怎麼就開始胡言亂語了。
但能怎麼辦,只能被他按著肩膀換了個坐姿,面對面看著他。
我強裝鎮定,裝出雲淡風輕的模樣,好像是方才開了句玩笑,結果他輕飄飄說了句,“上次裝睡不是裝得挺好的嗎,怎麼這次就沉不住氣了?”
這兔崽子,原來上次知道我是在裝睡。
我盯著他看,腦子裡飛速蹦過幾個方案,第一是將他臭罵一頓,第二是逼著他告白,然而最後我哪個方案都沒實施,因為我一不做二不休,我強吻了他。
我說,“偷偷摸摸像什麼大老爺們,就得光明正大的。”
他反客為主地迴應我,血液開始流動,四肢開始回暖,破碎的冰塊開始融化。
跨越將近十年的時光,從年少時倚著電線杆,分享一盒煙等待一份草莓冰,到如今在狹隘的車廂內交換一個尼古丁與草莓酒味道的吻,我們到底是奉行了浪漫主義。
10
你問然後呢?然後這一部分有點少兒不宜不能寫,寫了就不能過審了,所以我只能說第二天天亮了。
醒來我有些迷茫,房間是我的房間,氣息也是我的氣息,但身邊多了一個人,一個這輩子最熟悉不過的人。
我想起前些年我倆剛拿了車證,半夜三點多開著車去看海,然後在海邊等待日出,那片海沒有沙灘,只有礁石。我打著手電筒踩礁石,唱“有人相愛,有人夜裡看海。”
我倆那時候聊什麼,聊雖然生活俗不可耐,但浪漫至死不渝。
要不是小周和我如此腦洞相同,都是拜倫的粉絲,大概也沒法一起夜裡看海。
想起昨夜強吻小周的舉動,我反覆思考,最後只能誇自己一句牛掰。
房間的窗簾沒拉好,有些亮光灑進來,小周還睡著,我企圖爬起來刷個牙喝個水。沒想到還沒爬起來呢,就把他搞醒了。
他把我帶回他懷裡去,拿溫熱的手心蓋住我的眼睛,遮住那些細碎的亮光,說再睡一會,再睡一會他就去做早飯。
原來浪漫主義是可以和柴米油鹽共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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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害怕於長久的對著一個人一張臉,別說一輩子,就是三年五年都覺得恐懼。
可我已經對著你的臉那麼多年,也從未膩味。
兔子不吃窩邊草,我從來不衝身邊人下手。
一旦下手了,就只能捆一輩子了。
雖然生活俗不可耐,但浪漫至死不渝,有人夜裡看海,有人相愛。(原標題:《仍有草莓味香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