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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今年十六歲,剛上高一。直到上初三的時候,還是個對金錢沒概念,花錢沒感覺的主兒。

他剛上初中的時候,母親掏了一千七百塊錢,給她買了一輛學生用的電車,雅馬哈的,而自己捨不得,騎了一輛一千三百塊錢的雜牌子。誰知道不到半期,妹妹把她的的電車騎爛得稀里嘩啦。母親說,這車一千七百塊錢買的,多貴呀,你要珍惜呀。妹妹說,我們同學的車好多都是兩千多塊錢的呢。

初中三年。他的資料堆積如山。他們學校的“小鎮做題家們“比學趕超,瘋狂刷題,甚至暗中較勁兒,題越做越多。資料越來越厚,資料的價格越來越高,就像她的個子一樣瘋長。每學期的資料費,最少也一千多塊。

到初三的上學期。剛剛半期就交了一千多。母親自言自語的說,這資料費怎麼這麼貴呢。妹妹說不貴呀,還不到兩千塊才一千多。

初三下學期。妹妹成績進入全校前十名,得了八十塊獎學金。妹妹拿著獎學金向母親炫耀。母親說,那就放在博古架上吧,你什麼時候買東西了隨便用。

過了兩天,學校要收畢業照的照片費。二十元錢。

時隔不久,英語老師收繳英語資料費了,費用是四十塊錢。妹妹摩挲著手中的四十塊,又看著看著勝在博古架上的殘存二十塊錢,非常捨不得地說:“資料怎麼這麼貴呢。”

我媽笑了,說:“一千多快都不貴呢,怎麼四十塊錢都貴了呢。”

母親語重心長對我說,

花別人的錢沒有感覺。花自己的錢就會心疼。

錢不重要,掙錢的能力很重要。人要在掙錢的過程中產生同理心。

人只有吃了自己的飯才會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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