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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肉都愛吃大片,但是有一種大片肉卻讓人難以下嚥。

數年前,筆者去吉林調研,聽到一個故事很有啟發,今天也講出來,與大家聊聊。

在過去,也不知道從何開始,當然現在已經沒有了,東北的一些農村有一個風俗,叫做吃“大片肉”。它說的是,有一戶人家,暫稱其為張三,遇到了一個坎,比如家中有人突然得病,結果是賣田賣宅,債臺高築,最後人財兩空,無力償還。但事情總要有個了斷,最後這家掌櫃的,鼓起最後的勇氣,找到村裡德高望重的老族長,把實情告知。

此時,我都能想到當時的畫面,此人兩手抄袖,捲縮在土爐旁,老族長眉頭緊皺的吸著旱菸袋,最後使勁一磕菸袋,擠出來幾個字:吃大片肉吧。男子愕然,但也無可奈何的點了點頭,因為這一結果已經在他預料中,也是在沒有別的選擇了。說是最後的勇氣,一點不為過,因為他深知,“大片肉”一吃,此生永無翻身之時。

那麼什麼是吃“大片肉”呢?為什麼如此懼怕又不得不選擇呢?在老族長說吃“大片肉”後,此男子回到家,把家中僅有的值錢的東西(包括生產工具但不包括住房),歸置一下拿出去賣掉或當掉,換來的為數不多的錢,買一口豬。然後,按照債權人的數量和欠債的多少,將這口豬分成幾份。老族長把所有的債權人(莊裡鄉親)都叫來,當眾宣佈,張三所欠大家的錢,已無力償還,今天吃了“大片肉”後,人賬兩清,概不相欠,各位債權人當眾把欠條交給老族長銷燬。

我每次在課上講到這裡時,學生都很興奮,都說以後也借錢不還,大不了也請債權人吃“大片肉”。但他們不知道,吃這個“大片肉”的成本太高了,幾乎是一個家庭無法承擔的。

先說一下吃過大片肉的家庭的普遍結局:幾乎在30-50年內,這家人會從村裡消失,甚至是從地球上消失。首先,吃過大片肉的家中的男孩,是絕無可能找到媳婦的,家中的女孩也只能給大戶人家填房,據說這竟然是最好的結局,更慘的結局想必大家也能猜得到。其次,在村裡住的這家人,不可以有任何的高消費,甚至是正常消費,據說過年吃肉都會被人指責。因此,大概率在接下來的時間裡,這家人中的男丁變為鰥寡直至離世,女人被迫遠嫁他鄉永不還家,這一家人失去了所有的社會聯絡。最嚴重的是,據說在有些鄉村中,這家人將永遠被禁止進入宗祠,死後也不允許葬入祖先的墓田,這在當時,幾乎是最嚴重的懲罰。

聽完這個結果,一般教室裡都會很靜很靜。

吃“大片肉”是有些東北農村的原始個人破產製度,我們從正式制度中看不到文字記錄,屬於鄉約之列,是一種習慣法。所謂鄉約,又稱鄉規民約,指的是鄰里鄉人互相勸勉共同遵守,以相互協助救濟為目的的一種制度,其核心內容可歸為: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呂氏鄉約》北宋)。鄉約,在中國歷史上,特別是中國鄉村治理歷史中,具有獨特的歷史貢獻。鄉約自古有之,上溯至周,成於宋,興於明。北宋有著名的《呂氏鄉約》(呂大鈞、呂大臨),南宋有朱熹編纂的《增損呂氏鄉約》。到了明朝,鄉約更是受到政府的重視,王陽明於1518年頒佈了《南贛鄉約》。與宋時鄉約不同,到了明朝,鄉約已有民間自發的鄉制變為官制督促,主要起到教化民眾,化解爭訟,維護地方治安,協助官方行使政務的作用。

吃“大片肉”作為一種習慣法,無需通過正式制度的介入而做到強約束,其內在機制正在於鄉約的力量,這是中國長期以來的一種行之有效的鄉村自治制度。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一種制度,不管是正式制度還是非正式制度,其存在的價值和生命力在於其是否能夠降低社會交易成本。歷史上,特別是明清時期,大家看古裝劇也經常看到,一個縣全部的行政人員大致包括(不一定準確):縣太爺一人,師爺一人(縣太爺自僱),縣丞一人,有的有官秩,有的沒有,書辦或書吏一到數名,捕頭和牢頭各一人,三班衙役(皁班、快班和壯班)。

要知道當時這一個縣的面積至少大於我們現在的一個區縣,有很多甚至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市。而上述這些人,林林總總大致30人左右(不含壯班,其一般為臨時召集),大部分是不在冊的“臨時工”,但就是這些人,負責了一個縣的公、檢、法司,國、地稅,而且保持社會治安和經濟活動的穩定,甚至是繁榮。而反觀一下你所在的社群,大概有多少個警察和行政人員?我想應該遠遠大於歷史上的一個縣。大家要知道,這些人是不直接從事生產的,他們的薪水其實是一種社會交易成本。因此,兩相比較,一個直觀的結論是,貌似歷史上的正式制度,其社會交易成本顯著低於現在。當然,事實遠比這一結論複雜,比如人員流動和經濟交往頻率,不可同日而語。但是,至少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判斷,歷史上的鄉村自治是正式制度的一個重要補充,並大大的節約了社會交易成本。

“皇權不下縣”,這是中國自秦朝開創郡縣制以來的一個政治傳統。為什麼長期以來中央政府有信心可以做到“皇權不下縣”?一個根本的原因在於,以鄉村鄉約為代表的鄉村自治體系的存在。這一政治傳統在農耕文明時代是遊刃有餘,並大大降低了國家行政治理的成本。費孝通先生曾提出,歷代王朝尤其宋以後,基本上行政管理和治理侷限在縣一級,縣以下就形成了鄉紳社會,它的秩序由受過教育、但不是官員的鄉紳來治理(費孝通《中國鄉紳》)。而隨著近現代工業文明的開端,特別是商業文明的興起,自清中期以來,這一鄉土治理秩序被漸進打破,並由完全垂直的、正式的國家行政治理體系所替代。及至民國,開始有晏陽初、梁漱溟等人重新通過鄉村建設的路子探索並試圖恢復鄉村自治,但囿於工業化與城市化程序的加快,致使鄉土自治實現的基礎和根基:自我封閉的社會規範與交易系統被徹底摧毀,鄉村自治土崩瓦解。

時至今日,我們再次審視鄉村治理問題,應該秉持客觀審慎的視野,正反兩方面來看,既不完全繼承,也不宜一棍子打死。鄉村自治或鄉規鄉約固然存在封建糟粕的一面,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其歷史功績和現實意義的一面,至少在有些維度和層面上,其對當前鄉村治理是有一定意義的。

最後,講講我聽到的那個號稱真實的吃“大片肉”故事的結局。簡要過程如下,張三因妻子生病而舉借外債,被吃“大片肉”後,羞於存世,自縊身亡。女一,外嫁苦寒之地,長子入山抬參,無跡可綜,幼子吃百家飯長大,逢於亂世,先是落草,再迫從軍,後跡發達。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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