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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裡兩姊妹,我爸過世的早,我作為家裡的老大,向來不想惹我媽生氣,讓她擔憂。在她面前一直都是報喜不報憂,再多的困難都自己默默扛著。但妹妹就不一樣了,她雖然比我小兩歲,但經常和我媽吵鬧,她們倆真是三天一小吵,兩天一大吵,我勸完這個勸那個。但儘管如此,媽媽眼裡卻只有妹妹,我總感覺自己不像她親生的一樣。

上班後,我有了自己的工資,妹妹還在上學,每次學校要交學費、服裝費、生活費,我媽都讓我妹妹來問我要。我只要買了新衣服,媽媽就會說:“這衣服你妹妹穿上一定很好看。”每次聽到這話,我的心裡就像滴血一樣難受,好像被全世界拋棄的感覺。

到了結婚的年紀,因為我是老大,本應留在家裡立門頂戶,我也做好了留家的準備,找男朋友也是朝著這個方向找的。男朋友家都同意了,可我媽又反悔了,說要讓我妹留在家裡,讓我嫁出去。

後來,妹妹結婚時,我媽就說:“你妹妹結婚了,你以後回來就是個客了。”這話明顯就是說我以後只是這個家的一個外人。

我每次回去,想午休一下都沒有自己的房間,慢慢地我也就不喜歡回去了,她又打電話說我把她這個媽都忘了,讓左鄰右舍的人笑話。

我的孩子,我媽從沒給我抱過一次。我們偶爾回去,孩子哭鬧,她也不會來哄一鬨,幫我們抱一抱。而妹妹從生了孩子三個月後就扔給她出去打工了,我媽一個人把妹妹的孩子帶到現在。每次看到別的女娃子月子是媽照顧,孩子是媽帶著,我都好生羨慕。

但想著,她把我帶到這個世界上,把我養大,已經是很大的恩情了,我也不能奢望太多,還是應該好好孝順她。

除夕到了,我給她包了6000元紅包。結果我轉身進屋時,就聽到她和我妹在屋子裡談話。我媽說:“么女,過年了,媽給你包了個6000的紅包,你平時想買啥了就去買,別虧著自己和娃。”聽到這話的那一刻,我鼻子又是一酸:從上班後,我媽就再沒給過我一分錢,更沒詢問過我錢夠不夠用。結婚後,我每月給她500元,除夕給她6000元,可她每年給我家孩子的壓歲錢一直都是200元。

我不在乎她給了多少壓歲錢,就是實在想不通,都是她的女兒,待遇區別咋就這麼大?也許父母子女也是要看緣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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