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孩子爸問明天是不是車你們回孃家?我說不知道,等通知,可能年三十再回去。他說,我年三十要上班怎麼車你們落去?我淡淡地說打部車落去就得了,這麼簡單就不麻煩你了。他不說話,走開了。白雲到黃埔的距離,開車不到一小時的距離,打部車不到一百塊,真的用不著麻煩他。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原本非常依賴他的我,漸漸地不再需要他,兩孩子同時生病,我寧願抱一個背一個去醫院,也不願意叫醒他開車陪我們去醫院。家裡大小事情,我都學會自己抓主意,自己搞掂。好像於我而言,有他沒他都一樣,他在與不在,都與我無關。曾經,無數個獨自帶娃的日夜,希望他能不要跑出去打牌喝酒,能幫我帶下娃做下家務,讓我能歇息半小時。可是他每每休息回家吃完晚飯就跑出去打牌喝酒到半夜,第二天睡到中午才起來,下午繼續出去。就這樣,我對他徹底心死,也不再對他抱有任何期待,就當他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吧!不吵架不冷不熱地相處著,我不關心他任何事,他也不干涉我做的任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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