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上初中的時候,有一次和一個男生一起,去他們的同學家裡玩,十幾歲半大的孩子,相互串門本來是很平常的事情,但那次卻鬧得很不愉快。因為那天晚上,孩子們各自回家之後,那位同學的父母發現自己家裡丟了兩千塊錢。
九十年代,普通農村家庭的兩千塊錢,相當於大半年的收入,不是一個小數目。他們著急完全在情理之中。找遍了能找的地方,問遍了能問的人,最後從兒子那裡逼問出今天還有兩個同學來家裡玩過。第二天一早便風風火火地趕到我家裡,要我父母配合查問。另外一個同去的男生,也是同等的待遇。
我的父親比較理性。他知道自己的兒子,雖然有點調皮,但品格沒有問題,絕對不會做偷偷摸摸的事情。所以經過一番長談,確認哥哥沒有拿這錢之後,就痛快地回覆了對方家長。
另一個男生就比較慘。聽說被脾氣火爆的父親輪番暴打,被視名聲如性命的母親苦苦逼問,那情形,好像地下工作者不慎落入敵人的圈套。最終導致他有兩天不能去上學。
但即使如此,仍然沒有找到兩千塊錢的下落。事情也不得不不了了之。
而我當時得到的教訓是,沒事千萬不要去同學家裡玩。後來與同學相處的過程中,也有推不開的邀約,那我就總是跟小主人呆在一起,隨時隨地都在她的視線範圍內。
現在,我已為人母。我的孩子到了那個結交朋友互相串門的年紀。他們這一代,獨生子女多,可以說,找個玩伴的需求比我們當年強烈得多。並且這是他們社交的重要組成部分。我不能一棒子打死:你不能到別人家去玩,你也不要帶同學到家裡來玩。
只是呢,當年哥哥經歷的事件在我心裡投下的陰影,這麼多年一直也未消失。
尤其當我得知,與我娃走得很近的一個女孩家裡,是拆遷戶,有整個一單元四層的房子,平時大人都在一層活動,小孩子單獨在三樓玩耍時,我就免不了隱隱擔憂。這要萬一丟點什麼東西,怎麼說得清楚,怎麼自證清白呢?
記得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娃事先沒有跟我打招呼,就帶了同學來家裡。天啊!開門的瞬間我頓時感到無形的壓力。倒不是因為我家裡到處是現金和值錢的小物件,而是我的手頭正忙,根本抽不開身,又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忙完,而那個時間,正是吃晚飯的點。拋下工作去做飯,對不住老闆和客戶,況且肉類在冰箱冷凍室,一時半會也處理不了;不管孩子繼續工作,又對不住人家孩子,到你家來了,飯都沒得吃,不知道你是瞧不起人還是太摳門。我在忙碌中焦灼,在焦灼中思量,最後叫了外賣。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
於是我對娃說,以後儘量少去同學家玩,也儘量少帶同學來家裡玩,一定要帶,你得提前告訴我,我也是要準備準備的。然後,最好的方案是,大家約在公共場所見面,比如廣場適合玩遊戲,圖書館適合閱讀,肯德基餐廳適合吃飯聊天,避免在家裡的拘束。想到家裡來呢,就找個我休息的日子,我一心一意為你們服務,避免左右顧及不暇的手忙腳亂。
我又和娃說,你成長在比較寬鬆的環境中,你和你的同學在一起,玩得都比較瘋,很容易就失了分寸,比如大聲叫喊,比如將家裡的物件都當成你們的道具等等,可能有的父母並不喜歡這種。偶爾去一次吧,人家還能接受,大不了完了再打掃衛生整理東西。經常去的話,人家就要反感了。
娃點了點頭,像是聽懂了。且看她以後對此類事情的處理吧。
哥哥當年那個捱打的同學,至今仍在外地漂泊,沒有結婚,也鮮少回老家。在他父親病重的時候,他只寄錢,不曾露面。在他父親去世的時候,他只露面,不曾停留。不知道這種冷漠,與當年的經歷是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