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
店鋪外有幾個小孩子在做遊戲,他們上躥下跳的,一會兒往店裡跑,爬到櫃檯上去;一會兒又躥到馬路對面去,看得人心驚膽戰。
店鋪老闆的女兒也是其中之一,同那些小孩子一樣,大概五六歲的樣子。
玩心正盛的年紀,不知道社會的險惡,沒有半點安全意識。
我杵在門口,呆呆地望著他們。
老闆娘走了上來,她嘆了口氣,用略微惱怒與心酸的口氣緩緩開口。
“這些小孩啊,他們的父母下了班都去打麻將了,孩子也不管,餓了就拿錢給他們自己去買吃的。”
我聽得心裡很不是滋味,養而不教,為什麼要生他下來受罪呢?
我想起來高中時的化學老師,他也有一個女兒,每天打扮得跟迪士尼的小公主似的,可愛極了。
她經常穿一條繡花小裙子在人前晃盪,笑的時候,露出兩顆小虎牙,十分可愛。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看到,聽說她從樓上掉下來,摔死了。
那天她媽媽在樓下跟別人打麻將,沒有注意到她,結果她失足從二樓摔下來,當場就沒了氣息。
挺可愛的一個小孩子,就這樣沒了,想起來真令人揪心,那畢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啊!
現在的許多大人,只顧自己享受,全然不在乎孩子的感受,對於孩子是能放任就放任,絲毫沒有盡到為人父母的義務。
每年年末,春節前後,寨子裡的鄉鄰都會聚在一起消遣,他們做得最多的事就是賭錢、喝酒。
三兩成群地聚成一堆,圍著一張八仙桌,玩得不亦樂乎,不盡興時不免要吹鬍子瞪眼,張口就罵,教人下不來臺。
有的人早已搬走,年節時也會回來玩兩天,湊湊熱鬧。他們的妻兒就在一旁圍觀,每每贏了一點小錢,就隨意從中抽出一兩張來,遞給身旁的孩子。
這像是“收買”,更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孩子又不是動物園裡圈養的猴子,不是用物質就可以打發的。
賭博的人都有一種心態:不勞而獲,越贏越想玩,越輸越不甘心。
有的人輸得多了,總想著回本,即使借錢也要玩下去,一直玩到深夜或是通宵,對身旁的家人視若無睹、不管不顧。
孩子生了病或是受了委屈,在一旁放聲大哭,也不去照看,旁人勸他,反而惡語相向,諷刺幾句,使人看了直搖頭。
作為孩子,出生在這樣的家庭,可謂是一件不幸的事。
父母一味地放任或是縱容孩子,只會害了他。
魯迅先生說:“中國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們的人,不負教他的責任。”
於是,社會上才有那麼多令人頭疼的熊孩子,原來是一脈相傳。倘若父母都是老鼠,自然就教不出一隻貓來。
小的時候沒有教好他,只會許以一點蠅頭小利來應付他,不教他為人處世的道理,長大後他有很大可能會淪為社會的蛀蟲,淪為過街老鼠,人人要打要殺。
養而不教,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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