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目看著不錯,如有雷同,純屬巧合!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沒有主心骨的女人,她叫張閃閃,她有兩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張閃閃是老三,本來以為是個兒子,但是那想到又來了一個女兒,從小由於父母的重男輕女,後來終於來了一個兒子,你們懂得,小時候的張閃閃沒少捱打捱揍,即使是對的,哪怕和弟弟打架打輸了也會被打嘴巴或者蒙揍一頓,還會被母親拉著弟弟惡狠狠的說:以後就是載肉吃的玩意,你搭理她幹嘛?小時候經常被打,還發現母親和其他人不正常,寫了很多日記,被母親發現,日記被燒了,還被彈劾了,這樣也許是對的,或許母親是怕被父親發現吧!小時候就這樣過去了……在閃閃心裡沒有什麼值得回憶的童年或者家庭的愛!母親在外人面前和他們面前說只要想讀書就砸鍋賣鐵的會讓他們上學,可是那一年閃閃初中畢業,母親說如果你要是男孩,我砸鍋賣鐵也讓你上學,那一年閃閃已經被弟弟姐姐們多上了兩年學,父母為了不讓閃閃成為家庭最大的開銷,為他安排了在省城叔叔的工廠上班,閃閃哪有什麼心情心裡上班,一個月後吃了安眠藥,但是卻被救了下來。親戚不敢讓閃閃去廠子裡,母親透過中介又安排閃閃去了印刷廠上班,那一年閃閃不到16歲,跟著一群不認識的人來到了印刷廠,不過那一年閃閃上了夜校,決定自己的人生一定要與眾不同,這樣,他考上了省城的大學,也許是因為母親怕她又選擇自殺,大一給閃閃交了學費,大二再也沒交過,那一年他們用了助學貸款,但是,後面閃閃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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