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春節遇上情人節# 今年臘月二十八的上午,當我攜著女朋友來到三姨家看望她的時候,三姨瞪著一雙驚異的眼睛,臉上浮現著疑惑的神情,然後低聲問我:"外甥,這女孩是誰呀?"我女朋友"。"不是花錢租來的吧?"我笑著對三姨說:"請三姨放心,我這女朋友絕不是租來的。"
三姨依然半信半疑,又問:"是離婚的吧?"
"不是,人家跟我還是初戀呢。"
"這女孩多大了?"三姨繼續盤問。
"二十六,比我小五六歲呢,並且還是大學生呢。"
………?
三姨原有的三觀被現實給顛覆了。三姨之所以這麼多的疑問,是因為她不相信三十二歲的我還能找到女朋友,並且還能找到這麼漂亮,這麼年輕,這麼有素質的女朋友。
三姨是一個六七十歲的農村婦女,大字不識一個。在她的觀念裡,男人二十五歲若沒娶到老婆,就要打一輩子光棍了。她的兒子女兒都是在十七八歲就已經結婚了。在我三十歲那年,三姨為我張羅了一樁親事。女方是一個三十二歲的離婚帶小孩的女人。被我果斷地拒絕了,連女人面也沒去見。三姨認為我不給她面子,是妄自尊大。這兩年我的父母一直在為我的婚事操心,三姨幸災樂禍地埋怨我父母,說我父母不會教育孩子,由著我的性子來,到頭來年齡大了,恐怕連個二婚的女人也難娶到云云。
事實也確實在證明著三姨的正確性:我的姑舅姨表兄表弟全都結婚生子了,只有我一個還是光棍。為此,我的父親母親在眾親戚面前,精神一直備受壓抑,總感覺自己的孩子技不如人,不由自主地感覺矮人一頭。每逢父母與三姨見面的時侯,父母都感到自己對不起三姨,當初沒聽三姨的話,導致我三十多歲了還孤家寡人一個。每逢這時侯的三姨總是一副自以為是的神態,沾沾自喜,那意思是"不聽三姨言,吃虧在眼前"。
就在大家都認為我這一生打光棍已成定局的時侯,真是"山窮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今年仲秋的一天,我和另一單位幾位男女在一塊吃飯的時侯,有個朋友說,在座的還沒有對像的小夥子和姑娘就只有我和某某了,他說你們倆真是天生的一對,都性格內向,又都沒談過戀愛,如果你們倆成一家,一定是天作之合。就這樣我和某某相識了。後來又相約吃了幾次飯,交談了一下,雙方都沒啥意見,就這樣我們開始以男女朋友的身份開始交往了。幾個月下來,我們的感情很好,這不,今年春節女孩來我家過年來了。
可能也是為了報三姨對我父母及我的嘲諷之仇,我特地帶著女朋友來到三姨家給她拜年。不用說我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三姨更明白我的用心,但又不相信我真有這個翻盤的能力,所以才對我再三盤問。
我寫這些文字不是為了炫耀自己,也不完全是為了報三姨的一箭之仇。我的主要目的是以我的經歷想告訴大家:在愛情面前,年齡真的不是問題。這麼多的剩男剩女之所以還沒脫單,主要是沒遇到對的人,沒有遇到互相珍惜的人。一旦遇到互相包容對方,互相珍惜對方的人,脫單真的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