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同事一起來這個單位的,面試時候住在一個房間認識的,後來還在同一個部門,到現在已經13年了,她一開始對我並不怎麼好,有很多次都挺傷我,但後來她改變了,對我不像從前了,特別是她女兒出生以後,因為她女兒跟我特別好,特別跟我,從開始學會說話就對我姐姐長姐姐短的叫我(南方女孩未婚都會叫姐姐,不會叫阿姨),我每次去他們家她都跟我特別的親,也是怪了,我跟她沒有血緣關係,但是我也特別的喜歡她,現在孩子10歲了,上小學了,因為他們搬了家上小學之後不怎麼看見,今年單位分了房,我們就樓上樓下,見面機會多了,今年房子裝修沒少麻煩他們家,因為好長時間沒看到孩子了,一開始還跟我比較生疏,後來慢慢又像以前跟我很親,她還加了我的微信,所以今年過年除夕夜我就準備微信轉給她200塊錢壓歲錢,可是我媽死活不讓,因為以前我同事家有事加上給孩子壓歲錢一共給過1000,後來我有病我同事給了我500,我媽說我同事還欠我500,不應該再給孩子壓歲錢,但是我覺得人情往來也不應該這麼算,不是說你給別人多少,別人就一定回給你多少,而且我特別的喜歡這個孩子,我自己又無兒無女,可我媽就是不同意,還把我說了一頓,說的我心裡堵得慌,大半夜我都睡不著,難道我喜歡這個孩子,我看見她我開心,給200塊錢壓歲錢都不合適麼?真是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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